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会计法规 > 企业会计准则 > 具体会计准则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会[2017]7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17-3-31
实施时间: 2018-1-1
法规类型: 具体会计准则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13640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规范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我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鼓励企业提前执行。执行本准则的企业,不再执行我部于2006年2月15日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执行本准则的企业,应当同时执行我部2017年修订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财政部
  2017年3月31日
相关附件: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pdf    
 
  • 加入收藏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