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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苏州市2017年度农村水利工作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府办[2016]263号
发文部门: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时间: 2016-12-6
实施时间: 2016-12-6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苏州
阅读人次: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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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水利局制定的《苏州市2017年度农村水利工作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6日
  苏州市2017年度农村水利工作意见
  为推动2017年度全市农村水利工作有序开展,全面落实市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加快推进全市农村水利现代化建设,现就2017年度全市农村水利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2016年度农村水利完成的主要工作
  2016年,全市农村水利工作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要求,按照农村水利建设现场会部署要求,扎实推进,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各项工作成效显著。一是超额完成农村河道疏浚整治任务。共完成农村河道疏浚整治1607条、1252公里,疏浚淤泥1579万方。畅流工程持续推进,拆除堵水坝埂338处,建设桥涵306座,消灭断头浜18公里,拆除清理违障建筑和废船1312处(只)。二是持续推进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共建成生态河道227公里、生态护岸238公里、绿化面积达445亩。三是新建成一批农村水利设施。以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重点县建设为平台,抓紧实施和完善农村水利设施。新开(疏浚)外三沟17457条,完成小型建筑物416座,沟渠建筑物188处,衬砌明渠355公里,建成高效节水灌溉2.5万亩。四是进一步提高防洪除涝能力。新建改造排涝站132座、三闸170座,加高加固圩区堤防61公里。继续推进优秀联圩服务区建设,提高联圩管理水平,圩区排涝闸站站容站貌清洁整齐,管理设施配套齐全。五是深化农田水利改革。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工作的指导意见》,各地按照时序推进改革,张家港、常熟、太仓市完成了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任务。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全面启动,各市区于10月底基本完成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规划和试点实施方案》的编制报批,试点示范改革区同步进行。六是修订完善水美乡镇水系规划。全市50个乡镇(片区)的水系规划修编工作基本完成,进入审查报批。
  2016年全市农村水利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城乡一体化、美丽村庄、水美乡村及现代农业建设要求,仍面临着一些新问题和挑战。如: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强化,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长效管理和管护体制改革有待进一步完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还需加大推进力度,农村河道疏浚淤泥最终处置难题还待破解。
  二、2017年度农村水利工作重点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在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指引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思路,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两聚一高”总体要求,围绕水安全保障、水环境改善、水资源保护、水生态修复、水文化弘扬五篇文章,坚持不懈地开展农村水利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及省水利厅决策部署和要求,围绕城乡一体、美丽镇村、现代农业和水美乡村各项建设,全面落实农村水利建设,推进农村水利标准化、现代化,进一步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防洪抗灾能力,为全市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水利基础支撑和保障,实现“河道环境生态化、农田建设标准化、项目建设规范化、水利设施现代化、工程管理信息化”的目标。
  目标任务:2017年,全市农村水利建设计划总投资18.18亿元,疏浚各级河道1492条、1131公里、疏浚土方1336万方;建设生态河道142公里,建设生态护坡149公里;加固圩堤112公里、更新改造三闸186座、建设防洪护岸挡墙120公里,新建(改造)排涝站150座;建设(改造)灌溉站141座,衬砌防渗渠道82公里,受益面积3.2万亩,建设高标准农田4.6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2万亩;拆坝322处,建桥(涵)370座,改造束水河段14公里,绿化河道68公里。深化以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为重点的农田水利改革,基本实现农田水利设施“产权明晰、权责落实、经费保障、管用得当,持续发展”的目标。
  (二)2017年度农村水利工作重点。
  1.完善农村水利相关规划。各地要加快推进《水美乡镇(片区)河网水系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修编工作,已完成的乡镇要抓紧安排专业审查,修改定稿,各市、区政府要尽早组织审核批复,原则上6月底前完成政府批复。各地要将规划作为今后一段时期特别是“十三五”期间农村水利建设、工程审批及工程管理重要依据。要依托“规划”,积极组建储备3~5年的农村水利建设项目库,根据实施进度进行适当补充和调整。苏州市级年度农补项目安排,要优先考虑项目库内工程。苏州市水利局根据江苏省水利厅的统一要求,抓紧组织完成《苏州市水土保持规划》的编制工作,各地要密切配合做好水土保持规划的调研、资料提供及其他相关工作,年内要力争规划的审查定稿报批。
  2.强化农村水利设施建设,提高管理水平。一是加强河道水生态环境建设。根据水美乡镇水系规划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河道轮浚机制,加快河道轮浚步伐;要加快拆坝建桥和打通断头浜、断头河,确保河道畅通;要加快推进以自然生态为主,多种生态护岸为辅的生态河道建设,改善河道水生态环境。要紧密结合市委、市政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目标要求,结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将村庄河道纳入综合整治,发挥整体效益。要提高推广新技术的应用水平,研究河道疏浚淤泥处置方法,有条件的地方,要推广淤泥固化和再利用。二是加强圩区工程的标准化建设和管理。要加快除险加固工,消除险工隐患,同时加快老化设施、落后设备的更新改造,确保圩堤达标;继续推进农村圩区优秀服务区创建,提高圩区堤防及闸站的运行管理水平,强化圩堤常态化管理,确保圩堤管理达到“三无六到位”标准。三是加快农田水利设施配套,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四个百万亩”建设要求,发改、财政、国土、农委、水利等相关部门,协同做好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苏州市级土地出让金收益用于农田水利建设、农业开发建设和土地整理等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切实加快建设进度,加强灌溉水源和防洪除涝工程建设,提高节水灌溉水平,把推广喷、滴灌及低压管道灌溉建设作为农田水利灌溉体系建设的首要任务,加以推广应用,切实提高农田水利设施配套水平,强化节水减排。发改、财政、水利、农业等部门,要协调配合,抓紧分解落实省里下达的2万亩年度高效节水灌溉建设任务,要保质保量全面完成。四是做好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是农田水利现代化水平指标之一,是唯一一项列入省政府对地方政府考核的水利指标,也是水利部最严格水资源制度考核指标,各地要高度重视,根据规划测算方案,落实好监测、分析测算工作。
  3.加强农村水利管理,深化农村水利改革。一是要加强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各地要继续深化乡镇水利站改革,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落实财政保障资金、改善基础设施、强化技术装备,优化人才队伍。扎实开展水利站能力建设,规范机构建设与管理,切实提升水利站服务能力和水平。因地制宜地发展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充分发挥其在工程管护、用水管理、水费计收等方面的作用。全面实施村级水管员制度,加快构建基层水利管理服务网络。二是要加快推进小型农田水利管理体制改革,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要以“产权有归属、运行有机制、工程有效益”为目标,加快推进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要进一步创新运行管护模式、落实财政补贴政策、探索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完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探索社会化和专业化相结合的工程管理模式,制度健全、管护规范的工程运行机制,奖惩分明、科学考核的工程管理监督机制,确保工程安全运行和效益充分发挥。已完成改革任务的张家港、太仓和常熟市,要进一步总结经验,巩固改革成果,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扎实做好长效管理;还没有完成任务的昆山市和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要加大推进力度,切实加快改革步伐,要于2016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改革任务,2017年第一季度,完成总结,并按照“江苏省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验收办法”(苏水办[2016]14号),完成成果总结和改革验收。三是扎实推进农业用水价格综合改革。农业用水价格综合改革是国家部署供给侧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用水价格改革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6]56号),各市、区政府要抓紧编制农业用水价格综合改革规划和示范点实施方案,抓紧开展试点乡镇的改革工作,安排好年度改革任务,在试点示范成功的基础上,逐步逐年推开,要在2020年前,全面完成改革任务。各县级市(区)要抓紧研究推广农业灌溉工程节水模式,大力发展管道灌溉、喷滴灌等高效节水设施,加快农业供水计量设施建设,新建、改扩建的项目,实行量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时施工、同期发挥效益,已建工程抓紧配套改造,2017年底小型灌溉泵站计量设施配套率要达到40%以上。按照灌溉用水定额,把指标细化分解到用水主体,明确水权,实行总量控制、定额管理。逐步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制定出台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办法,建立考核机制。四是加强水土保持管理工作。要尽快完成《苏州市水土保持规划》的编制工作,完善全市水土保持技术体系,增强技术指导。要加强宣传,努力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开发建设单位对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认识。市水利部门要积极与市发改、环保等部门沟通协调,按照《水土保持法》、《江苏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理顺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流程和办理程序。抓紧启动对市级新上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水保方案的审批工作。加强水保监督执法工作,建立各有关部门参加的水保执法联席会议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加大行政执法力度。
  4.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保障措施。各地要把2017年度冬春水利建设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来抓,要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农村水利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及早部署任务,层层落实责任,抓好组织发动,做到任务早分解、建设早启动、宣传早发动,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完善绩效考核、群众评议和奖优罚劣机制,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支持、受益主体参与的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格局。要强化建设管理,认真做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严格建设管理程序,落实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制以及项目公示制,切实提升工程建设管理水平。要推进科技创新,根据现代农业生产专业化、规模化、设施化发展的新要求,积极推进农村水利区域化规划、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专业化安装的建设管理方式,着力提升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农田水利建设现代化水平,加快信息化、智能化技术改造,着力提升农村水利运行管理的效率和效益。要把农村水利建设管理资金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及早落实。要加强项目的绩效考评。按照部、省有关要求及市财政绩效评价工作要求,重点工程项目报送建设方案时,要同步报送绩效目标,项目完成后,做好项目验收时,同步完成绩效评估。要加强宣传报导,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农田水利建设的重要性,宣传农田水利建设的新进展和新成效,通过宣传,化解农田水利建设工程中的一些群众矛盾,让老百姓了解农水工作,理解农水工作,支持农水工作,营造全社会关心和参与农田水利建设的新局面。
  附件:苏州市2017年度农村水利建设任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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