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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公告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关于废止《关于调整我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等级范围的公告》的公告
发文文号: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深圳市规划国土局
发文时间: 2018-2-27
实施时间: 2018-2-27
法规类型: 城镇土地使用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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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我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等级范围的公告》(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3号,以下简称3号公告)的规定,原《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关于调整我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等级范围的公告》(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2号,以下简称2号公告)与3号公告的内容不一致,现将2号公告废止,从2018年2月27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2018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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