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印花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花税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
发文文号: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5号
发文部门: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6-12-22
实施时间: 2017-1-1
失效时间: 2017-12-31
法规类型: 印花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陕西
阅读人次: 587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规范印花税征收管理,根据《印花税管理规程(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7号,以下简称《规程》),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实行核定征收印花税的纳税人,其应纳税凭证的核定标准按照《印花税应纳税凭证核定标准》(见附件)执行。
  二、我省印花税的征收管理按照《规程》执行。
  三、本公告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至2021年12月31日止。原《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印花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陕地税发[2007]30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印花税应纳税凭证核定标准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
  2016年12月22日

相关附件:
附件.doc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 川地税发[2004] 2004/7/1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者 琼地税函[2006] 2006/9/1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在电子税务局推送印花税税 2022/9/5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深地税发[2003] 2004/9/9
关于印发《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 大地税发[2005] 2006/1/4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明确印花税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 2022/7/1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废止《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 国家税务总局青 2022/6/30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相关印花税政策的 鄂地税函[2008] 2008/5/12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印花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山 2018/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