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有关停征“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的规定,从2017年4月1日起,全市工商企业登记档案(包含书式档案和电子档案)查询服务停止收取信息检索、打印、复印等费用。 特此公告。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