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杭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征期变动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杭州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7-3-28
实施时间: 2017-1-1
法规类型: 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杭州
阅读人次: 2355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
  金税三期工程优化版上线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申报均通过专用申报表进行明细申报。从2017年起,杭州市的房产税(从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期从原来的一年一征(原分别为5月和7月)调整为按半年征收,征期分别是6月1日至15日申报上半年税款、12月1日至15日申报下半年税款。请各纳税人根据征期的变化,合理安排好资金。
  对去年通过专用申报表进行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的纳税人,土地面积有变化的,需对基本信息进行变更维护。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具体申报操作流程,纳税人可通过下面网址了解:
  http://xt.zjds.gov.cn/video/videoDetail/id/61.html城镇土地使用税
  http://xt.zjds.gov.cn/video/videoDetail/id/59.html房产税
  杭州市地方税务局
  2017年3月28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