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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物价局关于发布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 冀财税[2018]33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8-4-24
实施时间: 2018-4-24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阅读人次: 3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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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强化省立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成果,贯彻国家停征排污费、变更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收费项目名称等政策,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动态管理,降低企业制度性成本,改善营商环境,我们对截至2018年4月23日的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进行了全面梳理,编制了《河北省执行的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河北省执行的全国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全省性及省直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河北省在收全国性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现予以公布。
  收费项目的征收范围、标准、执行期限和资金管理方式等,要严格按照《目录》中注明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凡未列入收费目录范围的项目,一律不得执行,缴费人有权拒缴。收费项目在执行中发生变化,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将及时调整并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1.河北省执行的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2.河北省执行的全国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3.河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4.河北省执行的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物价局
  2018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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