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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做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赣工商企注字[2016]8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6-9-6
实施时间: 2016-9-6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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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全面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全面推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赣府厅字[2016]116号)要求,结合实际,现就全省各级工商部门(含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下同)做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推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
  推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就是要在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统称企业)已实现“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基础上,再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由工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下称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不再另行发放,以进一步缩减企业证照种类,为企业开办和成长提供便利化服务,降低创业准入的制度性成本。这是不断推进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扩大“三证合一”改革效应,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全省各级工商部门要充分认识实行“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与各相关部门密切协同配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从今年10月1日起在我省全面推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
  二、切实做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各项工作
  (一)做好改革后的登记注册工作。
  “五证合一”实行的登记条件、登记程序、登记申请文书材料规范和营业执照样式与“三证合一”改革相同。全省各级工商部门要严格落实《工商总局等五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6]150号)和省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按照统一编码和赋码规则、统一登记流程、统一申请材料规范、统一文书格式的要求,全面实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的工作模式,做好企业登记工作,确保企业登记采集信息的实时性、准确性、完整性。
  (二)有序做好“五证合一”改革的过渡衔接工作。
  实行“五证合一”改革后,企业申请设立登记的、原执照有效期满、申请变更登记或者申请换发营业执照的,由工商部门依法核发、换发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对营业执照的换发及统一代码的赋码方式、对企业原证照的收缴和管理方式继续按照《工商总局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121号)的要求进行。对于已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的企业,不再收缴原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2018年1月1日前,原发证照继续有效,过渡期结束后一律使用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发的证照不再有效。
  (三)做好企业信息公示和部门间信息共享应用工作。
  全省各级工商部门为企业核发、换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应将企业设立、变更(备案)、注销等相关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公示,并实时传输至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工商与质监、国税、地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
  每年度年报报送截止后,工商部门将相关年报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批量推送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统计部门。
  全省各级工商部门要与上述各部门建立相互间数据共享对账机制,加大对共享信息的核实力度,确保共享信息的准确率和完整率。
  三、强化组织实施,确保“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落实到位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面推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是我省当前一项重要的改革任务,全省各级工商部门党组织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加强对此项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到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确保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强协调联动。
  各级工商部门作为我省“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牵头组织部门和改革后承担企业准入登记工作任务的主要部门,要在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下,主动加强同发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法制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健全工作机制,细化任务分工、方法措施、时间节点,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发现、解决改革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加强窗口建设。
  要进一步充实企业登记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培训,使服务窗口工商干部准确把握“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要求,熟练掌握业务流程和工作规范。要进一步加强服务窗口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效能。要积极创造条件在企业注册大厅设立工商业务“自助服务区”,并不断拓宽服务内容,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要畅通网上办理企业登记的服务渠道,积极引导企业通过网上注册服务平台办理“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要加大对企业登记服务窗口建设的投入力度,配备必需的办公设施,加强业务信息系统建设,为改革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四)加强宣传引导。
  全省各级工商部门要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对“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的宣传力度。要通过对改革政策的全面准确解读,及时解答相关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改革的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的社会和舆论氛围,为“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广泛运用奠定基础。
  (五)加强指导督导。
  全省各级工商部门领导要加强对本级机关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工作的组织指导,推动改革部署落实到位。各上级机关要加强对下级机关工作的指导督导,及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遇有重大情况须及时向省局报告。
  江西省工商局
  2016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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