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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苏政发[2018]58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8-4-25
实施时间: 2018-4-25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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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40号),扩大我省信息消费有效供给,促进信息消费升级,持续释放发展活力和内需潜力,支撑江苏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前列,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为抓手,大力推进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应用,促进信息消费产业链协同发展,优化提升信息消费供给水平;扩大信息消费覆盖面,加强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智能终端、智能服务普及推广,提升消费者信息技能和应用体验;持续优化信息消费环境,不断完善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加强和改进市场监管,充分激发市场活力,打造江苏信息消费升级版,助力民生改善,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全省信息消费规模达到6000亿元,年均增长15%以上。一是信息技术带动消费作用显著增强。培育1000项新技术新产品、20家百亿级领军企业、200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骨干企业,拉动相关领域产出达到1.5万亿元。二是信息技术服务能力大幅提升。互联网信息服务收入超过5000亿元,60%的软件企业实现服务化转型,培育12家全国百强互联网企业、50家十亿元规模以上的大数据龙头企业。三是信息消费相关产业规模持续扩大。网络信息技术产业主营业务收入突破6万亿元,其中,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达到4.3万亿元,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达到1.5万亿元,电信业达到2200亿元。四是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国内领先。城镇和农村家庭宽带达到千兆接入能力,4G网络实现城乡全覆盖,5G网络率先实现商用,高清互动数字电视率先全面普及,移动物联网(NB-T)实现全省普遍覆盖,建成一批大数据中心、云计算中心、时空信息共享交换中心和物联网应用支撑平台。五是基于网络平台的新型消费全面提升。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5万亿元,网络零售额达到1.5万亿元,共享经济规模超过1万亿元,培育10个品牌效应突出的综合交易平台、20个位居行业龙头的垂直细分交易平台。六是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初步形成。建成20个在国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工业云平台、30个示范工业云平台,新增“上云”企业10万家,打造100个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1000个智能车间,培育100家工业互联网优秀产品提供商、100家工业互联网优秀服务商,创建30个智能制造示范区、30个“互联网+先进制造”特色基地。信息消费惠民利企成效凸显,在生产类、生活类、公共服务类、行业类和新型信息产品消费等重点领域形成一批满足广大企业和人民群众需求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平台。网络空间法规制度体系日趋完善,网络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全面增强,高效便捷、安全可信、公平有序的信息消费环境基本形成。
  二、优化提升信息消费供给水平
  (三)加快推广数字家庭产品。实施智能家庭建设计划,扩大智慧家庭产品供给,重点加大智能电视、智能音响、家庭服务机器人等新型消费类电子产品供给力度,显著提升城乡居民生活数字化水平。基于人工智能和物联网平台技术,面向消费者场景化、个性化需求,建立完善智慧家庭“云网端”生态体系,引导重点企业向智能化、平台化转型。加快普及高清互动数字电视终端,大力发展4K超高清终端。支持数字家庭智能终端研发及产业化,加快发展集成多屏融合、高清互动和智能控制功能的新型数字家庭系统,推进数字家庭示范应用和数字家庭产业基地建设。推动基于NB-T等物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融合型家庭网关、家庭智能终端和家庭多制式传感器普及布设。加快培育家庭服务新型业态,积极开展智慧家居平台应用试点,推广家居环境感知与远程控制等综合应用。加快智能家电、家庭智能安防、智能照明及智能环境监测领域智能化信息家居产品研制,培育发展具备自主学习功能的服务型家用机器人。
  (四)提升智能化生产服务供给水平。加快推进企业互联网化提升,促进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在工业企业的深度应用和创新应用。鼓励和支持企业利用软件定义网(SDN)、网络功能虚拟化(NFV)等未来网络技术,构建内外协同、灵活高效、安全可靠的企业级网络。实施工业云平台示范工程,依托省内龙头企业,发挥互联网企业、基础电信运营商作用,在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医药等重点行业建设覆盖全产业链、全要素、全价值链的工业云平台。实施云服务体系培育工程,鼓励龙头制造企业成立云服务机构,加快推动工业软件企业和两化融合服务机构发展壮大,提升云服务提供能力。实施星级“上云”企业工程,推进大中型企业信息基础架构和应用系统向云上迁移,实现管理“上云”和业务“上云”,鼓励广大小微企业使用成熟的云平台应用服务。推进工业与互联网融合创新试点示范,打造一批基于制造全流程、产品全生命周期、生产全产业链、大数据应用的智能化管控标杆工厂。加强“互联网+先进制造”特色基地建设,推动互联网人才、技术、资本、服务等高端要素在省级以上重点产业园区集聚。推进传统建造模式向设计三维化、构件部品化、施工装配化、管理信息化、服务定制化的现代建造方式转变,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深化信息技术和智能装备在农业生产全过程的应用,积极发展智能农业、感知农业、精准农业,推动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经营中的应用。
  (五)大力发展信息产业。加快物联网关键核心产业发展,建设无锡物联网产业核心区,重点培育物联网芯片与器件、传输与终端等产品与应用,打造世界物联网产业发展新高地。推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规模发展,大力支持“软件名城”建设,培育一批互联网独角兽企业,发现和支持一大批互联网初创企业。支持地方结合实际发展大数据产业,建设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和大数据产业(交易)中心,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的大数据产业园。推进集成电路产业高端发展,建设22/20纳米、16/14纳米等先进生产线,开发移动智能终端芯片、下一代网络通信芯片、智能可穿戴设备芯片以及工业控制、北斗导航、汽车电子、医疗电子、金融电子等行业芯片。重点发展5G、量子通信、卫星通信,加快研制下一代互联网设备,打造天地一体现代通信产业链。积极引导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突破人工智能关键技术,集中产学研高端资源重点培育智能识别、智能协作、智能硬件、智慧家庭产品等新型人工智能新产品。推动各类应用电子产品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方向发展,在市政、交通、环保、能源等领域开展新型应用示范。积极发展新能源汽车服务网络,推动节能型和新能源汽车发展,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智能网联汽车领域的推广应用。
  (六)提升信息技术服务能力。在重点行业领域大力发展“互联网+”人工智能平台,提升消费级和工业级智能硬件产品及服务支撑能力。全面兼容北斗导航系统,建设现代测绘基准体系,基于天地图·江苏等位置服务平台,为公众提供空间定位服务。面向公众实际需要,在联程联运、物流、应急防灾、家居智能、智慧健康、智慧体育、智慧养老、智能建筑、智慧社区、智慧旅游等领域,加强移动互联网、地理信息服务、虚拟增强现实等技术的集成应用,创新服务模式,为城市居民提供方便、实用的新型服务。大力培育移动商务、移动支付和位置服务等新业态、新模式,激发市场创新活力。支持社交平台发展,发挥体验式消费与口碑营销的作用,构建中小企业网上营销平台。推广面向企业全流程、网络化、智能化的信息技术服务,支持工业大数据平台建设,面向中小企业提供产品研发、生产制造、市场营销等服务。加快软件服务、制造资源、标准知识的开放共享,推动形成基于消费需求动态感知的研发、制造和产业组织方式。鼓励企业、科研机构、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融入国际开源社区。
  (七)丰富数字创意内容和服务。加快文化资源数字化建设,大力发展创意文化产业。加强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在数字文化创意、创作、生产领域的应用,鼓励支持企业运用数字创作、数字艺术、工业设计等提升生产效率。统筹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打造全媒体传输服务平台,开发特色数字文化产品。加强网络文化产业集聚发展,支持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鼓励和支持软件企业加强数字文化内容产品和服务开发,推动数字创意在电子商务、社交网络、远程教育、智慧医疗、智慧旅游等领域中的应用,积极发展虚拟现实购物、社交电商等新模式新业态。建成省、市、县、乡、村五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促进公共数字文化资源覆盖各类终端用户。加快建设数字图书馆、数字博物馆、数字文化馆、数字美术馆、数字农家书屋等公益性文化基础设施,实施数字档案馆、数字档案室一体化综合管理工程。推动主流媒体开展网络文化服务,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开发具有江苏文化特色的网络文化产品。大力发展数字出版、数字影视等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加强内容资源开发,支持互动电视、手机电视、网络电视、广电宽带等融合型业务发展。促进移动多媒体、动漫游戏、数字音乐等文化产品供给,不断丰富和完善信息消费内容。
  (八)全面推进智慧教育和智慧健康。推动各设区市按照新型智慧城市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要求加快实施信息惠民工程。加快构建网络化、数字化、个性化、终身化教育体系,推动形成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学习型社会。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建成覆盖各级各类教育的公共服务平台,打造苏派优质教育资源。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和管理的深度融合与创新。推进智慧校园、智慧课堂、智慧管理和智慧决策建设,开展教育大数据分析应用。支持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开展在线教育。实施智慧健康服务工程,加快构建统一、权威、互联互通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积极探索“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模式,大力开展远程医疗、互联网健康咨询、网上预约分诊、移动支付、医检结果查询、慢病随访等应用。推进居民健康卡、社会保障卡等应用集成,实现居民就诊“一卡通”。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基础,激活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应用,推动覆盖全生命周期一体化电子健康服务。推行“虚拟养老院”建设,推广数字化健康医疗智能设备应用,发展居家健康信息服务,加快构建老龄人口健康保障信息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智慧体育,加快建设智慧体育服务网络和平台,完善全民健身电子地图,丰富和改善体育消费产品及服务。建设国民体质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推行全方位、全过程健康管理。建设智慧体育场馆,鼓励引导多行业、多主体生产智能可穿戴运动装备、运动健身指导技术装备。
  (九)深入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积极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进社区、进开发园区、进商贸物流、进专业市场、进国际贸易,引导、支持模式创新和技术创新,促进电子商务提质升级。建设完善物流、仓储、配送、金融支付等区域电子商务基础设施,提高南京、苏州、无锡、徐州、常州等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影响力和知名度。支持大型商城和特色市场建设电子商务营销平台,建立完善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经营模式。引导有条件的生产经营企业和专业批发市场依法合规开展大宗商品现货市场电子交易。大力发展跨境电商,推进中国(苏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大力发展工业电子商务,鼓励工业企业积极利用电子商务平台优化采购、分销体系。推动生产企业利用电子商务优化供应链管理,发展网络定制产品。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在农业现代化集中区和有条件的农村地区重点扶持发展一批电商县、电商镇、电商村。
  (十)加快发展智慧旅游。构建省旅游产业综合管理与服务平台,实现旅游与交通、公安、商务等数据信息共享,积极推动旅游业与城市管理、公共服务实现深度融合。大力推动现代信息技术在旅游行业的广泛应用,引导各类旅游企业建设智慧型企业,建立服务智能化、管理数字化、消费便捷化、营销网络化的全新旅游业态,培育一批智慧旅游示范项目和示范单位。加强旅游市场线上线下营销推广体系建设,面向广大游客提供资讯查询、在线预订、虚拟导览、智能导游、电子讲解和支付服务。全面推进旅游基础信息数据、旅游公共信息服务、旅游产业运行管理、旅游市场营销推广体系和平台建设。
  三、培育扩大信息消费覆盖面
  (十一)加快信息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深入推进“光网城市”工程,大力实施“光网乡村”工程,大幅提升城乡光纤覆盖水平。加快实现4G网络广度和深度覆盖,加快推进5G网络、未来网络、量子通信网络试点工程。在南京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基础上加大带宽扩容力度,加快互联网国际通信专用通道建设,打造面向区域级骨干网络互联的区域交换中心、信息交互中心。加快城域网、接入网、互联网数据中心等信息基础设施的IPv6升级改造。支持南京、苏州等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城市建设,建设第五代移动通信产业化基地。推进物联网感知设施规划布局,推进NB-T省域全覆盖和商用服务,面向室内、交通路网、地下管网等应用场景实现深度覆盖,推动华为、中兴、亨通等IT企业与电信运营企业协同创新,形成窄带物联网产业生态核心能力。利用5G、移动物联网、北斗导航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全省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加快部署下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完善“网+云+端”的工业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低时延、高可靠、广覆盖的工业互联网。大力实施“企企通”工程,加快推进宽带网络进企业、入车间、联设备。推动国家级数据服务中心、呼叫中心、云计算中心、广电网络枢纽等功能性平台建设,打造超级计算中心和超级数据中心。
  (十二)加快推动信息消费成本下降。引导电信、广电网络运营企业加大面向社会公众的信息资费套餐优惠力度,进一步降低数据流量、语音通话单位价格,充分发挥信息服务的商品边际效益,大幅降低面向“双创”基地、中小微企业的互联网专线接入价格水平,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持续开展工业互联网“企企通”工程,进一步降低大中型企业高带宽专线接入价格,优化资费方案,丰富服务供给。推进“互联网+”高效物流,建设一批具有行业和区域影响力的物流信息平台,打造智慧化物流体系。推动交通物流协作,支持城市配送、农村物流、邮政快递信息服务。鼓励银行、证券、期货、保险金融机构融入互联网,运用互联网思维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以客户为中心改善用户体验,畅通线上线下链接渠道,依法合规发展网络信贷、网络证券、互联网保险、网络基金销售、网络消费金融和互联网支付等业务。
  (十三)推动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加快省大数据管理中心建设,构建横向互联、纵向贯通、安全可靠的统一数据共享交换体系,完善自然资源和地理空间、宏观经济、公共信用、人口等基础信息资源库以及重要领域信息资源库,建立全省统一的“大平台、大数据、大系统”,推动信息资源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共享。加强高分辨率遥感卫星和航空影像获取,实施新型基础测绘和地理国情监测,丰富基础地理信息数据资源。围绕智慧江苏建设,在公用事业、城乡环境、健康医疗、减灾救灾、社会保障、交通旅游等领域形成一批大数据典型示范应用,加大智慧城市大数据、政务大数据、工业大数据、大数据安全等领域应用开发力度。实施政府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工程,加强政府部门数据的全省统筹管理,加快建设省级政府数据统一开放平台,推动建立政府数据开放标准体系,加快制定公共机构数据开放计划,推进公共机构数据资源统一汇聚和集中向社会开放,不断扩大数据开放范围,保证动态及时更新。研究编制数据资源特许使用管理办法。引导企业、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主动采集并开放数据,建立政府和社会互动的大数据采集形成机制,加强政府数据与社会大数据的汇聚整合和关联分析。
  (十四)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深入推进城乡规划、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城市运行等领域信息化建设,促进城镇运行智慧化、城镇管理精细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实现县级以上数字城市全覆盖。统筹规范市政、通信、广电等管线资源,深化网络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推动跨部门、跨地区共建共享综合性城市管理数据库。大力推进智慧江苏政务云、国土资源云、“时空信息云”、健康医疗云、教育云、旅游云、社保云、交通云等重点领域信息服务云平台建设。大力推动有线电视智慧乡镇建设,满足地方政府政务公开、服务民生的需求。大力推动物联网在工业、农业、交通、物流、电网、医疗、环保、安防、家居等重点领域形成高水平规模化应用。拓展数字化城管平台功能,加快推广基于大数据的网格化管理。加快建设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推进技防新装备向农村地区延伸。完善安全生产信息网络,实现预测预判预警及智能化控制。建立全省统一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和应急管理地理信息系统,提高应急处置与动态信息管理、调度及可视化能力。加快推进苏南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对标国际先进水平,着力打造苏南智慧城市群。在特色小镇基础上推动发展智慧小镇。开展国家下一代互联网试点城市建设,支持苏州、南京等有条件地区先行探索建设“城市大脑”。加强智慧江苏综合门户资源整合,积极探索主动服务模式,面向社会提供各类公益性服务和增值服务。开展新型智慧城市评价,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智能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
  (十五)提升农村地区宽带接入能力。加大农村宽带建设投入,大力推进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加快苏中、苏北农村地区光纤宽带网络全面覆盖,持续优化农村网络带宽结构,提升农村接入网传输交换能力,进一步提升网络整体容量和综合业务承载能力,为各种业务按需提供高速传输通道和质量服务。优化4G网络布局,加强农村地区人口相对聚集区域4G网络深度覆盖,提升移动宽带速率,改善用户体验。加快推进农村有线电视网络双向化和光纤化改造,基本实现有线电视光纤进村入户,建成城乡一体的新一代广播电视网。加快推进农村地区三网融合工作,实现三网融合全面普及。
  (十六)加快信息终端普及和升级。组织各地采用补贴或购买服务方式,面向低收入人群推广经济适用的智能手机、数字电视等信息终端设备,鼓励面向老年人开发健康管理类智能可穿戴设备。大力提高农村地区信息终端普及率,面向农村开发推广实用的智能信息终端。大力推进农业信息进村入户、农技推广工作,全面提升农村信息化水平。打造江苏农技推广服务云平台、优化升级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进一步聚集省内涉农网站信息资源,集成各涉农企业、涉农组织提供一站式信息服务。加大对农村电子商务的推广应用力度,在现有信息田园、电商平台的基础上,推动农产品、农资、休闲农业上网交易。
  (十七)加快提升消费者信息技能。加大对企业家、企业高管的信息化培训力度,定期对各级领导干部、公务人员开展信息化专业知识培训,增强领导干部学网、懂网、用网能力。举办中小企业创新创业、“i创杯”、“创青春”青年创新创业等大赛,发现和培育一批创新创业团队。充分发挥互联网产业园、互联网众创园、互联网产业人才培训基地等园区机构力量,积极举办互联网创业辅导,组织开展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和互联网风云人物评选。推动高等院校、培训机构和省信息安全产业联盟合作,建设专业人才培训基地。积极开展网络空间安全学院建设,支持社会机构开展各类培训,建设信息化人才培训基地。深入开展全省农民用网推广活动,实现农村信息化知识宣传无死角、农村基层信息化服务全覆盖。支持农村“科技服务超市”网络体系建设,大力开展农村信息化知识普及宣传和实用技能培训,培育一批农村电子商务“经纪人”。
  (十八)切实提升信息消费体验。组织各地开展信息消费体验周、优秀案例展示等体验活动,推进和完善“线上软博会”平台,实现信息消费线上体验,扩大信息消费影响力。积极培育、拓展信息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大力发展以互联网为载体、线上线下互动的新兴消费。推广基于移动互联网入口的城市服务,构建本地化生活服务O2O平台,培育线上线下结合的社区服务新模式,加快发展医疗、健康、养老、教育、旅游、体育、社会保障等新兴服务,培育金融租赁、节能环保、电子商务、现代物流、家庭服务、文化体育等新型业态。鼓励企业积极开展差异化细分市场需求分析,丰富移动智能终端、可穿戴设备、虚拟增强现实、人工智能设备等产品的应用服务及形态,提升用户体验。加快培育物联网信息服务新模式,重点实施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拓展物联网运营服务和增值服务。推动北斗导航、地理信息产业等新型服务业发展。
  四、合力营造信息消费良好环境
  (十九)加强和改进信息消费监管。建立电子证照互认共享机制,推进跨层级、跨区域、跨部门电子证照互认共享,推进信息消费领域“证照分离”试点,进一步简化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全面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完善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建立多部门网上项目并联审批平台,放宽新业态新模式市场准入。积极应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手段,推动行业服务和管理方式改进与创新,增强政务服务的主动性、精准性、便捷性。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在信息消费领域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和规范信息消费环境。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形成政府主导、市场引导的信息通信业投融资模式。加快形成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监管体系,提高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效率和使用效率。加快建设全省统一的市场监管与服务大数据中心,实现精准监管和智慧服务。
  (二十)加快构建社会信用体系。大力推进省级居民网络身份统一认证系统建设,建立居民网络身份认证信息数据库,实现对全民身份信息的统一管理。健全用户身份及网站认证服务等信任机制,加快提升网络支付安全水平。加快构建社会信用信息体系,加强信用服务产品开发应用。优化拓展省社会法人信用基础数据库、自然人信用基础数据库及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营造公平诚信的信息消费市场环境。积极探索信息消费领域的市场准入制度创新,建立健全行业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事中事后市场监管机制,营造更加宽松的政策环境。推动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市场监管信息平台、政务一张网、行政权力平台的互联互通,实现基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准入登记、许可审批、行政处罚、市场监管、公共信用等信息高度整合、联动共享。加快各地区、各部门信用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积极培育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丰富面向公众的信用信息产品和服务,提高政府服务和监管水平。
  (二十一)加强个人信息和知识产权保护。制定个人信息保护管理办法,加强网络社交、电子商务、医疗、金融等重点领域用户隐私信息保护,开展企业数据防护制度、技术和管理实务综合评估及互联网新技术新业务安全评估,严厉打击非法获取、泄露和出卖个人数据等违法行为。加大信息消费领域知识产权执法维权力度,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完善网络文化服务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大网络文化管理执法力度。加强新闻信息采编转载资质管理,规范商业网站转载行为和网络转载版权秩序。
  (二十二)强化信息消费安全保障。加强网络信息安全基础理论研究、关键技术研发、技术手段建设和产品服务创新,建立完善网络信息安全技术支撑体系。坚持依法治网,加快建立政府引领,企业、社会组织、技术社群、公民共同参与、相互协作的互联网治理机制。加强网络安全管理、个人信息保护、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完善网络数据共享、利用等安全管理和技术措施,依法打击网络违法犯罪,营造互联网公平竞争环境。强化互联网企业的主体责任,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加强技术管控手段建设,增强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引导企业公平竞争、自我管理和改善服务。全面实施网络安全审查制度,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深入开展定级备案、测评整改,推动建立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风险评估制度和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审查制度。建立和落实工业企业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责任制,指导和督促工业企业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安全技术措施,强化安全监督检查与服务保障,努力提升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防护水平。制定电子商务信用评价规范,建立互联网网站、电子商务交易平台诚信评价机制。
  (二十三)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继续深入推进南京、徐州、苏州等国家信息消费试点示范城市和省信息消费示范试验区建设。对属于投资规模较大、需求长期稳定、价格调整机制灵活、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类项目,鼓励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省、市相关财政专项资金积极支持信息消费示范试点项目建设。加快落实产业、金融、科技、人才、教育等方面的配套政策措施,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汇聚各类社会资本共同支持信息消费发展。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促进社会资本对信息消费领域的投入。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互联网企业,依法享受相应的所得税优惠政策。
  (二十四)加强统计监测和评价。建立信息消费统计监测制度,制定信息消费统计分类指标和标准,进一步明确统计范围,将智能产品、互联网业务、数字内容等纳入信息消费统计,开展信息消费统计、监测工作。各级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加强信息消费政策研究、服务引导和运行分析,建立健全信息消费评价机制,面向社会定期公开发布信息消费发展指数和相关统计分析信息,合理引导消费预期。加强信息消费政策宣传,进一步激发居民的潜在消费需求。加强信息消费督查检查,指导和推动信息消费持续健康发展。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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