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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政字[2017]58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7-8-9
实施时间: 2017-8-9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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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现将《青岛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人民政府
  2017年8月9日
  青岛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实施方案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71号)和省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16]38号)精神,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市的指导意见》(国知发管字[2016]86号)和《关于批复青岛市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创建市的函》(国知发管函字[2017]93号)要求,现就切实做好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创建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抢抓世界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优化知识产权服务,促进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和国际化发展水平,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建设“三中心一基地”提供有力支撑,努力走出一条具有青岛特色的知识产权强市之路。
  (二)基本原则。
  坚持战略引领。紧抓创新驱动发展和“一带一路”建设等战略机遇,加快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提高知识产权质量,实现从大到强、从多到优转变,促进经济科技持续健康发展。
  坚持改革创新。推进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建立更加有利于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管理体制。优化知识产权收益分配制度,激励创新创业,促进创新成果合理分享,推动企业提质增效、产业转型升级。
  坚持市场主导。发挥市场配置创新资源的决定作用,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促进创新要素合理流动和高效配置。加强知识产权政策支持、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着力构建公平公正、开放透明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有力支撑。
  坚持开放合作。围绕实施国际城市战略、建设国家沿海重要中心城市,以国际标准提升知识产权水平,深化国际交流合作,统筹国际国内创新资源,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为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创造有利条件,实现优进优出和互利共赢。
  (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形成引领区域、均衡发展、互动协作、资源共享的知识产权协调发展机制,建立较为完善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水平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制度对经济发展、文化繁荣和社会建设的促进作用充分显现,区域发展带动能力更加突出,圆满完成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创建任务。
  1.知识产权管理效能全面提升。形成内容全面、链条完整、环节畅通、职责健全、服务多元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系。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的企事业单位达到60家以上,建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超过300家。
  2.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更加优化。建成覆盖创造获权、用权维权等的知识产权全链条,集成授权确权、司法审判、刑事执法、行政执法、仲裁调解、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知识产权大保护体系,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达到80%以上。
  3.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显著增强。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5件以上,年均专利合作条约(PCT)国际申请量达到900件以上,有效注册商标拥有量达到10万件以上,计算机软件和其他作品著作权登记数量累计达到2万件以上,培育引进植物新品种40个以上。
  4.知识产权运用成效大幅提高。在海洋科技、家电电子、轨道交通、化工橡胶等领域形成若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知识产权领军企业和产业集群,知识产权运营、实施收益快速增长,知识产权交易额累计达到10亿元以上。
  5.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加强国内外高端优质资源引进,打造功能完备、服务优质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培育专业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150家以上;深化知识产权服务业国际国内合作交流,提升知识产权布局、保护的国际化水平。
  6.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发展壮大。加快形成一支规模大、结构优、素质高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培养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人才1.2万人以上、知识产权服务业人才3千人以上、知识产权领军人才30人以上。
  (四)整体推进计划。
  1.动员启动阶段(2017年7月—2017年12月)。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动员各级各部门抓好抓实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创建工作,分解、部署工作任务和目标。加强重点工作调研,制定工作方案和推进计划。
  2.推进实施阶段(2018年1月—2019年12月)。建立责任清单,确定责任主体和工作进度,全面推进各项重点任务。根据国务院关于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相关部署,适时启动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改革。着力抓好知识产权执法维权体系、专利导航城市与产业创新发展工作体系、知识产权创造质量提升体系、知识产权运营生态体系、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知识产权人才梯队建设等重点工作。
  3.督查评估阶段(2019年6月—2019年12月)。对各级各部门相关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组织相关专家、学者对工作指标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科学的评估分析,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和不足,形成评估分析报告,提出改进措施和方案。
  4.全面完成阶段(2020年1月—2020年6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修订完善相关指标、任务,强化贯彻落实,加快推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实现预定目标。
  二、重点任务
  (一)提升知识产权管理能力,适应创新需求。
  1.深化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贯彻国务院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有关工作要求,探索建立集中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系。转变知识产权行政职能,打通创造、运用、保护和服务等制度运行的关键环节。持续开展区(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支持市北区、崂山区、城阳区、即墨市、胶州市等优势突出的区(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示范县(区)。针对中国专利奖、山东省专利奖等知识产权奖项设置奖励资金,加大奖励力度。在各类政府奖项实施过程中加大知识产权评价权重。
  牵头单位:市编委办、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工商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各有关奖项评选单位,各区、市政府
  2.建立专利导航城市创新发展决策机制。围绕“三中心一基地”建设,优化区域和产业知识产权布局,提升创新发展层次。建立以专利导航支撑行政决策的城市创新决策机制,开展重大经济建设项目、科研攻关项目知识产权评议工作,运用专利导航方法评价创新发展质量。以专利信息分析为主导,结合市场价值和经济运行数据分析,准确把握知识产权在创新发展中的引领支撑作用;理顺知识产权资源与创新资源、产业资源、经济资源的匹配关系,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政策链深度融合,提高创新宏观管理能力和资源配置效率。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局、市政府国资委、市农委、市林业局,各区、市政府
  3.建立促进创新创业服务机制。选择科技企业孵化器、创客空间密集区域,探索打造知识产权特色小镇,集聚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交易服务资源,构建知识产权创业孵化链,扶持引导创新创业。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在国家双创示范基地的延伸和布局,开展点对点服务对接。制定面向知识产权创客的专项扶持政策,对知识产权创业项目给予资金扶持。实行“创客护照”制度,为创客提供“创新券”,用于购买知识产权服务。建立创业知识产权辅导制度,为创客提供知识产权导师服务,指导运用知识产权情报分析准确把握创新创业方向,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工商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质监局
  4.完善公共服务和政策体系。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善线上线下服务设施,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等提升服务效率。加强专利代办处服务能力建设,打造优质、高效专利代办服务品牌。强化对企业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降低企业获取知识产权信息、维权咨询、委托管理等成本。完善激励创造、促进运用、严格保护、规范服务等方面的知识产权政策,推动知识产权政策与经济、产业、科技、贸易、金融、财税等政策的融合协调。建设知识产权智库,设立市长知识产权顾问,为知识产权引领城市创新发展建言献策。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中级法院,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地税局,青岛海关
  (二)实施知识产权大保护,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环境。
  1.完善执法维权体系。建立市、区(市)主要领导知识产权保护负责制,研究开展知识产权综合行政执法,加大执法维权力度。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强化电商、民生等重点领域和展会、进出口等关键环节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反复侵权、恶意侵权、群体侵权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违法行为。依托中德生态园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化试点,探索建立符合国际标准的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研究实施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和支持政策,引导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等第三方机构参与解决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提升海外维权能力。
  责任单位:市中级法院,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文广新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青岛仲裁办,中德生态园管委,青岛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2.拓宽纠纷多元解决渠道。强化知识产权事务中心维权援助职能,建立知识产权维权专家顾问制度。争取国家知识产权局在我市建立专利无效确权与侵权仲裁对接机制。研究建立知识产权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以及仲裁与调解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推动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的实行;发挥商会、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作用,引导市场主体通过调解、仲裁等渠道低成本解决知识产权纠纷;对通过司法途径保护知识产权权益的市场主体加大指导支持力度。
  责任单位:市中级法院,市科技局、市司法局、市文广新局、市工商局、青岛仲裁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3.建立社会监督网络体系。积极开展知识产权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恶意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失信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信息管理,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建设知识产权监管网络平台,逐步实现网络巡查、线上举报和投诉办案一体化。建立知识产权服务诚信机制,完善服务机构、从业人员信用承诺制度。引导商会、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和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监督。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文广新局、市工商局,青岛海关
  4.加强海关保护力度。推进在违法线索移交、调查取证、侵权鉴定等方面的执法协作,协同强化知识产权边境保护工作。加强青岛地区海关现场知识产权保护,制止侵权货物进出口,维护公平的外贸秩序。加强海关知识产权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技能专题培训,提高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水平。
  牵头单位:青岛海关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文广新局、市工商局
  5.提升各类主体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引导企业、高校院所设立知识产权工作机构,加强知识产权管理、保护和运用。争取国家知识产权局在我市设立专利远程会晤接待站和复审巡回审理庭,为企业提供便利化服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工作,进一步优化青岛电子街、即墨小商品市场、城阳和聚中联电子信息城等国家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的整体环境,提升市场主办方知识产权管理、保护能力。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文广新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
  (三)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1.完善投融资服务体系。强化金融与财政联动效应,引导金融机构发挥专业优势和渠道优势,建立系统化、流程化、专业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机制。完善专利质押保险贷款工作机制,在银行、保险、担保机构风险共担体系内,建设保险公司共保机制。培育和规范知识产权保险市场,优化险种运营模式和保险服务,推动中德生态园开展知识产权综合保险试验。建立青岛市知识产权金融服务联盟,增强综合服务能力。推进知识产权金融创新,支持企业利用知识产权通过资本市场实现直接融资,鼓励探索知识产权创业众筹等互联网金融模式。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金融工作办,中德生态园管委
  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工商局,青岛银监局、青岛保监局
  2.建立专利导航产业创新发展工作体系。研究出台财政支持政策,支持“一谷两区”等重点园区建设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培育一批竞争力强、成长性好的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以海洋科技、新一代信息技术、轨道交通、家电电子、海工装备、虚拟现实等产业为重点,开展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建设试点,推广实施产业规划类和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支持企业组建产业专利联盟,加强专利储备运营和协同运用,提升市场竞争实力。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崂山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构建运营生态体系。引进国内外一流知识产权创新主体、服务机构和产业资本,完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充分利用中央财政支持资金,首期设立1亿元专利运营引导资金,引导社会资本发起组建专利运营基金。探索建立“专利银行”,开展专利收储、布局和运营。建设知识产权运营交易市场,以海洋科技、智能家居、新能源、橡胶化工等产业为重点,培育工作模式领先的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和运营基金。鼓励驻青高校院所建立独立运行的知识产权运营机构,促进科技创新与市场需求有机对接,加快知识产权产业化。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工商局
  4.加强信息开发利用。进一步丰富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功能,推动专利、商标、版权、植物新品种、地理标志和技术标准等各类知识产权基础信息互联互通,构建知识产权大数据。推动知识产权基础信息资源和基本检索工具免费向社会开放,提高信息利用便利度。围绕重点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强专利数据库建设,为开展产业专利导航、企业专利布局及风险预警、重大项目知识产权评议等工作提供信息支撑。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农委、市林业局、市文广新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
  (四)提升知识产权质量,夯实发展基础。
  1.建立知识产权创造质量提升体系。优化区(市)专利考核指标设置,由专利申请量、授权量等单项指标考核向专利综合实力进步指数考核转变。完善科技计划项目知识产权考核政策,在技术研发类科技计划中增加专利质量和效益指标。以轨道交通、智能家居、橡胶化工、海洋生物医药等优势领域为重点,促进核心关键专利产出,突破专利质量制约瓶颈。强化专利评价、资助和奖励的质量导向,探索建立政策优化专家问诊机制,将专利专项资金资助重点转向高价值专利培育。加强对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指导、监督和奖惩,提升专利代理质量。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2.完善知识产权强企建设体系。推行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指导企业、高校院所建立标准化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推广第三方审核认证。支持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建设知识产权运营中心,运用专利导航理念,聚焦产业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知识产权订单式研发、投放式创新,持续产出技术水平高、权利状态稳定、市场竞争力强的高质量专利。支持企业在知名商标、关键技术、核心版权等方面开展知识产权跨国并购,加强知识产权国际化布局,掌握国内外市场话语权。对企业专利管理人员、科研人员开展专利挖掘布局实务培训,提升专利产出效率。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文广新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
  3.推动高校院所与企业协同发展。发挥高校院所原始创新优势,依托大学科技园、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加强前瞻性研究,围绕重点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创造一批具有战略储备价值的自主知识产权。围绕海工装备、先进轨道交通、智能家居、无线电力传输、物联网、创意设计、计算机软件、影视动漫等产业和技术领域,引导高校院所与企业深度合作,建立知识产权战略联盟,开展联合技术攻关,强化知识产权协同创造、运用和保护。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文广新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教育局
  4.建立重点产业集聚高端发展体系。加强与烟台、潍坊、威海、日照等半岛城市分工合作,促进创新资源开放共享,探索建立城市间知识产权交流合作机制。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部署知识产权服务链,提升对国内外优质知识产权资源的集聚、整合和运用能力,打造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与新材料、生物、绿色低碳、数字创意五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知识产权优势。加强产业知识产权集群管理,培育一批先进制造产业增长极。加强专利与技术标准融合,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体现产业竞争优势、反映国际先进水平、引领国内产业发展的技术标准。支持开发太阳能、风能、海洋能使用等绿色低碳专利技术,推进产业可持续发展。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文广新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优化知识产权发展环境,扩大开放合作。
  1.健全人才支撑体系。研究制定知识产权人才工作规划,将知识产权人才纳入我市重点人才工程。建立人才引进使用的知识产权评价机制,有效利用知识产权信息发现人才,探索推行产、学、研、用相结合的知识产权人才引进培养模式。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平台建设,争取设立国家、省级知识产权培训基地,支持企业、高校院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打造专利审查员实训基地。以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智力集聚”为重点,加快构建以高层次领军人才、高水平管理人才和高素质实务人才为主体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做好青岛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共建工作,加强知识产权相关专业本硕博人才培养。组织领导干部、企业家学习研究国内外知识产权政策制度和发展形势,对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校院所实施知识产权实务轮训。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文广新局、市工商局,青岛大学
  2.构建文化环境体系。在市北区探索建设知识产权街或文化长廊,创新知识产权文化载体。充分利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专家资源和软硬件优势,加强知识产权公益培训;通过广播电视、主流报刊和网站、手机客户端等媒体开办知识产权专栏,宣传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和先进人物;利用知识产权宣传周、专利周、科技活动周等集中宣传活动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认知度;开展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工作,鼓励中小学开设知识产权校本课程,结合校园思想道德建设、文化建设、科普活动增强中小学生知识产权意识。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志愿者工作,逐步扩大志愿者队伍,组织志愿者开展维权咨询、社会调查、普法宣传等公益活动。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中级法院,市文明办,市文广新局、市工商局,青岛海关,市北区政府
  3.健全知识产权服务体系。落实有关现代服务业、科技服务业政策,吸引国内外高水平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落户,鼓励实力较强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开展跨地区经营。支持知识产权代理、咨询、评估、律师等服务机构采取联合经营、上市融资等方式做强做大,提升发展实力。指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成立行业协会,建立健全行业自律和信用管理制度,开展服务质量评价,推行知识产权服务标准规范,引导服务机构高端化发展。在崂山区建设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加快构建1家以上专利信息服务机构、1家贯标辅导机构、1家知识产权运营机构、1家专利诉讼维权法律服务机构、1个知识产权培训基地、“n”家专利代理服务机构的“5+n”知识产权服务业体系,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规模化发展。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工商局,崂山区政府
  4.提升对外合作水平。积极对外宣传我市知识产权保护成果,营造国际一流的开放创新环境。以中美科技创新园、中德生态园、柏科中以孵化器等为主要载体,融入国际知识产权合作体系,促进全球创新资源与我市产业发展需求有效对接。支持海尔、海信、中车四方、软控股份等重点企业参与国际研发分工,设立或并购海外研发机构,申请、注册国外知识产权,参与国际标准制定。以“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海外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与交流合作,为企业提供海外知识产权布局和风险预警服务。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德生态园管委
  三、实施步骤
  (一)加快推进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
  第一阶段:编制改革方案(2017年7月—2017年12月)。由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市文广新局、市工商局等有关单位加强调查研究,理清改革思路,按照国务院《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总体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编制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实施改革方案(2018年7月—2018年12月)。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经市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组织实施,推动形成统一执法、服务和运用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
  (二)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建设。
  第一阶段: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2017年7月—2018年6月)。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数字化、信息化建设,研究推行专利代办服务标准化,推进维权援助分中心、工作站、专利信息服务网点建设;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公益培训青岛分会场,组建公益培训专家库,形成专利代办、知识产权金融、维权援助、公益培训、信息传播等服务融合一体的公共服务体系。
  第二阶段:提升知识产权综合服务能力(2018年7月—2019年6月)。提升专利代办处服务质量,扩展服务业务范围。组建专利权质押保险贷款服务联盟,探索专利质押融资新模式。完善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快速维权工作机制,扩大产业覆盖面。推进知识产权大数据建设,促进知识产权信息基础资源免费向社会开放。
  第三阶段:打造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品牌(2019年7月—2020年6月)。形成专利代办服务标准,打造优质高效服务品牌。建立涉外知识产权争端联合应对机制,为企业解决涉外知识产权纠纷提供服务。建立覆盖各区(市)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网点,开展重点产业专利分析。
  (三)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体系。
  第一阶段:加强体制机制建设(2017年7月—2018年6月)。根据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改革进程适时制定知识产权综合执法工作方案,建立联合执法机制、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开展进出口环节执法协作机制试点。
  第二阶段:加大仲裁调解力度(2018年7月—2019年6月)。争取试点专利无效确权与侵权仲裁对接机制,探索建立仲裁与调解有机衔接的知识产权纠纷非诉讼解决机制;在知识产权事务中心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专利纠纷调解活动。
  第三阶段:推进综合执法进程(2019年7月—2020年6月)。根据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进程,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全面开展,实现进出口环节执法协作机制有效运行,专利远程会晤接待站和复审巡回审理庭设立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范围进一步扩大。
  (四)建立专利导航产业创新发展工作体系。
  第一阶段:实验试点(2017年7月—2018年6月)。以崂山区虚拟现实产业为实验对象,落实有关支持政策,推进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建设试点工作。探索实验区建设工作机制,实施产业规划类、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
  第二阶段:总结提升(2018年7月—2019年6月)。验收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试点项目,总结实验区建设经验。参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的专利导航试点工程等相关文件,结合实际,出台我市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建设工作指南。
  第三阶段:全面推进(2019年7月—2020年6月)。选择重点园区、重点产业,推进1至2个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建设,并组织申报国家级实验区。
  (五)构建知识产权运营生态体系。
  第一阶段:夯实运营生态基础(2017年7月-2018年6月)。完善知识产权运营政策,扩大专利权质押保险贷款资助范围。推进知识产权运营服务试点,培育运营服务机构。围绕橡胶化工、智能家居、蓝色海洋科技等重点产业,设立专利运营基金。探索建立“专利银行”,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运营计划,开展专利收储、布局和运营。
  第二阶段:构建运营投融资体系(2018年7月—2019年6月)。鼓励和引导银行、担保、保险、风投等各类资本参与知识产权运营。扩大专利运营基金投资渠道,拓展专利质押融资模式,活跃专利技术交易市场,构建融合“基金投资、质押融资、市场交易”的运营投融资体系。
  第三阶段:形成高效运转的知识产权运营生态体系(2019年7月—2020年6月)。推动与全国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和专利展示交易中心的联动协作,扩大运营生态空间,实现专利运营基金投资有回报、专利质押融资有效益、专利技术交易上规模的发展态势。
  (六)加快提升专利质量。
  第一阶段:调整专利政策导向(2017年7月—2018年6月)。优化专利考核指标体系,完善科技计划项目专利评议机制,将专利专项资金资助重点向发明专利授权和国外专利授权倾斜。
  第二阶段:夯实专利产出源头(2018年7月—2019年6月)。引进和培育高端研发机构,提高创新主体研发能力,提升专利创造质量。培育和引进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强化专利代理人执业能力培训,提高专利代理服务水平。
  第三阶段:提升专利产出质量(2019年7月—2020年6月)。持续开展专利挖掘布局实战培训工作,提升企事业单位研发人员和专利管理人员专利申请、布局工作水平。高价值专利、核心关键专利产出数量显著增长,企业专利技术在行业竞争中起到支撑保障作用,高校、科研机构专利技术转化实施效益显著提升。
  (七)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
  第一阶段:构建人才培养工作体系(2017年7月-2018年6月)。明确知识产权领军人才、服务业专业人才、企业实务人才梯队建设目标。加强知识产权公益培训,建设山东省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平台青岛分站。做好青岛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共建工作,加强知识产权相关学科建设。
  第二阶段:加强人才培养平台建设(2018年7月—2019年6月)。争取设立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培训基地,推动培训工作线上线下联动发展。总结青岛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建设经验,支持驻青高校参考推行。
  第三阶段:完成人才梯队建设目标(2019年7月—2020年6月)。扩大知识产权培训受众群体,扩大线上和线下培训规模。培养知识产权行政管理、知识产权战略研究、企业知识产权高管、知识产权服务业高管等四类高层次领军人才。持续开展知识产权公益培训、行政管理和执法培训、专利分析和专利布局实战等培训工作,3年累计培训1万人以上。
  (八)加快建设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
  第一阶段:初期启动阶段(2017年8月以前)。成立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完成试验区挂牌工作,组织开展试验区规划工作,建立试验区考评体系,推进试验区载体规划建设,建成崂山知识产权港,出台鼓励崂山区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建成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济南专利代办处青岛分理处,累计引进知识产权服务机构100家左右。
  第二阶段:中期完善阶段(2017年1月—2017年12月)。推进知识产权基础服务平台建设,建成国家专利展示交易中心青岛分中心,以试验区内代理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为主体,成立知识产权服务联盟,依托崂山区科技金融服务平台,深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累计引进知识产权服务机构120家左右。
  第三阶段:基本建成阶段(2018年1月—2018年12月)。建立完善以自主知识产权为导向的知识产权创新服务体系,累计引进、培育知识产权服务机构150家左右。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调整充实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增加市金融工作办等单位为成员单位。建立知识产权与科技创新、经济发展紧密结合的创新驱动发展评价体系,调整优化考核办法,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督导考核,确保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扎实推进。
  (二)加大投入力度。市、区(市)两级政府对知识产权工作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各类科技研发资金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能够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倾斜。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广泛吸引社会资本,逐步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社会参与的多元化知识产权资金投入体系。
  (三)加强宣传引导。全面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广泛开展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和公益宣传,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使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理念深入人心,为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市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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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关于启用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系统有关事项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 2014/1/21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2016年上海市工商和市场 沪工商标[2016] 2016/7/12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印发《数据知识产权登 晋市监发[2024] 2024/6/28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十五部门关于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 2023/7/27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 川办发[2013]43 2013/7/3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知识产 辽政发[2016]39 2016/6/1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打击侵犯知识 内政办发[2016] 2016/7/18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形势下 琼府办[2017]43 2017/3/15
关于全面组织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的指导意 国知发管字[201 2016/12/22
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 2014/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