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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2017年元旦期间连续交易时间安排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上海期货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16-12-23
实施时间: 2016-12-23
法规类型: 期货其他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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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员单位:
  根据我所连续交易有关规定,现对元旦期间连续交易时间安排做进一步明确。具体安排如下:
  2016年12月30日当晚不进行连续交易。
  2017年1月3日所有期货合约集合竞价时间为08:55-09:00。当晚恢复连续交易。
  关于连续交易的其他各项规定按《上海期货交易所连续交易细则》执行。请各会员单位做好客户连续交易时间安排的提示工作,维护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16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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