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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西安市国家税务局西安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联合开展税收管户清查及发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西安市地方税务局 西安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7-6-16
实施时间: 2017-6-16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西安
阅读人次: 5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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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了加强税收征管,堵塞征管漏洞,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增强纳税人和社会公众依法正确使用和索取发票的意识,促进我市经济健康有序发展,西安市国家税务局、西安市地方税务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税收管户清查和发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管户清查范围
  (一)已办理“一照一码”营业执照,且已发生纳税义务,但未到税务机关办理补充信息采集,未纳入正常管理的纳税人,以及已纳入国税(地税)正常管理,但未在地税(国税)部门办理税种认定手续的纳税人;
  (二)已变更换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但未到税务机关办理变更的存量户纳税人;
  (三)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且已发生纳税义务,未到税务机关办理信息采集的纳税人。
  二、发票管理专项整治范围
  (一)以各种借口拒不开具发票、违规开具发票;
  (二)以非正规票据代替发票列收列支;
  (三)未按规定取得、保管、使用、缴销发票,擅自销毁发票;
  (四)非法制售、倒卖发票和篡改开票信息;
  (五)其他发票违法行为。
  三、清理检查时间
  2017年6月16日至8月31日
  发生上述纳税义务或存在违规使用开具发票行为的纳税人,请积极配合,主动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涉税事宜。同时也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群众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029-12366
  特此通告。
  西安市国家税务局 西安市地方税务局
  2017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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