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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标题: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哈政规[2018]6号
发文部门: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8-3-12
实施时间: 2018-3-12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哈尔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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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哈尔滨市“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2018年3月12日
  哈尔滨市“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第十九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在学习借鉴浙江省“最多跑一次”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便民便企、提速增效”为目标,以切实提升企业和群众满意度为标准,通过优化服务流程、完善制度机制、强化网上办事,基本达到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跑一次是原则、跑多次是例外”的要求。到2018年年底,实现70%的企业和群众到政府申请办理事项“最多跑一次”。
  二、基本原则
  (一)全面推进,重点突破。以企业和群众办事最集中、反映最强烈的领域为改革重点,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
  (二)分类实施,分步快走。按照不同事项、不同对象、不同主体的实际情况,制定针对性和操作性较强的改革措施,科学设计改革路径,合理把握工作节奏,按照先易后难、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稳步推进实施。
  (三)条块结合,重在基层。实行各行业系统垂直指导和各区县(市)范围内整体推进相结合,形成部门联动配合、城乡同步实施的工作格局。着重提高基层政务服务能力,为企业和群众办事“就近办、同城办、异地办”创造条件。
  (四)功能互补,资源共享。统筹推进实体办事大厅与市政务服务网建设发展,加强线上线下流程整合、业务结合和信息融合,推行“一窗受理、一网办理”的工作模式,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三、实施路径
  (一)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为“最多跑一次”改革提供基础条件
  1.梳理并动态调整“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市直各部门、各区县(市)政府要对照各自承担的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按照“一件事情最多跑一次”的原则,梳理出“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并分批公布,第一批于3月底前公布,第二批于4月底前公布。6月底前,组织梳理、公布全市乡镇(街道)一级应承担的“最多跑一次”事项,将能够下沉的办理事项尽可能纳入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或延伸至村(社区)办理,暂时无法实现“最多跑一次”的事项需报市政府审核。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市编办
  责任单位:各区县(市)政府、市直各部门
  2.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6月底前,按照省、市《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实施方案》要求,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进一步精简各类办事材料和要件数量,做到凡无法律、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依据的材料,一律取消;对同一部门前一个审批环节已提交的材料,下一环节不得要求再次提交;凡能通过网络共享复用的材料,不得要求群众和企业重复提交。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3.进一步规范完善办事指南。对照“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逐一制定办事指南,明确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并与相应事项清单一同公布,达到“一次性告知”标准,使指南切实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牵头单位:市编办、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二)完善实体大厅办事功能,为“最多跑一次”改革提供服务平台
  1.推行“受办分离”。4月底前,在各实体办事大厅设置综合受理窗口,依托市政务服务网,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模式,逐步增加综合窗口办事种类和数量。
  牵头单位: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实体办事大厅主管单位
  2.全面推进“并联审批”。4月底前,对跨部门审批事项进行梳理,并逐项确定牵头部门。5月底前,由各事项牵头部门负责,组织配合部门研究确定并联审批工作模式,并付诸实施。
  牵头单位: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府办公厅
  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
  3.建立完善实体办事大厅配套制度体系。6月底前,围绕硬件设施标准化、人力资源标准化、服务受理标准化、监督考核标准化等方面,推进实体办事大厅现场管理标准化建设;全面建立包括一窗受理、一次性告知、容缺受理、预审预约、限时办结、监督评价、代理代办等方面配套制度体系,并在全市推广应用。
  牵头单位: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实体办事大厅主管部门
  4.加快完善办事咨询服务体系。4月底前,建立健全咨询服务渠道和机制,积极解答办事企业和群众咨询;在各实体办事大厅设置综合咨询窗口,建立综合咨询服务组织运行机制,为企业和群众提供精准咨询服务;大力推进覆盖电话、网络、微信等渠道的咨询解答和预约办理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咨询预约的知晓率、便利度和准确性。
  牵头单位: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实体办事大厅主管部门
  (三)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为“最多跑一次”改革提供技术支撑
  1.推进政务服务信息共享体系建设。4月底前,以市场监管、人社、民政、住建、公安、司法、财政、地税、国土资源、不动产登记、公积金等部门专网为重点,加速各行业专网与我市电子政务内、外网之间的互联互通;加快市政务服务网与各部门业务系统的对接,基本实现部门业务系统与市政务服务网数据互通、表单连通、业务流通。6月底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技术标准和要求,建立全市政务服务信息资源目录、元数据编码和电子证照标准,逐一规范各类政务服务信息检索代码、编目规则、文件格式等,形成全市统一、动态更新、权威发布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归集政务服务电子数据,逐步扩大信息共享范围,完善电子档案,制定政务信息共享标准,建立全市信息资源共享库,将适合公开的信息资源通过政务公开、数据开放等渠道无条件向社会公开,将敏感信息和数据通过请求响应的方式进行共享,实现数据资源多渠道、多方式共享利用。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工信委
  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各区县(市)政府、有关企事业单位
  2.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网办理”。6月底前,建立完善数据共享、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使用等方面制度,为开展网上审批和服务提供支撑。全市各级政务服务单位要充分利用市政务服务网开展网上办理,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逐步扩大网上办理事项的范围和数量,做到“应上必上、能上尽上”。自3月起,各部门、各单位网上办理事项数量应达到每月递增10%以上,9月底前,实现行政许可事项、“最多跑一次”事项70%可网上办理。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法制办、市编办、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市工信委
  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各区县(市)政府、有关企事业单位
  3.加快推进政务服务网二期项目建设。6月底前,建设电子政务内、外网之间安全信息交换系统,建立政务服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推进电子证照、电子文书、电子印章、自助政务服务终端等相关系统建设应用。拓展统一网上公共支付平台应用,与市政务服务网实现互通连接,全面推进政府非税收入线上线下一体化收缴。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
  4.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推行“乡镇、村前台综合受理,区县(市)后台分类办理,乡镇、村综合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支持香坊区、方正县先行试点,逐步增加办件种类和数量,为全市提供可借鉴经验。6月底前,完成市政务服务网向9县(市)及304个乡镇(街道)的延伸,并指导基层利用平台开展“网上办理”。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编办、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残联、市老龄办、香坊区政府、方正县政府
  (四)聚焦政务服务重点事项改革,让企业和群众共享“最多跑一次”改革红利
  1.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按照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全流程、多层级、多部门“最多跑一次”的要求,6月底前,推进实体办事大厅、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线上线下融合,积极开展项目联合测绘、联合踏勘、联合验收。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规范企业投资项目代办制,完善企业投资项目“一窗受理、联审联办”制度。整合规划、建设、消防等审查环节,全面推进施工图联合审查,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牵头单位: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2.推进商事登记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贯彻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和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制度便利化改革要求,提高市场主体登记便利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高效。加大全程电子化登记服务推广力度,拓宽办事渠道,全面实行网上受理,进一步降低创业成本,激发市场活力。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3.推进不动产登记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6月底前,进一步完善不动产登记交易平台功能,做到“网上能办理、数据能共享”。加强相关部门之间的衔接配合,统一交易网签备案、不动产登记办理、税收审核等标准,将外部环节转为内部流程,并明晰法律责任,实行交易、登记、税收“一站式”服务。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4.推进各类办事“证明”的清理和规范。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关于印发清理规范证明事项工作试点方案的通知》(黑政转发〔2017〕1号)要求,在全市推行“两张清单”管理模式。6月底前,组织各提供政务服务部门对证明材料进行全面清理,审核把关后形成《证明材料保留清单》和《证明材料取消清单》向社会公开,并动态调整,主动接受企业和群众监督。通过清理规范,达到“五个凡是”要求,即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材料和盖章环节,一律取消;凡是当事人已有材料或有效证照能够证明相关信息的,一律取消;凡是本部门或本系统发放的证照或批准文书,能通过信息查询方式获得的,一律取消;凡是可通过部门间沟通、查询、数据共享、信息比对、征求意见等获取信息的,一律取消;凡是申请人能够以书面承诺保证相关信息真实性,且不影响第三方权利义务的,一律取消。此外,对于要求提供依据为“规定的其他材料或有关材料”的证明,有关部门必须明确需要收取的具体材料名称、要求及来源,做到合法、合理、有据。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政府办公厅、市编办、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府法制办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5.推进涉审中介市场化改革。6月底前,进一步清理规范涉审中介服务事项和收费标准,加快规范培育中介服务市场,打破行业垄断。9月底前,探索政府购买中介服务,初步形成涉审中介服务政府采购目录;完善涉审中介机构多维信用评价体系,加强中介服务信息平台与市政务服务网、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深度融合,实现信息互通共享。
  牵头单位:市编办、市发改委、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府办公厅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
  6.推进公共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改革。指导各类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事业单位采取权力下放、压缩步骤、精简环节、推行网上办理等措施,推进改革快速实施,9月底前60%的公共服务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对短期内难以实现“最多跑一次”的公共服务事项,要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持续推进、扩大成果。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编办
  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相关企事业单位
  (五)强化政务服务事中事后监管,为“最多跑一次”改革提供保障
  1.加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4月底前,依托市、区县(市)、乡镇(街道)三级行政执法力量,建立“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按标监管”的事后监管“一次到位”机制,梳理公布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环保、文化等领域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建立联合随机抽查对象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跨部门联合抽查细则,并依法组织开展联合监管。
  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2.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咨询投诉举报机制。充分发挥现有各投诉举报平台作用,推进热线、网站、微信公众号、投诉信箱等投诉举报渠道和各行业系统咨询投诉举报平台有效衔接,及时受理、交办企业和群众的投诉、咨询、举报,以回访核实和满意度评价为抓手,提供全方位、全天候、高效率服务。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3.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继续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机制,加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存储和应用,将信用应用和联合奖惩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内容,与政府部门许可、处罚、监管工作有效衔接。6月底前,建立信用核查应用制度,将守信“红名单”、失信“黑名单”等信用信息作为必要环节嵌入在线审批流程,切实落实“一部门发起、多部门响应”的联合奖惩措施。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市推进流程再造暨“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领导小组办公室增设“最多跑一次”改革专项推进组,人员从市政府办公厅、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市民政局等部门抽调,负责改革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审核把关。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主要负责人要对重大方案亲自把关、对关键环节亲自协调、对落实情况亲自督查,并要抽调骨干力量专班推进,加快推动改革落地。由市编办牵头,对我市实体大厅管理、政务服务网运行管理、办事流程优化等进行统筹,加强顶层设计,整合相关职能,并于3月底前向市委、市政府提出我市政务服务管理机构改组的意见建议。
  (二)强化督导检查。由市政府办公厅负责,将“最多跑一次”改革纳入市级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定期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分阶段对已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的落实和运行情况进行督查,促进各单位整改提升。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滞后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对严重失职的,视情启动问责机制,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三)开展第三方评估。由市政府办公厅负责,按照“最多跑一次”目标和要求,于5月底前,组织对市、区县(市)两级流程再造工作成效实施第三方评估。各有关单位要根据评估结果,继续优化完善,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
  (四)组织业务培训。由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建立完善奖惩机制,进一步提升服务意识和业务素质,为“最多跑一次”改革提供力量保障。
  (五)营造良好氛围。由市政府新闻办负责,组织各地区、各部门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及成效,及时准确发布改革信息,广泛开展政策法规解读,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凝聚各方共识,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各自承担的改革任务,逐项细化制定每项改革任务的工作推进方案,形成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明确工作责任,形成工作机制,组织专班推进,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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