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补充公布2016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通告
发文文号: 桂财税[2017]10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7-3-7
实施时间: 2017-3-7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阅读人次: 319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财税[2015]141号)有关要求,经自治区财政厅、民政厅、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审定,现将2016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有关事项补充通告如下:
  一、广西协力扶助基金会已按要求进行了整改,确认其为具备2016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基金会,现予公布。
  二、纳税人2016年度通过广西协力扶助基金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公益捐赠支出,未在税前扣除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扣除,相应调整2016年度纳税申报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财 政 厅                       民 政 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
  2017年3月7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我市 穗财法[2010]50 2010/5/10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金融企业呆账 粤国税发[2005] 2005/3/2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建设银行江门市分行呆账损失税 2004/6/14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 京财税[2010]38 2010/4/16
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北京市民政局关于 京财税[2024]62 2024/5/27
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浙江省民政厅关于 浙财税政[2019] 2019/4/1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民 沪国税所[2014] 2014/5/28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 陕国税发[2009] 2009/11/17
关于保险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 2019/1/1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呆账损 津国税所[2003] 2003/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