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资产损失资料留存备查相关事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8-4-20
实施时间: 2018-4-20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阅读人次: 466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
  为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简化企业纳税申报资料报送,减轻企业办税负担,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资料留存备查有关事项的公告》(总局2018年15号公告)要求,现就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资料留存备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资产损失(包括清单申报损失和专项申报损失),仅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不再报送资产损失相关资料。相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
  二、《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2017年度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告》(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通告2018年第4号)中与本通知要求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2018年4月20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核 大连市国家税务 2016/12/22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201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 厦地税发[2014] 2014/1/24
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4]75号 2014/1/1
关于加强风险管控做好2013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有关 税总函[2014]16 2014/4/14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公布2019年度个人 国家税务总局广 2020/3/20
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若干 哈地税发[2006] 2006/4/6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免征江西乐安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 赣地税函[2006] 2006/10/30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河北理工学院智能仪器厂等10户企业 冀地税函[2003] 2003/10/15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并试行新修订的《企业所得税月 晋国税函[2003] 2003/2/28
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关于2022年度居民企业所得税汇 2023/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