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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济南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济南市会计领军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济南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8-2-26
实施时间: 2018-2-26
法规类型: 会计人才培养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济南
阅读人次: 3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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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区财政局,市直有关部门,各大中型企业: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高级会计人才培养,着力造就一批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高素质、复合型高端会计人才,根据济南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人才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精神,《济南市会计领军人才选拔培养实施方案》(济财办[2017]17号),贯彻落实省委书记刘家义《在山东省全面展开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动员大会上的讲话》中“突出厚植高端人才”工作要求,拟开展2018年济南市会计领军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对象
  济南市大中型企业的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财务总监)、或具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财会业务骨干;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负责人或业务骨干;济南市注册会计师行业业务骨干;驻济大中专院校会计类专业教学科研业务骨干。
  二、选拔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
  2、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具有中级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或注册会计师资格),从事财会业务工作10年以上;具有会计学讲师以上职称并从事会计教学科研工作8年以上。
  4、精通业务,熟悉政策,业绩突出,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5、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此外,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会计工作者等荣誉称号,取得财经类省级二等奖以上科研成果、担任大型企业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财务总监)或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选拔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选拔程序
  济南市会计领军人才选拔培养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会计处,具体负责拟定培养方案、选拔培养对象、设计培养方式、组织开展培养等工作。
  1、申报。本人登录济南市财政公众网(www.jncz.gov.cn),进入“办事服务”栏的报名窗口提出申请,如实填写《济南市会计领军人才选拔培养申请表》(见附件2)并下载打印盖章。各县区财政局和市直单位、各大中型企业请于2018年6月30日前,将申请人员有关材料及《济南市会计领军人才选拔培养报名汇总表》(见附件1)统一报市财政局会计处(龙奥大厦C区632 ,联系电话:66603835)。
  2、笔试。考试范围为财务会计实务、内部控制规范、管理会计、企事业财务管理(财经)综合知识、相关法律法规等。考试形式为闭卷,时间为180分钟。时间为2018年9月下旬。参加笔试的人员请于2018年9月20日前,登录济南市财政公众网(www.jncz.gov.cn)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面试。笔试结束后,笔试结束后,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对试卷及申报材料进行审阅,按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申请者名单。面试名单将在济南市财政公众网公布,并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本人。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时间为10分钟,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人际交往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以及与职位相匹配的其他能力等。面试时间为10月下旬,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4、确定选拔培养对象。根据笔试、面试成绩计算确定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60%和40%。办公室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并参照工作能力和业绩,确定培养人选。并书面通知入选人员所在单位和本人。2018年选拔企业类(管理会计方向)50名、行政事业类50名会计领军人才。
  三、培养方式
  按照因材施教、学用结合的原则,实行集中培训与在职学习实践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应用研究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全面培养和提升培养对象的综合素质。培养周期为2年,分为集中培训和跟踪管理两个部分。
  (一)集中培训。集中培训每年两次,每次7天。集中培训采取专题讲座、专题研讨、案例讨论、组织论坛、现场观摩、考察等方式进行。集中学习结束后,由培训方提供自学书目、课题项目和网上辅导服务等供学员自学。(培训地点另行通知)
  (二)跟踪培养。学员在单位工作期间,实施跟踪培养,以在职自学为主,采用边实践边学习的方式,提高学员理论应用和研究分析问题的综合能力。每个学员必须按要求提交学习心得体会和课题研究报告等。同时,学员须积极配合县区县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参与会计法规、制度、准则等调研和会计科研工作。
  四、考核与管理
  1、建立跟踪评价机制。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学员的日常管理,建立学员档案库。培训机构定期汇总学员的学习情况、出勤情况和科研情况,报办公室进行系统地记录和考核。在培训周期内, 办公室每半年对学员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记入个人档案。
  2、引入淘汰机制。建立量化考核体系,根据学员在每个考核周期中的综合表现,以量化分为依据,对学员做出系统评价。对于无故缺课、未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不按规定报送学习心得、专业论文和课题研究报告等的学员,予以淘汰,并将其情况通报学员所在单位。
  学员完成所有培训课程,并经考核合格后,由市财政局颁发《济南市会计领军人才》证书,并将考核结果反馈学员单位。
  五、培养经费
  市财政局承担会计领军人才选拔、培养阶段的费用,其他费用原则上由学员所在单位承担。
  联系电话:66603835电子邮箱:jncz3835@
  附件:
  2018年济南市会计领军人才选拔培养申请表(1)
  2018年济南市会计领军人才选拔培养报名汇总表
  济南市财政局
  2018年2月26日

相关附件:
2018年济南市会计领军人才选拔培养申请表(1).doc    
2018年济南市会计领军人才选拔培养报名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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