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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企业上云”行动计划[2017-2019年]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济南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7-6-20
实施时间: 2017-6-20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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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济南市“企业上云”行动计划(2017-2019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济南市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0日
  济南市“企业上云”行动计划(2017-2019年)
  为深入推进“智慧泉城”建设,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推动“互联网+”向“云+”时代迈进,提升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水平,结合落实《〈中国制造2025〉济南行动计划》(济政发[2016]4号),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中心任务和我市信息化发展实际状况,全面把握信息化发展大趋势,发挥省会优势,担当省会使命,以云计算技术和平台为支撑,以云计算产业链合作和生态体系建设为途径,以构建云计算应用服务体系为保障,加快推动“企业上云”,着力培育企业发展新动能,不断提升企业竞争力,努力将我市率先建成全国云计算应用标杆市和新型智慧城市试点市,打造“企业上云”新旧动能转换示范区。
  (二)基本原则。
  1.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从推进“四个中心”建设和加快我市新旧动能转换的实际需求出发,结合实施五项重点工作和三大攻坚战,统一规划云平台的顶层设计,并按照优先领域和条件成熟度分步实施建设。
  2.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市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含济南高新区管委会,下同)互联互动,分解落实工作目标和任务,加强考核、评估和奖励。立足我市优势资源,协同多方骨干力量,按照企业自愿与政府引导相结合、政策性引导和货币化奖励相结合方式,鼓励和引导企业积极融入云服务平台,共同参与云平台建设与推广。
  3.需求导向,分类推进。针对不同行业、不同规模及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根据其信息化发展基础和个性化需求,制定差异化的“企业上云”策略。中小微企业首先实现云计算初级应用;大中型企业通过“移动化”改造、“互联网化”升级、“智能化”提升等途径逐步实现云计算深度应用。
  4.多方合作,协同服务。以云计算平台为中心,联合软硬件开发商、系统集成商、基础设施提供商和应用服务提供商,以及相关行业协会等产业链合作伙伴,形成云产业生态和应用服务体系,协同开展技术支撑、咨询、培训、实施、运维等服务。
  5.推进应用,促进转型。将“企业上云”与具体的信息化应用相结合,引入SaaS(软件即服务)、PaaS(平台即服务)、IaaS(基础设施即服务)等服务,根据实际需求采购云计算资源、平台支撑、解决方案、应用软件等,以解决企业实际问题。将“企业上云”与促进企业向“互联网+”、“云+”转型相结合,着力提高企业信息化水平和新旧动能接续转换能力,提升综合竞争力。
  (三)总体目标。到2019年,云计算技术、产业、应用和服务体系及产业生态初步建立,“企业上云”意识和积极性明显提高,“企业上云”比例和应用深度在省内形成示范引领,打造一批国内领先、省内一流的云计算领域服务商,将云计算领域产业链条做长做强,企业信息化水平明显提升,数据共享与业务协同水平显著提高,区域性“四个中心”地位更加突出,省会影响力和辐射带动力进一步增强。全市新增上云企业突破10000家,培育国内领先的云平台服务商2—3家、行业云应用平台3—5个、云应用服务商70家。
  二、主要任务
  重点推进十个专项行动。
  (一)工业企业上云行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国务院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2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管理优化服务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的意见》(国办发[2017]4号)精神,将推进“企业上云”作为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发展智能制造、推动新旧动能接续转换的重要抓手。各县区(含济南高新区,下同)同步推进,全面推动云应用软件和服务在企业中的应用,促进企业向“互联网+智能制造”、“云+智能制造”转型升级。推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将信息基础架构和应用系统向云平台迁移,推进管理上云和业务上云,开展基于云的移动化、互联网化业务落地和智能化提升。支持小微企业和创业企业使用云应用软件,开展基于云的移动化或互联网化应用。发挥各类产业园区、孵化基地和公共服务平台作用,推动各类工业企业充分依托云平台,购买服务、租用系统,应用成熟的设计、管理、仓储、供销等云应用软件和云服务,降低企业信息系统构建成本,帮助企业快速形成信息化能力。到2019年,计划新增工业上云企业2200家,力争突破2500家,其中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500家。(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二)科技企业上云行动。推进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上云,加强云计算相关技术在各类企业研发实验室、工程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建设中的广泛应用,推动各类科技企业依托云计算平台,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创新完善开发测试系统,提升科技创新效率,降低科技创新成本,持续高效地开展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到2019年,计划新增科技类上云企业1250家,力争突破1500家,其中高新技术企业占比超过70%。(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三)物流企业上云行动。结合区域性物流中心建设,充分利用互联网、物联网及其他新一代信息技术手段,进一步加快辖区内物流企业信息化建设步伐,应用成熟的云应用软件和云服务,降低企业信息系统构建成本,帮助企业快速形成信息化能力,提升经营管理效率,并整合相关数据资源,加强行业数据资源分析利用。到2019年,计划新增物流业上云企业1500家,力争突破2000家。(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四)服务业企业上云行动。推进商贸流通企业商品营销、渠道管理、客户关系管理、仓储、集疏运等业务上云,并积极利用云计算技术和资源,推动商贸流通企业向“互联网+”、“云+”发展,提升顾客服务体验,实现融合协同发展。推动其他服务业企业上云,鼓励品牌建设、产品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服务质量追溯等业务上云,加强行业数据资源分析利用,支撑企业提升产品定位、精准营销能力及服务效率,拓展服务市场。到2019年,计划新增服务业上云企业4000家,力争突破4500家。其中,商贸流通业企业2500家,力争突破2800家;其他服务业企业1500家,力争突破1700家。(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
  (五)农业企业上云行动。加强农业信息化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基于云计算的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推动涉农企业利用云平台和云服务搭建信息系统,提升信息化能力,并整合相关数据资源,推动农村信息资源存储、日常管理、农业生产智能化控制、生产数据检索共享、农产品网上供销、农产品安全追溯、农业经营决策智能分析等业务上云。到2019年,计划新增农业上云企业50家,力争突破100家。(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六)建筑业企业上云行动。加强云服务平台相关技术在建筑业企业的推广应用,推动全市建筑业及相关企业利用大数据、建筑智能一体化等技术搭建信息系统,提升信息化能力,并整合相关数据资源,将企业经营合同管理、项目过程控制、进度管理、现场施工情况采集等业务上云。到2019年,计划新增建筑业上云企业100家,力争突破150家。(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委)
  (七)个体工商户上云行动。结合落实《济南市中小微企业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试行)》(济政办发[2017]9号)和我市促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有关要求,重点推进“个转企”和有“转企”意向的工商户上云用云,做好示范引领和宣传推广,带动全市个体工商户积极利用云计算和互联网资源携店上网上云,实现个性化广告推送和服务输出。鼓励开展移动化、互联网化经营,拓展虚拟市场营销,鼓励与网上银行合作管理经营资金,并应用在线会计等云服务。到2019年,计划新增个体工商户上云900家,力争突破1200家。(责任单位:市工商局)
  (八)“企业上云”宣传培训行动。统筹制定培训计划,与云服务商合作组织企业培训,提高企业对上云的认识。引导云平台服务商积极配合搞好培训工作,并加强对各类云应用服务商等生态合作伙伴的赋能培训,联合云应用服务商或有关行业协会分县区、行业开展企业上云培训。指导云平台服务商及云应用服务商全程跟踪开展咨询、部署、应用、升级改造等。(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九)典型应用试点示范行动。以县区为单位,围绕重点行业,筛选出一批试点企业(全市不少于20家),由云平台服务商和云应用服务商开展点对点扶持工作,为企业提供上云诊断,制定上云方案,配合企业落实上云改造项目。在开展试点的基础上,总结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打造50家上云标杆企业,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广大企业上云。(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十)云计算技术和产品创新行动。推进云计算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及云工程与云服务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建设,加强云操作系统、云平台管理、分布式数据存储、计算处理等关键技术研发攻关,推进技术创新成果与“企业上云”业务合作。(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鼓励全市各类企业整合资源,加大研发投入,加强产业链协作,针对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的差异化需求,加大云计算解决方案和应用产品研发力度,不断丰富我市云计算产品和服务供给。(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7年7月底前)。各级各有关部门根据本行动计划确定的任务分工,深入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协调等工作。云平台服务商联合云应用服务商等产业链合作伙伴开展相关业务培训。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8月—12月)。以县区为单位,围绕重点行业,筛选20家企业开展试点,由云平台服务商携手产业链合作伙伴,点对点帮助其实施上云改造。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市有关部门配合指导,组织各县区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本行业“企业上云”工作。发动企业与各类云服务商对接,落实上云计划。
  (三)规模覆盖阶段(2018年)。各级各有关部门与各类云服务商和应用企业协同配合,全面推进“企业上云”工作,确保2018年底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市对各县区、部门完成任务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并依据考核结果给予适当激励。
  (四)拓展应用阶段(2019年)。在实施规模覆盖和做强做优企业云服务平台的基础上,依托该云服务平台探索建设省会城市圈云服务一体化平台,实现区域间云平台资源整合和功能融合。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协同推进机制。建立市、县区联动工作机制,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推进全市“企业上云”行动,制定任务分解方案,统筹协调解决“企业上云”行动实施中的有关问题。各县区要建立相应推进机制,研究制定本区域“企业上云”行动计划,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各项任务,有序推进“企业上云”。(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各县区)
  (二)健全联合激励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设立“企业上云”专项引导资金,3年内每年设置2000万元。对完成“企业上云”年度工作任务的县区,市财政统筹安排资金给予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另行研究制定。(责任单位:市经济和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各县区)
  积极发挥市场主体的决定性作用,建立“三个一点”联合激励机制,即“上云企业出一点、云平台服务商贴一点、各级政府补一点”,加快“企业上云”进程。鼓励云平台服务商采取优惠折扣、云代金券等各种形式促进“企业上云”。(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
  统筹相关激励措施。各园区、工业设计基地、两化融合示范区、双创平台及众创空间等要将推动企业上云与享受相关政策扶持相结合。优先支持上云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国家、省、市荣誉称号评选。(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各县区)
  (三)完善评估和督查机制。各县区要定期开展工作评估,按进度推进“企业上云”行动,并按规定及时统计报送进展情况。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加大工作督查力度,并于年底组织全市统一考核。(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四)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对“企业上云”行动开展系列宣传报道,扩大“企业上云”行动的影响力,并依托各类专题会议和现场会做好宣传引导和推广应用工作。有效利用县区政府、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的网站、微信等渠道宣传“企业上云”知识、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等,在全市营造“企业上云”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附件:1.相关概念解释和“企业上云”内容参考
  2.“企业上云”路径图
  3.“企业上云”行动目标任务分解(行业)
  4.“企业上云”行动目标任务分解(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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