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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南京海关公告2016年第7号
发文文号: 南京海关公告2016年第7号
发文部门: 南京海关
发文时间: 2016-6-15
实施时间: 2016-6-15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南京
阅读人次: 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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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促进外贸稳定增长、优化海关对加工贸易的监管和服务,南京海关于2015年在关区部分海关开展了加工贸易监管一体化改革试点。根据分步实施原则,现决定将南通地区试点企业范围扩大至如皋地区办理加工贸易手册业务的加工贸易企业,将苏州地区试点企业范围扩大至吴江地区开展加工贸易联网监管的加工贸易企业。如皋地区试点工作所涉业务范围、办事流程等参照南京海关公告2015年第6号规定执行;吴江地区试点工作所涉业务范围、办事流程等参照南京海关公告2015年第9号规定执行。
  本公告自2016年6月15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南京海关
  201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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