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征收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关于改进外出经营税收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宁地税发[2013]121号
发文部门: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7-9-30
实施时间: 2017-9-30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南京
阅读人次: 1675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局、分局:
  为有效落实 “两个减负”要求,简化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手续,现将《关于改进外出经营税收管理的通知》(苏地税函[2013]221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对本省范围内纳税人来宁从事建筑业劳务的,持有关资料在工程项目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报验登记。
  主管税务机关应在工程项目合同的左上方注明“地税报验登记号:XXX”字样,加盖“涉税事项业务章”,并告知纳税人到委托代征单位办理项目登记手续时需携带该工程项目合同及《税务登记证》副本等资料。
  二、本市纳税人在本省范围内外出经营活动应缴纳增值税或属于兼营行为的,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办理外出经营登记;
  对外出经营的国地税共管户,主管地税机关应按月及时与对应国税部门联系,获取《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开具情况信息。(国地税联合征管信息系统上线后,可通过该系统实现《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开具信息的交换)
  附件:《关于改进外出经营税收管理的通知》
  江苏省南京地方税务局
  2013年9月30日

相关附件:
附件:《关于改进外出经营税收管理的通知》.zip    
 
  • 加入收藏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