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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福建省国土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关闭淘汰小煤矿省级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财企[2015]24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5-6-9
实施时间: 2015-6-9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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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产煤设区市财政局、经信委(经贸委)、国土资源局,省能源集团:
  现将《福建省关闭淘汰小煤矿省级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福建省国土厅
  2015年6月9日

相关附件:
附件:福建省关闭淘汰小煤矿省级补助资金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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