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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云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省属企业监事会年度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云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3-7-18
实施时间: 2013-7-18
法规类型: 日常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云南
阅读人次: 2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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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属企业: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和改进省属企业监事会工作的意见》(云国资监事[2013]115号),省国资委制定了《云南省省属企业监事会年度考评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云南省国资委
  2013年7月18日
  云南省省属企业监事会年度考评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监事会激励约束机制,积极探索符合省属企业监事会实际的考评办法,促进监事会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加强省属企业监事会工作的意见》(云国资监事[2008]14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省属企业监事会工作的意见》(云国资监事[2010]347号)和《关于进一步深化和改进省属企业监事会工作的意见》(云国资监事[2013]115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监事会,指云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省属国有独资、国有控股公司监事会。
  第三条 省国资委成立监事会考评领导小组,由省国资委有关领导和监事会工作处、人事处、机关党委负责人组成。考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事会工作处。
  第四条 考评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全面客观、注重实绩;
  (二)公开公平、奖惩结合;
  (三)量化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
  (四)日常考核与年度评价相结合。
  第二章 考评方式及内容
  第五条 监事会年度考评由日常工作考核和年终集中评价两个环节组成。监事会日常工作考核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监事会年终集中评价采取“定性评价、百分制计分”方式。
  第六条 监事会日常工作考核内容包括履行职责及相关工作、制度安排落实、遵守监事行为规范三个方面20项指标及加减分事项。(见附件1)
  第七条 监事会年终集中评价内容:
  (一)省国资委对监事会的评价。评价内容包括监督成效、与国资监管中心工作的结合、工作沟通协调配合、思想政治工作及队伍建设、遵守监事会工作行为规范五个方面;(见附件2)
  (二)监督检查报告质量评价。评价内容包括年度监督检查报告、专项检查报告、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报告、季度工作报告、其他报告质量评价;(见附件3)
  (三)省属企业对监事会的评价。评价内容包括工作成效、工作作风、整体素质、行为规范四个方面和对监事会的总体评价。省属企业对监事会的评价作为省国资委了解掌握监事会工作情况的重要渠道,其评价结果作为省国资委考评监事会的参考依据。
  省属企业对监事会的年度评价方案每年另行制定。
  第三章 考评程序
  第八条 监事会日常工作考核程序:
  (一)考评办公室对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动态考核,对相应的考核结果建立台账登记备案;
  (二)考核办公室于次年初各监事会向省国资委提交年度监督检查报告后对监事会前一年度的日常工作考核指标进行定量计分汇总。
  第九条 监事会年度集中评价程序:
  (一)监事会于次年初对前一年度全年的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向省国资委提交年度监督检查报告和年度工作报告,由省国资委安排时间听取各监事会的年度监督检查工作情况汇报;
  (二)各监事会向省国资委进行年度监督检查工作情况汇报后,由省国资委领导、委机关处室负责人以无记名方式对监事会进行评价;
  (三)省国资委有关处室根据日常工作掌握的情况,就监事会加减分事项提出意见并提供加减分依据;
  (四)考评办公室组织监事会工作处和监事会有关人员对监事会监督检查报告质量进行评价;
  (五)考评办公室计算监事会年度考评得分,对监事会的表彰提出建议;
  (六)考评领导小组对考评结果及表彰建议进行审核。
  (七)省国资委对考评结果进行审议并公告。
  第十条 监事会对造成企业国有资产重大损失和给企业造成负面影响的重特大事件(事故)没有及时揭示和报告,以及未按云国资监事[2008]148号、云国资监事[2010]347号和云国资监事[2013]115号文的规定开展工作的,经查证并经考评办公室认定后作出大额减分处理。
  第十一条 监事会成员和工作人员违反工作行为规范和廉洁自律有关制度规定,经查证并经考核办公室认定,对监事会日常工作考核内容中“遵守监事会工作行为规范”的考核不得得分。
  第十二条 监事会成员和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查证并经考核办公室认定后对监事会作大额减分处理:
  (一)向企业索要财物、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二)泄露企业商业秘密,给企业生产经营造成损失的;
  (三)发生其他严重影响监事会和省国资委形象的行为的。
  第十三条 监事会年度考评得分计算公式:
  监事会年度考评得分=监事会日常工作考核得分×40%+省国资委对监事会的评价得分×40%+监督检查报告质量评价得分×20%+加减分事项得分。
  第四章 考评结果及其运用
  第十四条 监事会年度考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优秀等次从考评得分90分及以上监事会中产生,按照20%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80分及以上除确定为优秀等次之外的为良好;60分及以上80分以下的为一般;60分以下为较差。
  第十五条 监事会年度考评后,省国资委党委对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监事会给予年度优秀监事会的表彰。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省国资委监事会工作处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根据试行情况和工作实际,可适时进行修改完善。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3年度开始试行。省国资委推荐监事会主席的国有参股公司监事会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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