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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绍兴市财政局绍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2018年绍兴市财政地税系统创新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绍市财办[2018]12号
发文部门: 绍兴市财政局 绍兴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8-4-13
实施时间: 2018-4-13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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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市)局,市局各处(室、局)、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书记车俊提出的“创新理财治税 服务转型大局”的要求和市委书记马卫光在局党委民主生活会上提出的六方面工作要求,及时总结推广绍兴市财政地税系统涌现出来的创新成果和有益经验,更好激发全市财政地税系统创新活力和创业激情,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绍兴市财政地税系统创新项目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标准
  本次评选活动所指的创新项目应聚焦财政地税管理中组织收入、依法行政、落实政策、深化改革、创新管理、强化监管、优化服务等方面的创新,特别是各区、县(市)局和市局机关各单位在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财税中心工作过程中推出的新举措、新办法、新机制、新经验,具体要符合以下要求:
  (一)创新性。体现市委、市政府和省厅、省局决策部署精神,反映财政地税现代化管理的新做法、新实践。项目在全省乃至全国有领先意义,在创新运作、资源整合、公众参与等方面,具有可持续发展的潜力或能够产生持久效应。
  (二)推广性。项目体现的工作理念或具体举措等某一方面或多方面具有一定的示范意义。能总结提炼出一定的运行机制、工作模式,具有较强的可复制、可推广价值。
  (三)实效性。创新项目必须是已经实施的,经过一段时间施行,在点上取得经验且有一定成效的。
  (四)认可度。项目聚焦点与财税机关、服务对象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高度的契合,能够得到受益群体的欢迎和认同,具有一定知晓度和认可度。
  评选项目注重质量,宁缺毋滥,不搞平衡,总数不超过20个。
  二、评选机构
  评选活动设评审委员会,由专业人士代表和市局代表组成,具体工作由市局办公室牵头负责。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评选原则,遵循创新项目评选标准,对候选项目进行综合评定,最后评选出“2018年绍兴市财政地税系统创新项目”。
  三、评选程序
  (一)申报(2018年7月31日前)
  1.申报途径:各区、县(市)局结合本地实际,统一组织本部门各单位申报创新项目。市局机关各单位直接申报。
  2.申报办法:项目申报单位按一事一例的要求,填写《2018年绍兴市财政地税系统创新项目申报表》(另行印发),并在表中说明项目名称、项目概要(主要反映项目的背景、做法和成效,控制在1000—1200字)。
  (二)初选(2018年8月31日前)
  评审委员会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第一轮评审和遴选,初选出各区、县(市)局各2个,市局机关各单位各1个候选项目,进入答辩阶段。
  (三)终审(2018年9月20前)
  答辩采用“陈述+答辩”方式。陈述时要求项目负责人对项目基本情况进行陈述,时间严格控制在6分钟以内。
  答辩项目负责人以PPT或视频的方式进行汇报,汇报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开展情况,项目完成情况,项目开展过程及成果展示。
  评审委员会对答辩后的申报项目进行第二轮终审,根据评定结果,评选出一等奖3个、二等奖7个、三等奖10个(根据项目质量或有增减)。
  四、结果运用
  (一)纳入绩效考评得分。各区、县(市)局绩效考评设30分(千分制),创新工作信息实行量化计分法,创新项目实行基准加减分法。市局机关各单位绩效考评设4分(百分制),实行量化计分法,得分为第1名的单位得满分,其他单位得分按量化计分计算最终得分。
  (二)推荐参加上级创新项目评选。获奖的项目推荐参选市委市政府和省厅、省局组织的创新项目评选,获得名次的按绩效管理考评规则另行加分。
  (三)优先推荐各类评先。项目负责人优先推荐各类先进评选,并作为干部选拔的重要参考。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2018年绍兴市财政地税系统创新项目”评选活动,是创新财政地税管理的重要举措,各区、县(市)局和市局机关各单位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开拓创新,积极参与,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各区、县(市)局主要负责人要牵头研究创新项目,督促抓好创新项目推进。
  (二)把握标准,确保质量。各区、县(市)局和市局机关各单位要按照本通知确定的范围和标准抓早抓实,抓紧谋划确定一批创新项目,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在取得工作成效基础上积极申报创新项目。接到本通知后,各区、县(市)局要确定2个以上、市局机关各单位要确定1个以上的创新项目,并在4月底前报市局办公室。
  (三)复制推广,提升工作。创新项目评选的最终目的,是总结和发现典型,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项目,供全市财政地税系统学习借鉴,全面提升全市财政地税工作水平。市局将根据创新项目情况,择优推荐参加省厅省局评比,并在全市财税系统推广。
  绍兴市财政局 绍兴市地方税务局
  2018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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