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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沈阳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入推进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加快推动东北地区经济企稳向好若干重要举措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沈政发[2016]59号
发文部门: 沈阳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6-12-7
实施时间: 2016-12-7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沈阳
阅读人次: 3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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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现将《沈阳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入推进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加快推动东北地区经济企稳向好若干重要举措意见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国家各项政策落地生根。各牵头部门要积极协调配合部门按照任务分工,抓紧研究制定各项任务的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各配合部门要主动协助牵头部门开展工作,各负其责,加强联动,主动作为,务求实效。各牵头部门要会同配合部门在文件印发后15日内,将各项任务的具体工作方案报送市振兴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振兴办),每月25日前将当月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市振兴办。
  沈阳市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沈阳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入推进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加快推动东北地区经济企稳向好若干重要举措意见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振兴的战略部署,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加快推动东北地区经济企稳向好若干重要举措的意见》(国发[2016]62号)和省政府制定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全面深化改革,激发内在活力
  (一)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1.全面对标国内先进地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积极推广“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简化流程,明确时限,提高效率。
  负责领导:马占春
  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市编委办、软环境办等有关市直部门,相关区、县(市)政府。
  2.先行试点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探索创新以“政策性条件引导、企业信用承诺、监管有效约束”为核心的管理模式。
  负责领导:马占春
  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有关市直部门,相关区、县(市)政府
  3.开展优化投资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推动“法治沈阳”、“信用沈阳”建设,实行企业投资项目管理负面清单制度,试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加强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保护,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
  负责领导:马占春、王翔坤
  牵头单位:市督考办、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法制办、工商局等有关市直部门,相关区、县(市)政府
  4.对全市投资营商环境定期进行督查评估。
  负责领导:马占春
  牵头单位:市督考办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等有关市直部门,相关区、县(市)政府
  (二)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5.落实国家深化东北地区国有企业改革专项工作方案。
  负责领导:刘晓东
  牵头单位:市国资委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经济和信息化委、服务业委、发展改革委等有关市直部门,相关区、县(市)政府
  6.协调配合驻沈中央企业开展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综合改革和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积极推动中央企业加大与地方合作力度。
  负责领导:刘晓东
  牵头单位:市国资委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经济和信息化委、服务业委、发展改革委等有关市直部门,相关区、县(市)政府
  7.选择一批我市国有企业开展首批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
  负责领导:刘晓东
  牵头单位:市国资委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经济和信息化委、服务业委、发展改革委等有关市直部门,相关区、县(市)政府
  8.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研究推动若干重大企业联合重组。有序转让部分地方国有企业股权,所得收入用于支付必需的改革成本,弥补社保基金缺口。
  负责领导:刘晓东
  牵头单位:市国资委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有关市直部门,相关区、县(市)政府
  9.加快解决历史遗留问题,2017年底前推动厂办大集体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国有企业“三供一业”移交工作。
  负责领导:刘晓东
  牵头单位:市国资委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有关市直部门,相关区、县(市)政府
  (三)加快民营经济发展。
  10.争取国家在我市开展民营经济发展改革示范,重点培育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市场环境、金融环境、创新环境、法治环境等,增强民营企业发展信心,加快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负责领导:刘晓东
  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等有关市直部门,相关区、县(市)政府
  11.2017年6月底前,争取国家批准我市设立民营银行等金融机构。推动“银政企保”合作,建立融资担保体系,重点为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贷款融资提供担保。
  负责领导:赵忠滨
  牵头单位:市金融办
  配合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局等有关市直部门,相关区、县(市)政府
  12.遴选一批收益可预期的优质项目,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吸引社会资本进入。
  负责领导:王翔坤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等有关市直部门,相关区、县(市)政府
  二、推进创新转型,培育发展动力
  (四)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13.开展“中国制造2025”试点,提高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精益制造和服务型制造能力。
  负责领导:刘晓东
  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服务业委等有关市直部门,相关区、县(市)政府
  14.申报国家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和示范园区,争取国家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在我市加大投资力度,配合国家设立东北振兴产业投资基金。
  负责领导:王翔坤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服务业委、农经委、科技局、规划国土局、金融办、财政局等有关市直部门,相关区、县(市)政府
  15.建立“市场化收购+补贴”的粮食收储新机制,积极引导多元化市场主体入市收购。支持建立线上销售渠道,扩大我市优质特色农产品销售市场,打造我市农产品品牌和地理标志品牌。
  负责领导:沙波涛
  牵头单位:市农经委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服务业委等有关市直部门,相关区、县(市)政府
  (五)支持资源枯竭产业衰退地区转型。
  16.全面推进城区老工业区和独立工矿区搬迁改造。
  负责领导:王翔坤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相关区、县(市)政府
  17.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和工矿废弃地治理。
  负责领导:庞洪波
  牵头单位:市规划国土局
  配合单位:相关区、县(市)政府
  (六)大力培育新动能。
  18.落实国家东北地区培育和发展新兴产业三年行动计划。
  负责领导:王翔坤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局、财政局等有关市直部门,相关区、县(市)政府
  19.争取国家加大对我市信息产业发展和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大力发展基于“互联网+”的新产业新业态,打造制造业互联网双创平台。
  负责领导:刘晓东
  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等有关市直部门,相关区、县(市)政府
  20.引导知名互联网企业深度参与我市电子商务发展。
  负责领导:王翔坤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外经贸局、服务业委等有关市直部门,相关区、县(市)政府
  21.配合互联网就业服务机构实施东北地区促进就业创业专项行动。
  负责领导:王翔坤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等有关市直部门,相关区、县(市)政府
  22.推动建设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
  负责领导:刘晓东
  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等有关市直部门,相关区、县(市)政府
  23.落实国家东北地区旅游业转型升级发展工作方案,完善旅游服务设施,新建一批5A级景区和全域旅游示范区。
  负责领导:张景辉
  牵头单位:市旅游委
  配合单位:有关市直部门,相关区、县(市)政府
  24.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东北振兴新动能培育专项对我市的支持。
  负责领导:王翔坤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有关市直部门,相关区、县(市)政府
  (七)加强创新载体和平台建设。
  25.深入推进沈阳全面创新改革试验。
  负责领导:马占春
  牵头单位:市创改办
  配合单位:有关市直部门,相关区、县(市)政府
  26.加快浑南区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建设。
  负责领导:王翔坤
  牵头单位:浑南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等有关市直部门
  27.争取设立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东北地区创新链整合专项向我市倾斜。
  负责领导:王翔坤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局、财政局等有关市直部门,相关区、县(市)政府
  28.加快沈大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
  负责领导:刘晓东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配合单位:有关市直部门,浑南区、苏家屯区政府
  29.争取开展科创企业投贷联动等金融改革试点。
  负责领导:刘晓东、赵忠滨
  牵头单位:市金融办、科技局
  配合单位:有关市直部门,相关区、县(市)政府
  30.争取国家实验室、大科学装置等重大创新基础设施在我市布局。积极发起建设国家机器人创新中心。
  负责领导:刘晓东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等有关市直部门,相关区、县(市)政府
  (八)加快补齐基础设施短板。
  31.抓紧推进已纳入东北振兴三年滚动实施方案(2016-2018年)的铁路、机场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加快高速铁路网建设和既有铁路扩能改造。
  负责领导:庞洪波
  牵头单位:市建委、交通局、地铁指挥部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等有关市直部门,相关区、县(市)政府
  32.落实国家东北地区电力体制改革专项工作方案,切实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负责领导:王翔坤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供电公司,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局等有关市直部门,相关区、县(市)政府
  33.扩大电能替代试点范围,全面实施风电清洁供暖工程,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光伏暖民示范工程。在光伏电站年度建设规模中争取对我市予以倾斜。落实提高农网改造升级工程中央预算内资金补助比例政策。
  负责领导:王翔坤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供电公司、财政局等有关市直部门,相关区、县(市)政府
  34.在新型城镇化试点、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节能宜居综合改造、重点城市“煤改气”和燃煤机组改造等方面,争取国家给予我市倾斜支持。
  负责领导:庞洪波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建委、房产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等有关市直部门,相关区、县(市)政府
  35.建立项目负责和服务推进机制,挂牌督办、包干推进。
  负责领导:王翔坤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有关市直部门,相关区、县(市)政府
  36.加快全光纤网络城市建设和无线宽带网络建设。
  负责领导:刘晓东
  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有关市直部门,相关区、县(市)政府
  三、扩大开放合作,转变观念理念
  (九)打造重点开发开放平台。
  37.做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片区总体方案起草工作,积极学习借鉴中国(上海)等自由贸易试验区经验,待国家批复后加快组织实施。
  负责领导:王翔坤、张景辉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外经贸局
  配合单位:市综保办等有关市直部门,相关区、县(市)政府
  38.加快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
  负责领导:李松林
  牵头单位:铁西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外经贸局、外办、规划国土局、建委等有关市直部门
  39.推动建设中俄、中蒙、中日、中韩产业投资贸易合作平台以及中以、中新合作园区。
  负责领导:张景辉
  牵头单位:市外经贸局、浑南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规划国土局等有关市直部门,相关区、县(市)政府
  40.积极推进沈阳综合保税区规划调整工作,发挥综合保税区核心辐射带动作用。
  负责领导:张景辉
  牵头单位:市综保办
  配合单位:有关市直部门,相关区、县(市)政府
  41.积极争取建设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探索设立汽车整车进口口岸。
  负责领导:张景辉
  牵头单位:市外经贸局
  配合单位:有关市直部门,相关区、县(市)政府
  42.积极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推进与环渤海地区合作发展。
  负责领导:王翔坤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外经贸局等有关市直部门,相关区、县(市)政府
  (十)开展对口合作与系统培训。
  43.积极参与辽宁与江苏对口合作,推动沈阳与北京建立对口合作机制,开展互派干部挂职交流和定向培训,通过市场化合作方式,积极吸引项目和投资在我市落地。
  负责领导:王翔坤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外经贸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经济和信息化委、服务业委等有关市直部门,相关区、县(市)政府
  44.依托国家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参与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专题培训,重点加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市(区)属国有企业主要领导培训,争取国家在其他相关调训名额分配上给予倾斜支持。加强县处级以上干部培训。
  负责领导:刘桂香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有关市直部门,相关区、县(市)政府
  45.配合国家组织全国标杆企业、先进园区、服务型政府、创新院所、金融机构等系列“东北行”活动。
  负责领导:王翔坤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局、金融办等有关市直部门,相关区、县(市)政府
  46.积极参与辽宁省组织的省内城市、企业管理和技术人员走出去,学习国内其他老工业城市、资源型城市转型成功经验。
  负责领导:王翔坤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国资委、经济和信息化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有关市直部门,相关区、县(市)政府
  四、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充分调动两个积极性
  (十一)强化地方主体责任。
  47.对《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意见》(国发[2014〕28号)等提出的重大政策措施、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逐项明确责任、提出要求、规定时限,确保各项措施任务落实到位。
  负责领导:潘利国
  牵头单位:市振兴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
  配合单位:有关市直部门,相关区、县(市)政府
  48.完善老工业基地振兴工作的领导、协调、推进和督查考核机制,充分发挥振兴沈阳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作用,充实老工业基地振兴工作力量。
  负责领导:潘利国
  牵头单位:市振兴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
  配合单位:有关市直部门,相关区、县(市)政府
  49.加强重大项目储备,安排专项资金支持重大项目前期工作。
  负责领导:王翔坤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等有关市直部门,相关区、县(市)政府
  50.组织党员领导干部下基层下企业,帮助协调解决突出困难和问题。
  负责领导:马占春
  牵头单位:市双进双解办
  配合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等有关市直部门,相关区、县(市)政府
  51.创新招商方式,着力通过优化营商环境等措施加大引资工作力度。
  负责领导:张景辉
  牵头单位:市外经贸局
  配合单位:有关市直部门,相关区、县(市)政府
  (十二)加大财政金融投资支持力度。
  52.争取中央财政提高对我市民生托底和困难地区运转保障水平。
  负责领导:王翔坤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有关市直部门,相关区、县(市)政府
  53.在加快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同时,制定过渡性实施措施,确保当期支付不出现问题。
  负责领导:王翔坤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等有关市直部门,相关区、县(市)政府
  54.加快推进地方政府债券置换。
  负责领导:王翔坤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有关市直部门,相关区、县(市)政府
  55.争取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我市信贷支持力度,对有效益、有市场、有竞争力的企业,满足其合理信贷需求,避免“一刀切”式的抽贷、停贷。对暂时遇到困难的优质大中型骨干企业,协调相关金融机构积极纾解资金紧张等问题。研究建立应急转贷、风险补偿等机制。
  负责领导:赵忠滨
  牵头单位:市金融办
  配合单位:有关市直部门,相关区、县(市)政府
  56.争取国家对符合条件的我市企业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给予优先支持。
  负责领导:赵忠滨
  牵头单位:市金融办
  配合单位:有关市直部门,相关区、县(市)政府
  57.争取国家制定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方案后对我市企业予以重点考虑。
  负责领导:刘晓东
  牵头单位:市国资委
  配合单位:市金融办、财政局等有关市直部门,相关区、县(市)政府
  58.推动企业和金融机构赴境外融资,探索发行企业债新品种,扩大债券融资规模。
  负责领导:王翔坤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金融办、财政局等有关市直部门,相关区、县(市)政府
  59.推动我市重大项目纳入国家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重大工程包。
  负责领导:王翔坤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局等有关市直部门,相关区、县(市)政府
  (十三)加强政策宣传和典论引导。
  60.参与建立东北振兴宣传定期沟通协调机制。加大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力度,开展深度采访报道,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增强发展信心。加强舆情监测,对不实报道等负面信息要快速反应、及时发声、澄清事实,防止“唱衰东北”声音散播蔓延,赢得公众理解和支持。
  负责领导:韩东太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配合单位:有关市直部门,相关区、县(市)政府
  61.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完善举报受理、处理和反馈机制,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妥善回应社会关切。
  负责领导:刘国秀
  牵头单位:市信访局
  配合单位:有关市直部门,相关区、县(市)政府
  (十四)强化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
  62.市振兴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加强综合协调和调查研究,牵头推进重点任务落实。积极跟踪国家有关部门出台的加快推动东北地区经济企稳向好的具体政策措施,争取国家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及各类改革创新试点优先在我市试行。
  负责领导:潘利国
  牵头单位:市振兴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配合单位:有关市直部门,相关区、县(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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