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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商标委托代理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工商合[2018]131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8-5-22
实施时间: 2018-5-22
法规类型: 工商商标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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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苏州工业园区、张家港保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保障商标委托代理服务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引导和规范合同当事人签约、履约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处、商标处联合制定了《江苏省商标委托代理合同(示范文本)》。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合同示范文本的宣传推广工作,积极提倡和引导合同当事人使用合同示范文本,并做好合同档案管理等工作。各地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处、商标处联系。
  附件:《江苏省商标委托代理合同(示范文本)》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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