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其他税费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税收入市区分享比例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政发[2018]11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8-3-15
实施时间: 2018-3-15
法规类型: 其他税费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333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已由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12月25日通过,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税收入归属问题的通知》(国发[2017]56号),环境保护税全部作为地方收入。为做好环境保护税收入市区分享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缴纳的环境保护税均纳入市与区分享范围。
  二、市级分享环境保护税收入的50%,各区按照税收缴纳地分享环境保护税收入的50%。
  三、环境保护税收入暂不纳入体制上解区上解基数。
  四、税务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切实做好环境保护税征收工作。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18年3月15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发布《福 国家税务总局福 2019/1/28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发布《天 2022/10/25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税收入市区分享比例的通知 ​京政发[2018]1 2018/3/15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关于发布《海南省 海南省地方税务 2018/1/1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青海省环境保护税 2018/1/1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征求《贵州省环境保护税核 2024/7/9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税市与区收入划分有关问题的 津政发[2018]16 2018/6/21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环境保 2022/11/28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税收入归属问题的通知 藏政发[2018]13 2018/3/30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明确环境保护税自治区与市县 桂政发[2018]9号 201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