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其他税费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吉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2018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通告
发文文号: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吉林省残疾人联合会通告2018年第2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8-3-21
实施时间: 2018-3-21
法规类型: 其他税费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阅读人次: 544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为方便纳税人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根据《财政部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18号)、《吉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吉财税[2016]726号印发)规定,结合实际,现就2018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18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集中征收、申报缴纳时间为2018年8月,请纳税人通过吉林省地方税务局电子税务局或到主管地税机关办税服务厅(中心)办理。
  二、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应于2018年4月底前,提供相关资料,向当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联系方式见附件)申报上年度本单位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未在限期内申报的,视为未安置残疾人就业,应全额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三、《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吉林省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表》《吉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免(缓缴)申请表》,用人单位可自行到吉林省地方税务局电子税务局主页的“办税服务-资料下载-表证单书”栏目下载,也可到主管地税机关办税服务厅(中心)领取。
  特此通告。
  附件:全省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联系方式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   吉林省残疾人联合会
  2018年3月21日

相关附件:
全省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联系方式.doc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纳 沪财社[2010]17 2010/6/13
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2020年 2020/10/22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中国人 鲁财综[2007]10 2007/11/29
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2023年 2023/11/29
大连市残疾人联合会大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 大残联发[2020] 2020/5/20
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地方税务局等四部门关于《残疾人就业 陕财办综[2017] 2017/1/24
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等6部门单位 浙残联发[2021] 2021/7/21
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2024年四川省残疾人按比例就业联网认 2024/3/4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内蒙古自治区 内财非税[2017] 2017/7/26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2019年 2019/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