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征收管理 > 税务登记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优化《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相关制度和办理程序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7-4-27
实施时间: 2017-5-1
法规类型: 税务登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州
阅读人次: 2266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各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相关制度和办理程序意见的通知》(粤国税发[2016]201号)转发给你们,根据《国家税务局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市国税局结合工作实际情况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自2017年5月1日起,广州辖区纳税人在本市范围内跨区经营的,不再开具《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缴纳税款。
  二、对广州辖区纳税人到省内其他地市(深圳市除外)经营,或省内其他地市(深圳市除外)纳税人到广州辖区经营的,各征管局应积极引导其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全流程办理《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的开具、缴销和外出经营活动申报、税款预缴等外出经营活动事项。
  上述纳税人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办理《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的,不需要到实际经营地进行报验登记。
  三、对广州辖区纳税人到省外或深圳市经营的,各征管局应积极引导其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办理《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的开具、缴销工作。
  四、我市国税系统原外出经营税收管理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2017年4月27日

相关附件:
1.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相关制度和办理程序意见的通知.doc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相关制度和办理程序的意见.doc    
3.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doc    
4.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doc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改进外出经营税收管理的通知 苏地税函[2013] 2013/10/1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严格执行《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 甘地税函[2015] 2015/12/15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业《 渝地税发[2014] 2014/2/1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外出经营活 粤国税发[2016] 2016/8/15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 广西壮族自治区 2016/12/1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河北省纳税人外出经营活动税收 2016/8/8
关于优化《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相关制度和办理程 税总发[2016]10 201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