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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全面推广存量房交易办税制度改革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7-11-1
实施时间: 2017-11-1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阅读人次: 3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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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压缩办税时间,提升办税体验,加快便利化改革步伐,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决定从11月起,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存量房交易办税制度改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改革仅限于持有中国居民身份证件的个人之间住宅买卖交易。
  二、纳入此次改革范围的交易业务,买卖双方登录“重庆市电子税务局”完成网上申请提交。税务机关预审通过后,买卖双方在规定时限内携带相关资料到指定的办税服务大厅完成税收业务办理。
  三、为确保交易的真实性、合法性,纳入此次改革范围的交易业务,买卖双方在首次办理涉税事项前,应分别登录“重庆市电子税务局”,通过自行录入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本人银行卡号、本人手机号码等相关信息及短信校验完成实名认证。
  如有疑问,请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2017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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