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社会保障 > 住房公积金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在内地[大陆]就业的港澳台同胞享有住房公积金待遇有关问题的意见
发文文号: 建金[2017]237号
发文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 中国人民银行
发文时间: 2017-11-28
实施时间: 2017-11-28
法规类型: 住房公积金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89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财政厅(局)、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外事、侨务)办公室、台湾事务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财务局、外事局、台湾事务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为贯彻落实中央有关要求,推动在内地(大陆)就业的港澳台同胞同等享有住房公积金待遇,为港澳台同胞在内地(大陆)就业、生活提供便利,促进港澳台同胞更好地融入内地(大陆)的经济社会发展,现就在内地(大陆)就业的港澳台同胞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支持港澳台同胞缴存。在内地(大陆)就业的港澳台同胞,均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政策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办理流程等实行与内地(大陆)缴存职工一致的政策规定。
  二、同等享有使用权利。已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港澳台同胞,与内地(大陆)缴存职工同等享有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等权利。在内地(大陆)跨城市就业的,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并返回港澳台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三、做好管理服务工作。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按照本意见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抓紧出台在内地(大陆)就业的港澳台同胞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的实施办法。要简化办理要件,缩短业务流程,完善服务手段,为港澳台同胞提供高效、便捷的住房公积金服务。要采取有效措施,规范业务管理,强化风险防控,保障资金安全。
  四、切实抓好政策落实。推动在内地(大陆)就业的港澳台同胞同等享有住房公积金待遇,是落实中央要求的重要举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财政部门、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港澳、台湾事务主管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政策指导和督促检查。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切实抓好政策落实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主动引导社会舆情,使政策深入人心,支持更多在内地(大陆)就业的港澳台同胞通过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实现安居。
  以往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按本意见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
  2017年11月28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放宽本市提取 沪公积金管委会 2015/5/1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住房公积金 鄂建办[2012]19 2012/2/20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住房公 沪公积金管委会 2015/10/14
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简化住房公积金部分业务的 榕公积业[2013] 2013/8/26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本市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 沪公积金[2014] 2014/11/22
西安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实施细则[暂行] 2008/8/1
关于软件企业从业人员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 京房改办字[200 2001/3/12
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0]94号 2000/9/1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确定2013住房公积金年度月 京房公积金发[2 2013/6/9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二套住房”住房公积金 京房公积金发[2 201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