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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2016年市场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宁工商市[2016]3号
发文部门: 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6-3-17
实施时间: 2016-3-17
法规类型: 市场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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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南京市工商局2016年市场监管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6年3月17日
  南京市工商局2016年市场监管工作意见
  2016年,南京市工商局市场监管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工商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五大发展理念和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六大发展战略,以信用监管、信息化监管、联动监管为工作方式,以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为契机,以“一建二创三抓”(建设南京市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平台二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复查复审工作,抓文明诚信市场、平安市场和农资市场三项具体工作)为工作重点,努力构建事中事后监管新模式,切实维护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为 “双创”营造良好环境。
  一、转变监管方式,全面提升商品交易市场监管水平
  (一)以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为契机,全面提升农贸市场管理水平。
  2016年,全国及省爱卫会将对我市国家卫生城市管理工作进行复审,根据市政府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的统一部署,制定《南京市工商局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实施方案》,对照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标准,全面完成好工商部门牵头及承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各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按照全市工作目标和要求,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做好任务分解,确保责任到人。要把农贸市场作为迎复审工作的重点和难点,细化工作方案,狠抓任务落实,强化对农贸市场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并以此为契机,趋势解决一些农贸市场长期存在的“脏乱差”现象和个别主城区农贸市场及固定门面房销售活禽等老大难问题,全面提升农贸市场管理水平。
  (二)以推广运用南京市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平台为抓手,全面提升商品交易市场信息化监管水平。南京市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平台一期建设已进入上线测试阶段,今年将在栖霞区部分农贸市场试点的基础上,做好平台的升级和推广运用工作,使该平台能够覆盖更多的农贸市场。通过该平台,逐步实现对市场主体资格、经营行为和消费维权的远程监控,并通过工商执法监管、市场主办方日常管理、社会监督等相关数据采集,对市场主办方和经营者进行信用分类,为创建文明诚信市场和平安市场提供有力保障。
  (三)以开展文明诚信市场创建为依托,全面提升商品交易市场信用监管水平。
  根据南京市工商局、市文明办、市场协会三家联合文件《关于开展南京市2015-2016年度文明诚信市场创建活动的通知》(宁工商市[2015]4号)文件的要求,今年将组织开展“2015-2016年度”南京市文明诚信市场评选,以文明诚信市场创建推动商品交易市场和经营户诚信经营,推进南京市商品交易市场诚信制度建设,培育诚信经营户,塑造诚信市场,提升市场信用分类监管水平,让重规则、守契约、讲信用的现代诚信经营意识深入各类商品交易市场,促进其规范、有序、健康发展。各区要按照文件要求,严格标准,在扎实开展文明诚信经营户创建的市场中做好实地考核、推荐和申报工作,共同维护文明诚信市场的社会美誉度。
  (四)以深化平安市场创建为载体,全面提升商品交易市场联动监管水平。制定《2016年南京市平安市场创建工作意见》,定期组织牵头召开全市平安市场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形成各成员单位定期交流工作、定期联合执法机制,以平安市场创建为载体,以排查、调处、化解各类市场存在的安全隐患、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为重点,以健全完善部门联动协作机制为抓手,以保障市场稳定和人民群众消费安全、解决影响公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为着力点,落实各成员单位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职责,形成齐抓共建合力,联防联控,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保障市场安全,上、下半年各组织一次平安市场联合检查执法,年内每个区创建2个平安市场示范点,努力为全市各类商品交易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切实维护农资市场秩序
  (一)依托信息化监管手段,切实加强定向抽查和日常监管工作。一是抓好农资经营主体定向抽查工作。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市场主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按照省局要求,试点实施“双随机”模式,加强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联动,组织开展好农资经营主体定向抽查工作,促进农资经营主体增强自律意识,健全自律制度,依法诚信经营。二是督促各涉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规范使用农资监管软件。完善农资监管软件中商品质量检测、农资案件和农资“黑名单”等模块的相关信息,加强各类数据信息的归集,建立基础信息数据库。加强对各类信息的综合分析、比对,为开展专项整治提供依据,不断提高监管的精准度。市局市场处将适时对各涉农区市场监管局使用农资市场监管软件情况进行通报。
  (二)加大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力度,切实提高示范店的引领作用。一是突出重点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突出重点区域、重要品种,紧扣春耕、秋播等重点农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执法行动,集中整治社会普遍关注、农民消费者反映集中的农资市场热点、难点问题,切实提高红盾护农行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对网络销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的监管,根据职责分工和辖区实际,按照网络监管工作流程和管辖权限,及时梳理分流违法经营线索,力争查处一批大要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形成对网络销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二是推进农资示范店和农资连锁经营企业规范化运行。按照农资示范店创建标准,加强农资示范店监督检查,确保农资示范店具有典型性、示范性和代表性,推动农资行业的整体水平提高。以“示范店创建回头看”为牵引,联合市农委、放心消费创建办对已命名的市级“农资示范店”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摘牌;联合合同管理部门就“农资连锁加盟经营合同”的格式条款进行规范,探索制定推广“农资连锁加盟经营合同”示范文本;联合公平交易、经检等部门加大对规模化农资连锁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促使其规范经营,提供优质服务。
  (三)着力加强农资市场信用监管,切实提高农资市场监管效能。一是将农资商品质量抽检向纵深推进。依托“一中心一平台”,将传统农资商品质量检测向网络交易延伸,加强对涉网企业的商品质量监督,实施网上网下同时抽检;充分运用抽检手段,将抽检工作与信用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完善抽检不合格商品数据库;对问题商品进行跟踪抽检,杜绝假劣农资流入市场。二是建立与质检、农业等相关部门的检测信息互联共享机制。通过构建双向告知机制、数据比对机制,把握农资市场监管的重点和风险点,促进农资检测效能最大化。三是注重检测结果的运用。对问题商品经营者,通过行政约谈、立案查处等措施,适时进行警示或惩戒。落实农资经营主体“黑名单”制度,对被列入“黑名单”的失信主体依法予以相应处置,发挥“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失信联合惩戒作用。
  三、以党建工作、协会活动等为载体,为“双创”营造良好环境
  (一)继续抓好商品交易市场党建工作。2015年,全市市场条线已经对各类商品交易市场党组织建设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各地要在此基础上对市场党建工作情况建立动态数据库,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注重发挥市场党组织和党员在规范市场管理、参与诚信创建、助推市场转型中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全市各类市场健康持续发展
  (二)加强对经纪人、经纪组织的培育和监管。一是规范经纪人经营行为。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对房地产经纪人、二手车经纪人的专项检查,查处经纪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二是不继提升经纪人队伍素质。开展法律法规、经营管理知识等培训活动,引导经纪人加强市场发展方式、市场运营模式等问题研究,提升全市经纪活动的活力。三是发挥好经纪人协会的作用。加强经纪人行业自律,自觉做到自我约束、自我规范。
  (三)加强展销会市场监管。认真贯彻执行《南京市会展工作管理办法》,加强对展销会举办企业的监管,督促展销会举办单位落实相关管理责任,加强对台湾名品展等重点展销会的现场监管,重点查处以展销为名推销假冒伪劣商品和骗买骗卖的行为,促进会展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四、以培训指导为手段,进一步提高监管队伍素质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增强监管能力。为提高基层工商干部的业务能力,今年市局将举办两期商品交易市场监管业务培训班,指导基层干部依法监管,提高法律素养;加强各地工作交流,提高能力养成;运用互联网+思维,促进市场发展。同时,积极组织参加省局组织的农资及商品交易市场监管专题培训班,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及农产品质量知识培训。
  (二)是加强廉洁从政建设,提升自我教育能力。结合“两学一做”(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督促条线干部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执行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坚定信仰信念、强化政治意识、树立清风正气、勇于担当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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