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市场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 > 登记注册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个体工商户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7-5-24
实施时间: 2017-5-24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西
阅读人次: 366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工商局、示范区工商局:
  现将《开展个体工商户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5月24日
  开展个体工商户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工商登记便利化,根据《工商总局关于开展个体工商户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工商个字[2017]68号)文件精神,省局决定自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开展个体工商户登记制度改革试点。由每个市确定一个县(市、区)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和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工商局进行试点。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个体工商户登记制度改革旨在通过试点地区各项改革实践,创新个体工商户登记方式和理念,降低群众从事个体经营的市场准入门槛,放宽登记条件,简化登记流程,提高登记效率,切实改善营商环境,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在全国范围内改革个体工商户登记制度积累经验。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便捷高效。进一步精简填报材料,探索更为简便的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登记内容和登记方式。简化个体工商户登记流程,切实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降低行政成本,为群众从事个体经营提供优质服务。
  (二)积极稳妥推进。个体工商户面广量大,事关民生和群众切身利益。要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7号)要求,结合我省发展实际,先行试点、逐步推广全省实施,确保改革平稳有序进行。
  (三)突出问题导向。要从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出发,简化登记流程、提高登记效率、降低登记成本,按照实事求是、高效便民的思路,紧密围绕登记便利化,推进个体工商户登记制度创新。
  三、主要任务
  (一)放宽登记条件,强化经营者(主体)责任。试行住所(经营场所)自主申报,名称自主选择、经营范围自主决定。降低提交材料要求,精简填报事项,删减重复填报内容,制定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文书。在试点期间,完成并制定名称、经营场所、经营范围禁限用规则和行之有效的监督纠正措施。明确申请人的相关法律责任,申请人应对其填报的数据以及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作出承诺,对申请行为、提交的数据材料以及所产生的法律后果负责。
  (二)简化登记流程,创新登记方式。合理制定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流程,全面推行审核合一、当场登记、网上登记、全程电子化登记和电子营业执照,推行仅需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签名确认的口头申报。
  (三)改革管理制度,减少登记限制。积极探索符合互联网网店经营特点的登记条件和登记方式,鼓励网店经营者申请登记;探索个体工商户营业转让(变更经营者,原个体工商户字号名称可以延续使用)、经营场所跨登记辖区迁移等制度创新的条件与路径;针对在当地人民政府指定区域内开展的季节性、流动性个体经营行为,可颁发经营期限不超6个月的临时性营业执照。
  (四)完善信息系统,提供技术支持。使用新的技术手段,通过互联网、移动端APP、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建立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渠道,切实提高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的信息化、智能化、便利化水平。
  (五)探索个体经营免于登记的范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对从事某些行业和领域的个体经营豁免登记,以及对免于登记经营者的监管方式进行探索。
  四、工作要求
  (一)勇于解放思想。要敢于打破惯性思维,面对新形势,研究新办法,拿出新举措。善于把握个体工商户经营活动的规律,发挥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的主观能动性,根据我省个体经济实际,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改进工作办法。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市要在6月10日前确定试点县(市、区)并制定具体试点办法,上报省局备案。要密切关注试点进程,加强行政指导,及时总结试点经验。要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加强业务指导,帮助窗口工作人员深入理解个体工商户登记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全面掌握有关改革具体规定、材料规范、工作流程,切实提高登记水平和服务能力。
  (三)加强舆论宣传。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做好舆情引导,及时解答和回应社会关切的问题,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推进个体工商户登记制度改革的良好氛围。要加强宣传引导、沟通协调,积极推动个体工商户登记数据的广泛应用。
  (四)建立报告制度。要建立健全报告制度,各试点工商(市场监督管理)局要认真梳理、总结试点过程中取得的经验以及遇到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思路与建议,及时上报省局,为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个体工商户登记制度改革奠定基础。
  (五)加强跟踪监测。要扎实开展个体工商户登记制度改革工作,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新模式,针对个体工商户登记制度改革对事中事后监管的影响开展跟踪监测,探索与放宽市场准入相适应的监管机制和监管方法,实现“放管服效”有机融合。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山西省财政厅山西银保监局关于印发 2023/7/11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地方税务局个体工商户 粤地税发[2004] 2004/10/1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 2016/8/31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扶持个体工商户高质 深府办[2023]7号 2023/6/15
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2.0] 2023/12/19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核定个人所得税的个体工商 粤税发[2018]79 2018/9/26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491号 2023/6/9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 新财法税[2011] 2011/11/1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城镇个体工 冀人社发[2011] 2011/10/1
关于修订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文书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 2016/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