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海关 > 综合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深圳海关关于废止部分深圳海关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发文文号: 深圳海关公告2017年第7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海关
发文时间: 2017-11-22
实施时间: 2017-11-22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阅读人次: 313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为了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深入推动法治海关建设,深圳海关决定废止5份规范性文件(详见附件)。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深圳海关
  2017年11月22日
  附件
  废止深圳海关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发文字号

规范性文件名称

1

2006年第11号

《深圳海关关于调整惠州港海关驻淡水办事处管辖关系及所辖业务的公告》

2

2007年第3号

《深圳海关关于启用〈进口料件料号与海关备案序号归并对照表〉的公告》

3

2014年第1号

《深圳海关关于坪山新区坪山、坑梓街道加工贸易企业部分海关业务调整的公告》

4

2016年第5号

《深圳海关关于深圳市盐田区加工贸易企业部分海关业务调整的公告》

5

2016年第6号

《深圳海关关于深化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的公告》

相关附件:
深圳海关关于废止部分深圳海关规范性文件的公告(2017年第7号).doc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 渝工商办发[201 2014/6/5
深圳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深社保发[2001] 2001/9/25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失效或废 黑地税联[2009] 2009/8/5
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三批 财政部令第103号 2020/1/23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 国家税务总局青 2021/3/1
青岛海关公告2016年第2号 青岛海关公告20 2016/1/15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全文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 安徽省国家税务 2011/7/26
关于开展全国税务系统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 国税函[2006]87 2006/9/20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九批 辽财法[2012]98 2012/12/10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营业税规范性文件 豫地税函[2009] 20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