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征收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贵州省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
发文文号: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
发文部门: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8-3-22
实施时间: 2018-4-1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贵州
阅读人次: 381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方便纳税人办理税收业务,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环境的若干意见》(税总发[2017]101号)的总体安排,贵州省国家税务局、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在国家税务总局《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2号)的基础上,编制了《贵州省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是指纳税人办理《贵州省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范围内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二、对《贵州省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所列办税事项,全省各级税务机关应全面实现“最多跑一次”。
  三、贵州省国家税务局、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将积极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深化“放管服”的要求,逐步完善网上办税服务厅功能,推行清单内办税事项网上办,努力实现办税“零跑腿”。
  四、贵州省国家税务局、贵州省地方税务局针对“最多跑一次”办税事项的办理条件、报送资料、办理时限、办理方式及流程等编制办税指南,同步制作“最多跑一次”办税指南二维码,并通过贵州省国家税务局、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官方网站对外发布。
  五、全省各级税务机关要加强对纳税人的宣传引导,对《贵州省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并联类各个办税事项推行“打包服务”,最大限度减少办税环节,压缩办税时间。
  六、贵州省国家税务局、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将根据政策变化适时调整《贵州省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在贵州省国家税务局、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官方网站公布。
  七、本公告自2018年4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贵州省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
  2018年3月22日
  关于发布《贵州省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 清单》的政策解读
  一、公告的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减少纳税人办税跑腿、降低纳税人办税成本,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2号),贵州省国家税务局、贵州省地方税务局联合编制了《贵州省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自2018年4月1日起在全省实施。
  人民群众到政府机关办事“最多跑一次”,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并给予充分肯定的一项“放管服”改革措施,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李克强总理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使更多事项在网上办理,必须到现场办的也要力争做到“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在贵州省国、地税务系统施行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改革,是我省税务系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税务总局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积极举措,是对广大纳税人的一项郑重承诺,是一项刀刃向内的改革。
  二、公告的依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环境的若干意见》(税总发[2017]10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18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发[2018]1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2号)制定。
  三、公告的具体内容
  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是指纳税人办理《贵州省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范围内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纳税人的办税事项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或者提交的资料不完整,不适用“最多跑一次”。《贵州省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共有报告类、发票类、申报类、备案类、证明类、并联办理类6大类168个事项,在总局5大类的基础上新增并联办理类,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关联办理类办税事项时,税务机关可同时受理、并联办理,减少办税环节,压缩办税时间。
  为了满足纳税人多元化办税的需要,贵州省国税局、地税局还将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工作部署,加强网上办税服务厅建设,完善网上办税服务厅的功能,并配合邮寄配送、自助终端等,努力实现办税“零跑腿”。
  四、公告施行时间
  本公告自2018年4月1日起实施,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将根据政策变化情况适时调整清单内容,在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官方网站公布。

相关附件:
贵州省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xls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办税事项全省通办 贵州省地方税务 2017/10/1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发布“最多跑一次”税务事 国家税务总局浙 2018/6/15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 国家税务总局四 2018/6/1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修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 新疆维吾尔自治 2017/8/15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办税事项“最 粤国税发[2018] 2018/4/4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 川办发[2018]36 2018/5/31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 国家税务总局海 2018/6/15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办税事项省内通办和同城通 国家税务总局江 2018/6/15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一次不跑 国家税务总局江 2018/6/15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绍兴市深化“最多跑 绍政办发[2018] 2018/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