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其他税费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办理2017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核定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
发文时间: 2017-2-28
实施时间: 2017-3-1
法规类型: 其他税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阅读人次: 4445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根据《湖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省政府令第273号)、《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地方税务局、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转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综[2016]46号),现将2017年省管用人单位办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核定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象:中央驻长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与省财政有经常性经费领拨关系的用人单位及自收自支的省属事业单位
  二、时间:2017年3月1日至4月30日
  三、地点:湖南省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省中心”,地址:长沙市芙蓉区纬二路89号省残疾人联合会院内)
  四、要求:
  1. 请各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持已安排就业残疾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原件、湖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核定申报表及相关资料(审核认定须提交的材料明细及申报表下载地址:),到省中心申报办理核定手续,未在规定时间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全额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 从2017年1月1日起,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地税部门负责征收。用人单位向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一般按月缴纳,安排有残疾人的,须同时提供由省中心出具的审核认定书。
  五、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保障金的,依法予以警告,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
  咨询电话:0731-84619584
  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
  2017年2月28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青岛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青岛市残疾人联合 2021/9/20
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 桂残联字[2015] 2015/4/3
金华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处关于小型微型企业免征残 金残劳[2017]2号 2017/3/8
长春市财政局长春市残疾人合会关于印发《长春市残疾人就 长财社联[2012] 2012/12/14
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吉林省残疾人联合会中国人 吉财税[2016]72 2016/1/1
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地方税务局成都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 成财非[2016]7号 2016/6/8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2022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023/10/1
舟山市残疾人联合会舟山市财政局舟山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 舟残联[2015]31 2015/7/28
绍兴市财政局绍兴市地方税务局绍兴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20 2014/7/18
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2024年四川省残疾人按比例就业联网认 202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