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征收管理 > 征收管理法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涉税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实施主体的通知
发文文号: 宁政发[2018]123号
发文部门: 南京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8-7-30
实施时间: 2018-7-30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法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南京
阅读人次: 467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平稳有序推进我市税务机构改革,确保改革后税务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国发[2018]17号)精神,现将我市涉税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实施主体明确如下:
  南京市人民政府及所属单位部门制发的涉税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尚未修改或者废止之前,涉及原国税、地税机关的职责和工作,由合并后的税务机关承担。
  南京市人民政府
  2018年7月30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税收 苏国税发[2010] 2010/6/17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关于发布《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 国家税务总局青 2018/6/15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 粤国税发[2009] 2009/5/16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废止的营业税 粤地税发[2009] 2009/4/30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停止执行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 闽地税发[2002] 2003/1/1
就《中国银保监会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 2019/8/19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吉林省地方税务 2011/9/27
关于修改《关于调整水电建设管理主要河流划分的通知》引 发改能源规[201 2018/8/3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 黑地税发[2006] 2006/7/27
绍兴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失效、废止税收规范 绍兴市国家税务 20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