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增值税 > 增值税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府办[2017]56号
发文部门: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时间: 2017-3-17
实施时间: 2017-3-17
法规类型: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苏州
阅读人次: 417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苏州市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17日
  苏州市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发展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31号),积极推进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在我市落地实施,进一步促进和扩大境外旅客旅游消费,根据财政部《关于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公告》(2015年第3号)、税务总局《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管理办法(试行)》(2015年第41号)和海关总署《关于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业务海关监管规定的公告》(2015年第25号)有关要求,按照“统筹安排、协同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
  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是一项国家战略,也是当前深化税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拉动境外旅客在我国境内购物消费,促进商务和旅游事业发展;有利于提高旅游消费在国内经济总量的比重,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逐步优化经济增长方式,不断增强经济增长的稳定性和持续性;有利于完善我国出口退税制度,促进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协调对接,在国际上塑造对外开放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良好形象。
  苏州是国家首批历史文化名城和重要的风景旅游城市,具有良好的城市国际化基础、发达的入境旅游市场、完善的商业网点布局以及运作良好的口岸监管及退税制度。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对于苏州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促进旅游业持续快速发展、打造具有独特魅力的国际文化旅游胜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组织机制
  为保障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工作的平稳有序推进,成立市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工作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总召集人,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以及市旅游局、市财政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市国税局、苏州工业园区国税局、市商务局、苏州海关、市公安局、市委宣传部、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物价局等有关部门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
  三、职责分工
  市旅游局负责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工作总体牵头安排,及后续各项工作协调落实,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牵头负责政策实施的宣传工作,面向境外旅客宣传购物离境退税政策,配合做好退税商店备案认定。
  市财政局负责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申报阶段相关工作的协调安排,做好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工作所需的必要财政经费保障。
  市国税局、苏州工业园区国税局负责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具体执行和规范操作,做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信息管理系统的对接工作,落实省相关部门支持完成退税商店的备案工作。
  市商务局牵头负责境外旅客离境退税商店及企业的推荐工作,制定遴选实施离境退税政策商店方案。
  苏州海关根据工作需要,负责制定海关离境退税业务工作方案和操作规程,落实相关监管措施。
  市公安局重点负责查处涉及离境退税政策的相关违法犯罪活动。
  市委宣传部配合做好境外旅客离境退税政策的宣传工作。
  市工商局、市质监局负责做好境外旅客离境退税商店商品的质量监管。
  市物价局负责做好境外旅客离境退税商店商品的价格监管。
  四、实施步骤
  我市拟定于2017年7月1日正式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实施,重点落实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4月中旬前,遵循商店自愿的原则,预选我市标志性商店、特色商店等一批商店,对预选的退税商店进行再核实,推荐首批符合条件的退税商店名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苏州市国税局、苏州工业园区国税局、市旅游局)
  (二)4月底前,完成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信息管理系统的选择确认。(责任单位:苏州市国税局、苏州工业园区国税局)
  (三)5月中旬前,市财政局和市国税局将我市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实施方案报省财政厅、省国税局备案,争取省相关部门支持,完成首批退税商店备案认定手续,并制作完成相关退税商店标识。(责任单位:市财政局、苏州市国税局、苏州工业园区国税局)
  (四)5月底前,完成退税商店、海关监管场所的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信息管理系统对接工作。(责任单位:苏州市国税局、苏州工业园区国税局)
  (五)6月底前,做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实施前的宣传(包括新闻发布会)及培训等各项准备工作。(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苏州市国税局、苏州工业园区国税局等)
  (六)7月1日起正式启动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
  五、工作要求
  实施离境退税政策是促进我市旅游事业发展、优化产业结构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快推进;要健全部门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在市联席会议的统一领导下,加强政策实施预案研究,提升风险防控意识,推动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各成员单位要定期向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反馈工作推进情况,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妥善处理,推动我市实施离境退税工作取得预期效果。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有关事项 甘肃省国家税务 2017/12/1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财政厅昆明海关关于公开选择确定 云南省国家税务 2018/3/23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 鲁税函[2018]38 2018/8/30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征集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代理机构 上海市国家税务 2018/5/31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征集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代理机构 2018/2/1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公布广东省第六批境外旅客 国家税务总局广 2018/8/31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代理 国家税务总局福 2018/6/15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发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 2018/8/1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代理机构的公 福建省国家税务 2015/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