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征收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推行实名办税过渡期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7-12-28
实施时间: 2018-1-1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阅读人次: 4070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环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环境的若干意见》(税总发[2017]101号)要求,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就实名办税过渡期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推行实名办税的过渡期延长至2018年2月28日。
  二、对实名办税实行信用管理。除以下情形外,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应当办理实名认证:
  (一)纳税信用评价为A级的纳税人;
  (二)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的纳税人。
  为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鼓励纳税信用评价为A级的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办理实名认证。
  三、本通告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2017年12月28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实行实名办税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陕 2018/6/15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推行互联网实名办税的通告 青岛市地方税务 2016/12/15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实名办税的公告 四川省国家税务 2016/11/1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实名办税的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 2017/10/20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试行纳税人实名办税的公告[征求 2015/11/6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实名办税人员信息采集”功能更新 2017/10/13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实行实名办税的公告 甘肃省国家税务 2016/11/1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实行办税人员实名 2017/1/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实行办税人员实名办税的 新疆维吾尔自治 2016/11/1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实行实名办税的公告 广东省地方税务 201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