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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广上线企业电子申报管理系统“一键申报”功能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7-11-27
实施时间: 2017-11-27
法规类型: 纳税申报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3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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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
  为进一步减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负担,提高纳税人办税效率,广东省创新研发广东企业电子申报管理系统“一键申报”功能,并在全省进行升级推广。
  一、 升级功能
  “一键申报”功能能够实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销项数据自动获取和报表自动生成,一方面精减申报表的填报栏次,另一方面大幅缩减纳税申报准备时间,提升办税效率。
  二、 升级时间
  “一键申报”系统前期已在广州市天河区、荔湾区和江门市试点使用,试点情况平稳,接下来将分两个时间段在全省进行推广。
  第一个时间段是2017年11月底至12月15日(即12月申报期结束前),在广州、佛山、韶关、河源、梅州、汕尾、中山、潮州、云浮市进行上线,以上地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2017年12月申报期,请使用升级后的新系统进行申报。
  第二个时间段是2017年12月20日至明年1月15日前,在全省其余地市(珠海、汕头、惠州、东莞、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揭阳市)进行上线,其余地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2018年1月申报期,请使用升级后的新系统进行申报。
  三、 升级方式
  纳税人连接互联网,打开广东企业电子申报管理系统(自动在线升级),系统完成升级后,将会播放《广东省企业电子申报操作演示》视频,并推送《广东企业电子申报管理系统V6.2用户手册》。
  最新软件和用户手册也可以通过以下网址进行下载/downloadCenter.html(服务—下载中心—电子税务局相关应用)。纳税人如在升级系统和相关操作时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或系统软件服务单位。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2017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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