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财政法规 >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国家重点档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 财科教[2016]18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
发文时间: 2016-12-1
实施时间: 2016-12-1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74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档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档案局: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家重点档案专项资金管理,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各级财政、档案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专项资金审核、分配等审批工作中,存在违反规定分配资金、向不符合条件的单位(或项目)分配资金、擅自超出规定的范围或标准分配或使用专项资金等,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预算法》、《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特此通知。
  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
  2016年12月1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 金政办发[2015] 2015/10/30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苏省省 苏财农[2008]36 2008/3/14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 苏组通[2008]77 2008/11/27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 湘财社[2016]2号 2016/5/9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流通产业发展 湘财外[2015]27 2015/9/16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 湘财社[2016]3号 2016/5/24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现代农业产业 鲁财教[2010]63 2010/9/13
关于印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专项资金管理 财科教[2016]29 2016/12/5
关于印发《城市管网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建[2015]201号 2015/6/1
福建省财政厅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福建省级人才 闽财行[2015]84 2015/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