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市场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 > 工商其他法规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发《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黔工商办[2016]18号
发文部门: 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6-4-27
实施时间: 2016-4-27
法规类型: 工商其他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贵州
阅读人次: 2125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州)工商局、贵安新区市场监管局,仁怀市、威宁县市场监管局:
  《贵州省工商局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试行)》已经省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4月27日
  贵州省工商局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的意见》(黔党发[2016]6号)和《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黔委厅字[2016]19号)要求,结合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提出以下贯彻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点讲话精神特别是视察贵州的重要指示要求,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入实施主基调主战略,突出实施大扶贫、大数据两大战略行动,全面落实“三去一降一补”五大任务,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明确市场监管职责,创新监管方式,构建权责明确、透明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推动我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展。
  二、工作举措
  (一)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供经济发展新动能 。
  通过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强化综合研判和战略研究,进一步实施宽进严管、放管结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市场主体发展,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下坚实基础。
  1.继续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有序做好已登记企业证照换发转码工作,完善部门间数据交换模式,完成“三证合一”数据交换平台改造。﹝牵头部门:注册指导处、信息中心;责任部门:各市(州)工商局、贵安新区市场监管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局、分局)、直属事业单位,仁怀市、威宁县市场监管局﹞
  2.进一步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按照方便注册和规范有序的原则,简化住所登记手续,分行业、分业态释放住所资源,推行“一址多照”、“一照多址”和集群注册等改革。﹝牵头部门:注册指导处;责任部门:各市(州)工商局、贵安新区市场监管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局、分局)、直属事业单位,仁怀市、威宁县市场监管局﹞
  3.简化企业注销流程,开展个体工商户、未开业企业、无债权债务企业简易注销登记试点,构建便捷有序的市场退出机制。﹝牵头部门:注册指导处、个体处、信息中心;责任部门:各市(州)工商局、贵安新区市场监管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局、分局)、直属事业单位,仁怀市、威宁县市场监管局﹞
  4.扩大电子营业执照试点范围。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统一部署,积极稳妥推进注册登记全程电子化,探索我省注册登记全程电子化试点工作,推动相关部门和单位在各自行业领域内认可、运用电子营业执照。﹝牵头部门:注册指导处;责任部门:各市(州)工商局、贵安新区市场监管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局、分局)、直属事业单位,仁怀市、威宁县市场监管局﹞
  (二)发挥服务经济发展职能,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
  继续发挥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职能,强化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助推地方经济发展,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有力支持。
  1.培育发展商标品牌。支持和指导我省企业争创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打造自主品牌,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深入开展“商标富农”工作,培育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发挥其在促进现代农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有效提高农产品附加值。﹝牵头部门:商标局;责任部门:各市(州)工商局、贵安新区市场监管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局、分局)、直属事业单位,仁怀市、威宁县市场监管局﹞
  2.继续扶持微型企业发展。积极配合省经信委等有关单位落实好“3个15万元”政策,推进扶持微型企业发展信用体系建设,在推动微型企业提升发展上下功夫,重点围绕县域支柱产业、优势产业、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的发展同步推进,更加注重抓好微型企业的后续帮扶工作。﹝牵头部门:微企处;责任部门:各市(州)工商局、贵安新区市场监管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局、分局)、直属事业单位,仁怀市、威宁县市场监管局﹞
  3.做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确认公示活动。做好2015年度省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确认公示活动,以及国家工商总局2014-2015年度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推荐工作。通过“贵州省守合同重信用申报系统”实现网上申报,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守重”企业信用体系标准对申报单位进行测评,提升企业信用水平。﹝牵头部门:市场合同处;责任部门:各市(州)工商局、贵安新区市场监管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局、分局)、直属事业单位,仁怀市、威宁县市场监管局﹞
  4、继续加强动产抵押登记,缓解企业融资难。加强动产抵押登记,助推企业实现社会资源合理配置。加强规范登记流程,维护交易安全、保障债权实现,促进各类市场主体融资发展。﹝牵头部门:市场合同处;责任部门:各市(州)工商局、贵安新区市场监管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局、分局)、直属事业单位,仁怀市、威宁县市场监管局﹞
  (三)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维护经济发展良好秩序。
  以企业信用监管为核心,不断强化企业信息公示、信息共享、联合惩戒,为企业优胜劣汰和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保障。
  1.抓好全省“一张网”建设。以全省“一张网”为抓手,实现省级政府部门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与省企业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实现工商部门、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及其他部门之间的信息实时传递和无障碍交换,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供数据支持。﹝牵头部门:诚信处;责任部门:各市(州)工商局、贵安新区市场监管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局、分局)、直属事业单位,仁怀市、威宁县市场监管局﹞
  2.推进实施“双告知”“双随机”抽查等制度。全面推进实施“双告知”“双随机”抽查等制度,工商部门、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要通过信息公示、抽查、抽检等方式,综合运用提醒、约谈、告诫等手段,强化对市场主体及有关人员的事中监管。﹝牵头部门:诚信处、注册指导处、法规处、市场合同处;责任部门:信息中心、各市(州)工商局、贵安新区市场监管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局、分局)、直属事业单位,仁怀市、威宁县市场监管局﹞
  3.以信息共享为基础,实施信用监管。继续归集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企业信息。针对不同监管对象,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预警机制和惩戒机制。完善失信信息记录和披露制度,探索失信惩戒信息记录制度。依法实施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制度。(牵头部门:诚信处;责任部门:各市(州)工商局,贵安新区市场监管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局、分局)、直属事业单位,仁怀市、威宁县市场监管局﹞
  4.开展联合惩戒,实施综合监管。建立完善联合惩戒机制,对违法市场主体加大行政处罚和信用约束力度,积极推动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监管格局。﹝牵头部门:诚信处;责任部门:各市(州)工商局、贵安新区市场监管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局、分局)、直属事业单位,仁怀市、威宁县市场监管局﹞
  (四)加强市场监管执法,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加大市场监管执法力度,把加强公平竞争执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重点领域监管执法,维护良好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展。
  1.加强竞争执法和经济检查工作。加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针对影响我省竞争秩序的突出问题,适时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以治理公用企业限制竞争、打击“傍名牌”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为重点,加大各类经济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配合相关部门继续抓好集中整治非法集资工作。认真开展经济检查,配合做好 “扫黄打非” “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备整治”等经济检查工作。﹝牵头部门:竞争执法局;责任部门:各市(州)工商局、贵安新区市场监管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局、分局)、直属事业单位,仁怀市、威宁县市场监管局﹞
  2.依法查处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强化网络市场监管,加大网络领域侵犯商标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打击力度。加强农资、成品油、白酒等重点领域监管,严厉查处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加大商标专用权保护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的查处力度。加强广告监管,开展以食品药品、医疗服务、投资理财为重点的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巩固 “打传销、反欺诈、保平安”等专项行动成果,深化“无传销城市”“无传销社区”“无传销校园”创建,推动打击传销工作深入开展。﹝牵头部门:电子商务处、市场合同处、国酒茅台分局、商标局、广告处、直销处;责任部门:各市(州)工商局、贵安新区市场监管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局、分局)、直属事业单位,仁怀市、威宁县市场监管局﹞
  3.加大流通领域消费维权力度。要突出涉及国计民生的重点商品,进一步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一体化监管。加强12315体系一体化建设,强化互联网及移动互联受理渠道建设。推进12315“五进”和“一会两站”工作,促进城乡消费维权公共服务均等化。﹝牵头部门:消保处;责任部门:各市(州)工商局、贵安新区市场监管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局、分局)、直属事业单位,仁怀市、威宁县市场监管局﹞
  三、组织保障
  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不断加强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法治建设,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强化问责,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有力保障。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强化组织保障。要加强政策落实力度,切实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确保改革措施有序推进、落实到位。要加强协同配合,及时掌握和研究改革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统筹协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各项工作。 ﹝牵头部门:综合处;责任部门:各市(州)工商局、贵安新区市场监管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局、分局)、直属事业单位,仁怀市、威宁县市场监管局﹞
  2.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按照“三严三实”要求,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面从严治党,抓细抓长抓常,夯实党建工作基础,抓好机关党建工作,强化党员干部管理监督,加大基层教育培训力度,着力提升干部队伍素质。﹝牵头部门:人事处、纪检监察室;责任部门:各市(州)工商局、贵安新区市场监管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局、分局)、直属事业单位,仁怀市、威宁县市场监管局﹞
  3.扎实开展法治建设。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切实做到公正执法;强化执法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工作,推动工商系统法治化建设。﹝牵头部门:法规处;责任部门:各市(州)工商局、贵安新区市场监管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局、分局)、直属事业单位,仁怀市、威宁县市场监管局﹞
  4.强化督促检查。 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改革领导小组要牵头负责对本方案的落实统筹协调、跟踪了解,确保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要强化督办督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大责任落实,督促各地各部门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牵头部门:综合处;责任部门:各市(州)工商局、贵安新区市场监管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局、分局)、直属事业单位,仁怀市、威宁县市场监管局﹞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体育领域供给侧结构 辽政办发[2016] 2016/12/17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行动计划 市政发[2016]61 2016/12/30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补短板行动计划 陕政发[2016]41 2016/9/30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 绍政发[2016]32 2016/7/15
甘肃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省属企 甘国资发改革[2 2016/6/30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粤府办[2018]37 2018/8/16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 渝府办发[2016] 2016/7/11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五大 鄂政发[2016]14 2016/4/13
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发挥工商职能作用服务供给侧结 陕工商发[2016] 2016/7/4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 豫政办[2016]14 2016/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