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增值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建市函[2018]898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时间: 2018-4-23
实施时间: 2018-5-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776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建办标[2018]20号)的有关规定,经测算分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建设项目,其工程计价增值税税率由11%调整为10%,其余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粤建市函[2016]1113号)规定暂不做调整。
  二、本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除另有约定外,工程造价按实际开具增值税发票当期增值税税率调整计价。
  执行中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径向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反映。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4月23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启用2007年版出口 京国税函[2008] 2008/2/13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黑政明传[2016] 2016/5/10
关于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 2020/5/1
厦门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印发《厦门市 厦财税[2018]14 2019/1/1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甬国税发[2006] 2006/7/3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提高增值税起征点的通知 川国税函[2003] 2003/3/31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宠物饲料征收增值税的通知 鄂国税发[2002] 2002/12/27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问 深国税发[2006] 2006/8/1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 青国税发[2004] 2004/6/29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 渝国税发[2004] 2004/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