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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废止2010年第59号公告的公告
发文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43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17-9-15
实施时间: 2017-9-15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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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工作实际,海关总署决定废止2010年第59号公告。相关工作可依据2013年第29号公告附件2和2014年第92号公告,按照通关作业无纸化企业存单管理。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7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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