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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数据中心网络升级改造期间停止相关业务办理的通告
发文文号: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贵州省地方税务局通告2016年第1号
发文部门: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6-11-1
实施时间: 2016-11-1
法规类型: 纳税申报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贵州
阅读人次: 2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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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更好地为您提供办税服务,贵州省国家税务局数据中心将进行网络升级改造。在此期间将停止相关办税业务系统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办税业务系统暂停时间:
  2016年11月4日下午4时起停止,11月8日零时起恢复。
  二、网络升级改造期间全省国税系统停止办理以下业务
  (一)全省国税系统办税服务厅、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场所、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发票代开点、车辆购置税代征点在网络升级改造期间停止办理国税业务,涉税咨询业务正常受理。在网络升级改造期间您纳税人申请办理的国税业务,我们将即时受理,并在系统恢复后及时办理并回复。
  (二)贵州省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网页版、客户端版停止所有涉税业务的办理。
  (三)贵州省国家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停止发票流向信息查询、申报信息查询等相关涉税信息查询服务,政策咨询类业务正常受理。
  三、延长纳税申报期限
  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11月份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按月纳税申报)、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废旧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纳税申报和出口退(免)税申报期限延期至2016年11月16日。
  随增值税、消费税同时附征的地方税费申报期限也延期至2016年11月16日。
  为不影响您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请做好以下准备:
  一是做好发票用量的计划,请于2016年11月3日前领取足量纸质发票备用。
  二是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的纳税人,停机期间确有开票需求的,可在2016年11月4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增加一次发票领用或者延长开票离线时长,确保系统停机期间能正常开票。
  三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即将超过认证期限的增值税抵扣凭证请提前进行认证。
  敬请广大纳税人提前安排好相关工作。我们将努力缩短办税业务系统暂停时间,力争提前为您提供恢复便捷服务。
  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衷心感谢您大家对贵州国税、地税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如有疑问,请致电12366纳税服务热线。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贵州省地方税务局
  2016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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