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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台政发[2016]51号
发文部门: 台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6-12-21
实施时间: 2016-12-21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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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快发展体育产业,有效促进体育消费,充分发挥体育产业在调结构、促转型、惠民生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5]19号)和《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实施意见》(台政办[2014]54号)精神,结合台州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市四届五次党代会的决策部署,按照五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和“培育一批战略性产业,开展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行动”的战略要求,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多层次体育需求为宗旨,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开拓创新、激发活力,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完善我市体育产业体系,积极引领健康向上的体育消费方式,进一步扩大体育产品和服务供给,推动体育产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和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增强台州的城市凝聚力和文化竞争力,为台州的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地域特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总体战略,充分发挥台州的地域特色和优势,紧抓体育产业发展的契机,将满足群众体育需求与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相结合,推动体育产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和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
  2. 坚持以人为本。强化市民参与体育健身的意识,培育体育健身消费习惯,激发群众体育健身热情;不断完善基层体育公共服务设施,健全政府购买体育公共服务机制,努力满足群众日益增强的体育消费需求。
  3. 坚持市场驱动。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简政放权,进一步加强规划、政策、标准的引导作用,持市场导向,完善市场机制,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加快培育多元市场主体,优化体育产业结构,推动体育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4. 坚持科技创新。强化科技支撑,重视体育知识产权保护,鼓励体育产业的新技术、新业态和新模式的发展,推动体育产业转型升级。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我市的体育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布局日趋合理、门类更加齐全,形成以运动休闲、健身服务、竞赛表演、体育用品制造和销售、体育培训、体育彩票为主体的体育产业新格局。培育一批具有规模优势的体育产业集聚区,形成一批省级运动休闲(旅游)基地、精品路线、优秀项目,扶持一批体育产业重点企业和企业集团,创建体育特征突出的特色小镇,打造市场空间大的潜力产业,完善纵向结构和横向联动的体育产业链条。争取在打造运动休闲品牌、提升健身服务水平、扩大赛事表演影响力、创新体育用品制造和销售模式、增长体育彩票销售等方面达到全省中上游水平。到2025年,全市体育产业总规模达280亿元以上,年增长率达10%左右,占GDP的比重达到1.6%以上。人均体育场馆面积达到2.25平方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全市人口的40%以上,国民体质监测合格率达90%以上,群众体育健身和消费意识显著增强,人均体育消费支出大幅提升。
  二、发展重点
  (一)运动休闲业。
  充分利用我市丰富的山水生态自然资源,结合各县(市、区)区位优势,积极创建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运动休闲(旅游)示范基地、精品路线、优秀项目,推动游艇、帆船帆板、海钓、海岛拓展、自行车、野外生存、户外营地、沙滩排球、沙滩足球、滑翔伞和山地越野等运动休闲项目的开展,推动运动休闲产业集聚发展,促进居民体育消费。
  (二)健身服务业。
  广泛宣传全民健身理念,努力培养并逐步增强广大市民的健身锻炼意识,促进大众体育消费,激活体育市场。完善全民健身服务网络,引导体育健身俱乐部健康有序发展,以优质服务促进体育消费。鼓励社会力量投资体育健身服务业,支持体育健身企业品牌经营、连锁经营,促进健身娱乐、体育培训等体育健身产业的发展。探索“互联网+健身服务”新模式,鼓励体育健身企业利用互联网整合开发资源,促进健身服务产业升级转型。
  (三)竞赛表演业。
  有目的地引进大型赛事,如足球赛、武术比赛等,扩大赛事的国际国内影响力;培育一批台州品牌赛事,重点发展马拉松赛、环山环岛自行车联赛、大帆船赛,支持各县(市、区)以“台州”冠名举办比赛。充分挖掘体育赛事的综合效应和拉动作用,以体育赛事为先导,以体促销,以销助体,带动体育用品制造业、运动休闲业、体育旅游业等相关业态的联动发展,促进体育消费,实现产业链效益最大化。
  (四)体育制造业。
  依托现有区位优势和产业基础,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和市场发展前景的体育企业。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走自主研发和品牌创新的道路,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开发科技含量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体育用品和装备,提高产品科技含量,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积极推进我市户外用品、体育服装鞋帽、运动健身器材等优势体育制造业的发展,培育富有特色的体育用品制造业集聚区。
  (五)体育培训业。
  依托我市优势运动项目、大型赛事和运动明星,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俱乐部等开展符合群众需求的足球、武术、跆拳道、游泳、篮球和乒乓球等项目的培训活动,培育一批高水平、有品牌效应的体育培训机构。实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完善体育培训市场准入制度,规范体育培训市场,鼓励持证上岗制度。
  (六)体育彩票业。
  加大体育彩票的宣传力度,在现有基础上创新体育彩票营销模式,丰富体育彩票销售渠道,增加市场份额,规范销售,防范风险;完善体育彩票技术保障,提升体育彩票的影响力,增强彩票对彩民的吸引力,扩大体育彩票的参与面,增加体育彩票销售量。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改革赛事管理制度,取消商业性和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审批,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为赛事活动举办提供方便。定期公开公布全市赛事承办目录。通过市场机制积极引入社会资本承办赛事,鼓励支持各类市场主体依法组织、承办体育赛事。加快推行体育领域政事分开、政企分开、政社分开、管办分离,推进政府向体育社会组织购买公共体育服务,将原来由政府部门承担的一批事务性、服务性工作交由社会组织承担。探索实行场馆所有权、管理权、经营权分离,提高场馆运营网络化服务和信息化管理水平。支持集培训、健身、竞赛表演于一体的体育服务综合体建设,支持已建场馆积极进行适用性改造,盘活场馆资源,提高使用效益。
  (二)优化体育产业布局。
  依据台州自身独特的区位优势、资源和品牌优势,紧紧围绕建设“山海秀丽、富裕和谐”的新台州总目标,面向全国,接轨国际,抓住高端产业和重大项目,扩展区域合作,努力形成特色鲜明、布局合理、良性互动的体育产业发展格局。统筹特色资源、产业优势和体育传统,培育一批具有规模优势的体育产业集聚区,形成一批有特色、上规模的运动休闲(旅游)基地、精品路线、优秀项目,扶持一批体育产业重点企业和企业集团,创建体育特征突出的特色小镇。
  (三)推动产业跨界融合。
  充分发挥体育本体产业对相关产业的辐射和带动作用,促进体育产业与其他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积极推动体育产业与休闲旅游、文化创意、会展服务、教育培训、广播电视和新闻出版等相关产业的良性互动。倡导“大健康”理念,结合医药、文化、养老等资源,大力发展体育养生产业、运动康体产业、健康服务产业,积极探索“康体融合”新路径。
  大力推广网络信息技术在体育中的应用,以“互联网+体育”融合发展为契机,鼓励体育企业利用互联网整合开发资源,推动体育场馆智能化建设。鼓励发展健身信息聚合、智能健身硬件、健身在线培训教育等全民健身新业态。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技术开拓全民健身产品制造领域和消费市场,使体育消费在居民消费支出中所占比重不断提高。
  (四)扩大体育市场供给。
  完善体育设施。优化体育场地设施的规划与布局,重点建设一批便民利民的社区中小型多功能运动场馆等全民健身设施;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小型化、多样化的活动场馆和健身设施;加大体育场馆设施开放、利用力度,各级各类公共体育设施要带头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充分利用绿道、公园、废旧厂房、“三改一拆”后的空地等建设体育设施,开发健身步道、自行车绿道、登山步道、滨海浴场、海岛拓展、户外营地、帆船游艇、海钓等运动休闲的场地和设施。
  丰富赛事活动。重点支持台州马拉松、大帆船赛、足球赛、武术比赛、环山环岛自行车联赛等品牌赛事,大力推广市场接受度高、简便易行的健步走、健身跑、健身气功、自行车、棋类、武术、游泳等体育健身活动,发展具有市场前景的滑翔伞、攀岩等运动休闲项目,满足不同消费层次、不同竞赛水平、不同项目特色的各类人群的体育需求。
  (五)促进市民体育消费。
  形成遍布城乡的健身信息网络,各级各类媒体开辟专题专栏,普及健身知识,宣传健身效果,引导大众树立科学健身理念、培养健康生活方式、养成体育消费习惯。加强与卫生计生、人力社保等部门之间的合作,开办体质测定(监测)和运动康复等服务机构,探索以国民体质监测报告为依据,制订运动与健康促进发展方案。开展对市民健身的锻炼方式、健身方法、运动营养、场地器材、网络技术等的科学研究,积极培养聘用各级各类社会体育指导员,鼓励在体育健身场所提供保健咨询等服务。
  四、政策措施
  (一)拓展投融资渠道。
  拓宽体育产业发展资金来源渠道,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体育产业。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体育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融资,通过发行债券、股票以及项目融资、资产重组、股权转换等方式筹措发展资金。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体育金融服务创新力度,推进银体合作,开发适应体育企业所需的金融产品。支持扩大对外开放,鼓励境外资本投资体育产业。推广政府和个人、企业、社会团体等以多种模式进行合作,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体育产业发展。
  (二)建设人才队伍。
  拓展人才培养渠道,结合本土培养和外部引进,实施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发挥高校学科齐全和人才集聚的优势,培养体育产业人才,鼓励和支持体育企业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建立体育教学科研、体育专业人才培训和实践基地。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就业指导,鼓励退役运动员从事体育产业工作。积极组织体育系统内的体育产业管理干部进行体育经营管理知识的相关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借助“台州500精英计划”引才平台,构建科学有效的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机制,引进一批高端体育产业人才和优秀项目。建立人才绿色通道,为海内外优秀人才来台创业提供优质服务,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三)完善政策保障。
  积极探索体育产业发展扶持专项资金制度。跟进省级扶持体育发展专项资金的发展步伐,充分发挥市财政投入导向的作用,探索市级体育产业发展专项扶持政策,每年在体育彩票公益金中安排不少于200万元的资金用于体育产业的发展。督促县(市、区)设立本级体育产业引导资金,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及社会组织给予项目补助、贷款贴息和奖励,培育一批成长性好、竞争力强的体育产品、服务、项目和企业。
  完善规划与土地政策,将体育场地设施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合理安排体育用地,体育部门参与规划评审和综合验收。严格落实新建居住区和社区“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标准配建健身设施的要求,确保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不得挪用或侵占。
  落实税收减免支持政策。依据相关规定认定的高新技术体育企业,减至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于体育服务、竞赛表演等符合条件的广告费支出,符合条件的体育企业创意和设计费用,可以按照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体育类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可按税法有关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相关优惠政策;体育场馆自用的房产和土地,可享受有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体育场馆等健身场所的水、电、气、热价格按不高于一般工业标准执行。
  完善健身消费政策。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提高群众的体育消费意识,引导、支持各级各类体育组织及机构提供多元化的体育产品和服务。适时开展医保卡年度结余部分用于特定场所体育健康消费试点。
  (四)创新市场机制。
  提升体育无形资产的管理水平,加强对体育组织、体育场馆、体育赛事和活动名称、标志等无形资产的开发和保护。加强体育品牌建设,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体育产品,提高市场竞争力。促进体育衍生产品的设计和开发,加强体育企业与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之间的合作和开发,完善体育技术成果转化机制,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健全体育产业资源交易的收益分配规则,创新市场运行机制,促进多方参与主体共同发展。
  五、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积极争取省体育局及相关部门的政策支持,加大对我市体育产业的指导、协调和支持。设立体育产业综合协调机构,建立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和分管副市长为召集人,由市政府相关部门参与的体育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下设市体育产业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作为商议我市重大体育产业事宜、争取相关体育产业政策的重要窗口。
  (二)强化行业管理。
  充分发挥各体育行业协会作用,加强体育组织、体育企业、从业人员的诚信建设,加强赛风赛纪建设。完善体育产业、体育市场和体育竞赛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不断完善体育产业制度体系,依法对体育市场进行监督管理,引导和规范体育市场主体行为。完善体育及相关产业分类标准和统计制度,建立体育产业统计指标体系和评价监测机制,建立数据库,发布体育产业研究报告。
  (三)强化督促落实。
  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体育产业发展,把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纳入当地经济发展规划,合理布局。各县(市、区)体育主管部门要准确把握工作重点,抓紧制定相关规划和促进体育产业发展的各项配套政策措施。其他部门也要各尽所能、通力合作,共同营造促进体育产业发展的良好政策环境和社会氛围。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台州市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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