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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2017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7-2-13
实施时间: 2017-2-13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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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国家税务局,局内各部门:
  2014年以来,按照总局统一部署,我省国税系统通过实施“六零六化”、“六深化、六提升”、“六创新六实现”等工作举措,持续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下简称“春风行动”),形成了“春风送暖花千树、便民办税惠万家”的良好氛围,纳税人的获得感不断增强,满意度调查也始终保持在全国前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17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发[2017]10号)精神,为把“春风行动”做扎实、引向深入,省局决定围绕税务总局提出的“提升•创响”行动主题,推行“五抓、五促、五化”工作举措,切实提升纳税人获得感、满意度、遵从度,创响具有鲜明税务特色的“五型”纳税服务品牌。现将《江西省国税系统2017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西省国税系统2017年“春风行动”任务分解表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2017年2月13日
  江西省国税系统2017年
  “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国务院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发[2016]30号)、《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简化流程提高效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16]70号),加快服务型税务机关建设步伐,让便民办税春风四季拂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17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发[2017]10号),结合我省国税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根据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国税工作会议部署,以纳税人为中心,以需求为导向,以机制建设为抓手,以“互联网+税务”为助力,围绕“提升?创响”主题,推行“五抓、五促、五化”工作举措,切实提升纳税人获得感、满意度、遵从度,创响具有鲜明税务特色的“五型”纳税服务品牌,即抓提速减负,促进规程简约化,创响“效能税务”品牌;抓互联共享,促进办税智能化,创响“智慧税务”品牌;抓业务创新,促进服务精准化,创响“便民税务”品牌;抓制度落实,促进执法规范化,创响“公平税务”品牌;抓合作共管,促进治理协同化,创响“协作税务”品牌。
  二、行动内容
  2017年我省国税系统“春风行动”的主要内容是,把握“长流水、不断线、打连发、呈递进”的工作节奏,在落实税务总局规定动作的基础上,推行“五抓、五促、五化”工作举措。
  (一)抓提速减负,促进规程简约化
  1.缩短办税等候时间。推进网上办税为主、自助和其他社会办税为辅、实体办税服务厅兜底的办税模式,让纳税人多走“网路”、少走“马路”。通过移动互联网为纳税人实时提供办税服务厅拥挤程度等信息,方便纳税人合理选择办税地点,提高办税效率。针对办税“波峰”“波谷”情况,在办税“波峰”期大力推行预约办税,提供网上、掌上等多渠道预约服务,减少办税服务厅排队等候时间。推进网上关联交易申报和办理对外支付税务备案工作。
  2.简并涉税资料报送。根据税务总局文件及工作要求,简化发票代开业务资料报送,简化银行业资产损失资料报送要求,简化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建筑服务证明材料,简化国际运输服务免征增值税的备案资料,简化在境外提供旅游服务的证明材料,简化非居民企业源泉扣缴信息申报,为纳税人和基层税务机关减轻负担。推行电子档案系统,解决纳税人多次提供、重复报送纸质资料原件或复印件的问题。
  3.提速出口退(免)税办理。改进出口退(免)税企业管理,税务机关应按照《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对出口退(免)税管理类别为一、二、三、四类企业申报的出口退(免)税,经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要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出口退(免)税手续。
  4.减少纳税申报错误。优化网上申报系统,纳税人填写基础性数据后,由软件进行数据审核、逻辑计算、分类填写,有效辅导纳税人快捷准确填写申报表,提升申报质量。完善企业所得税申报系统功能,为小微企业提供申报疑点数据的校验、反馈和提醒功能,实现小微企业所得税“自动监控、自动校验、自动提示、自动计算”,减少纳税人申报错误风险。开展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事中监控,提高汇算清缴质量。
  (二)抓互联共享,促进办税智能化
  5.升级改造热线平台。升级改造省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实现热线、网线、无线互联互通,支持对全省纳税人开展咨询、宣传、权益保护、信用管理等服务,同时统一整合办税服务入口,通过与纳税人的多元化互动提升纳税人办税体验。
  6.优化出口退税远程申报系统。在现有出口退税远程申报系统服务平台基础上,更新远程预申报、正式申报、单证申报、提醒服务等功能。研发出口退税手机APP,实现出口退税政策宣传、出口退税业务通知、出口退税外部信息查询等功能。
  7.完善网上办税服务平台。增加纳税人网上预审请内容,改善网上办税服务平台操作体验;在网上办税服务平台中添加电子签章,简化纳税人办税流程;增加纳税人端内容,优化手机APP,添加国地税合作项目,包括固定户代开发票代征地税功能、个税计算器等。打造国地税联合电子税务局,通过VR技术,共同开发试点部分税收业务的虚拟场景实体办税。
  8.优化发票领用方式。提供发票网上、掌上申请,物流配送或窗口及自助终端自取纸质发票服务,实现发票领用“线上申领、线下配送”。
  9.拓展发票开具方式。提供增值税发票代开网上、掌上预申请功能,纳税人通过网上办税平台、手机APP等渠道代开发票,税费一体化征收,选择物流配送或窗口及自助终端自取纸质发票服务,实现发票代开“线上办理、线下开具”。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开专用发票试点行业范围。
  10.推进发票无纸化试点。推动电子发票在电子商务等领域的使用,逐步实现纸质发票到电子发票的变革,进一步扩大电子发票推广使用面。积极推行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式),进一步扩大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的覆盖面。积极引导纳税人、消费者自愿选择使用快速开票应用软件,提高开票质量与效率。
  11.推进外出经营管理电子化。省内跨县(市)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需要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以下简称《外管证》)的,税务机关受理纳税人的网上申请,为其开具电子《外管证》并推送电子信息,取消电子《外管证》纸质打印,优化经营地报验登记。配合税务总局探索推进跨省从事生产经营纳税人的网上开具《外管证》,逐步实现《外管证》开具、信息传递和后续管理的电子化。
  (三)抓业务创新,促进服务精准化
  12.实行实名办税制。全面推行办税人员实名办税,线上线下采集办税人员身份信息,强化与业务系统无缝对接,针对实名办税纳税人开展个性化服务,减少资料重复报送,加强内部风险管控和外部结果推送,完善“登记、办税、服务、管理”全过程实名制。
  13.推进办税制度改革。落实《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推动关联度高的业务事项归并整合。推进纳税人自主申报,还责还权于纳税人,探索推行信用管税办税制度,健全和完善纳税服务基础管理制度。
  14.扩大区域通办范围。落实办税事项同城通办、省内通办,根据税务总局统一部署,逐步推进跨区域经营企业全国通办。
  15.拓展热线服务功能。充分利用互联网、移动终端、第三方平台等新兴媒介,为纳税人提供多元化、全方位的咨询辅导服务。推进12366接受违法举报工作,建立涉税轻微违法行为“快捷处理通道”。
  (四)抓制度落实,促进执法规范化
  16.清理税收规范性文件。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合规性评估,建立税收规范性文件备案日常审查机制,及时清理修订操作性差、增加纳税人负担和基层执法风险的规定。
  17.落实稽查规范制度。积极推行《全国税务稽查规范(1.0版)》,对全省在职稽查干部开展全员培训,督导全省各地严格按照稽查规范1.0的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全面执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严格审理标准,规范审理程序,提高审理质量。
  18.健全随机抽查机制。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全面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体现执法公平,提高执法效能。按照税务总局的要求,积极推广总局版双随机平台,做好2016年税务总局重点税源企业随机抽查的重点检查阶段工作。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对我省重点企业、行业以及项目开展随机抽查工作。收集税务行政处理、处罚和行政复议、诉讼典型案例,开展税务行政执法案例指导,促进执法规范。
  19.巩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成果。完善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的税收征管配套措施,做好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改革后续管理工作,加强改革效应分析,积极开展后续事中事后监管。
  20.强化纳税信用管理运用。扩大纳税信用评价覆盖面,研究制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类型纳税人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评价指标。选择1-2个基层单位试点,探索开展对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类型纳税人的纳税信用评价,及时收集试点中遇到的问题,向总局反馈。扩大“银税互动”受惠面,将守信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类型纳税人纳入“银税互动”受惠范围;加强银税互动平台建设,优化、完善平台功能,为纳税人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持续做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的归集、公示和共享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发布“诚信红黑榜”,落实联合激励和惩戒措施,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五)抓合作共管,促进治理协同化
  21.推进税收法治建设。贯彻落实《江西省税收保障条例》,与省财政厅、省地税局共同研究制定具体考核办法,积极推动税收保障工作纳入省政府绩效考核。
  22.加强缴税方式技术支撑。优化POS机刷卡缴税系统,取消传统悬浮窗输入应征信息的缴税模式;探索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多元化缴税方式的实现。
  23.深化国税地税联合办税。整合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服务资源,推广办税服务厅“一窗一人”国税地税联合办税服务模式,实现涉税业务一窗办理。
  24.优化大企业服务。联合地税部门做好已签订《税收遵从合作协议》大企业税收服务落地工作;结合风险管理工作中发现的涉税风险问题,开展税收风险提示工作,帮助大企业防范税务风险;开展营改增大企业税收政策再辅导活动,选择部分大企业,帮助完善税收风险内控机制。
  25.扩大社会合作范围。联合地税部门,充分利用银行、社区、街道等网格化网点,在银行自助服务区和街道办事处等地配置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设备,延伸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选择部分设区市开展委托邮政代开发票、代征税款试点。对接现代物流实现涉税业务文书和纸质发票线上线下(O2O)配送或约时定点领取服务。
  26.服务国家发展战略。结合“走出去”纳税人需求,继续落实和完善服务“一带一路”战略的各项税收举措。按照税务总局统一部署,深化长江经济带税收信息共享平台数据应用,探索创新税收征管举措。
  27.服务江西发展战略。围绕助推创新型江西建设、推进绿色经济发展、深化降成本优环境专项行动、支持赣江新区发展等开展政策研究,提出针对性税收政策与措施。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注重协调。各地要充分发挥“春风行动”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组织,协调解决跨部门行动项目。国税、地税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协调配合;各项行动的牵头部门要会同配合部门分别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主要任务、工作分工等具体要求,列出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尽快取得突破。
  (二)突出创新,及时推广。各地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作用,着力创新服务举措,特别是要激发基层单位的创新热情,形成季季有新风、招招有新意的良好氛围。上级税务机关要对基层税务机关的创新举措和工作经验及时进行总结推广,逐步建立起“收集筛选、反馈改进、复制推广”的创新引领工作机制。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加大春风行动的宣传力度,结合实际制作宣传册、小视频等各类宣传材料,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互联网媒体平台和税收宣传月等专题活动,加强便民服务工作亮点和经验的宣传报道,营造“春风行动,四季拂面”的良好氛围。
  (四)狠抓督查,确保落实。各地要明确工作目标任务,细化部门责任,定期开展专项督促检查,检查“春风行动”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省局将根据“春风行动”进展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督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春风行动”实施情况纳入绩效考核系统进行量化考核。各设区市国税局按季将阶段性进展情况报告省局(纳税服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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