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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2016年著名商标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6-5-16
实施时间: 2016-5-16
法规类型: 工商商标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阅读人次: 2640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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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一、申报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7月31日止。
  二、申报方式。先网上申报,再递交纸质申报材料。
  网上申报:
  方式一:申请人登录湖南红盾信息网,在“通知公告”中点击“湖南省著名商标企业网上申报入口”,进入“网上工商办事大厅”即可在“著名商标申报”内进行网上申报。
  方式二:申请人登录湖南红盾信息网,选择“网上办事”的“办事指南”,点击《2016年湖南省著名商标申报认定指南》,选择“在线申报”,进入“网上工商办事大厅”即可在“著名商标申报”内进行网上申报。
  申请人填报前应下载并仔细阅读《湖南省著名商标网上申报操作指南》,按要求填报。
  递交纸质申报材料:申请人可将纸质申报材料以直接送达或者挂号、快递方式向省工商局递交,也可委托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市场监管局转交。直接向省工商局送达的,应提交申请人介绍信和送达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送达日为其申报时间;以挂号、快递方式向省工商局递交的,应在邮件封面标明“著名商标申报材料”,省工商局签收日为其申报时间;委托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市场监管局转交的,申请人应出具书面委托函,并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市场监管局出具签收证明,所在地工商、市场监管局签收日为其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后,省工商局将把进行网上申报并收到纸质申报材料的申请名单在湖南红盾信息网公示。申请人认为公示名单有误或者遗漏的,可持相关凭证与省局商标处查验。申请人可登录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申报商标的申请状态。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申报并递交纸质申报材料,或者申报材料不全、未按要求限期补正的,不予受理。
  申报材料直接或邮寄送达地址: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二段118号   湖南省工商局商标处  邮编  410004
  三、有关著名商标申报认定其他事项和销售额基本标准,见附件《2016年湖南省著名商标申报认定指南》、《申请认定著名商标商品销售额基本标准》(2016年)。
  四、各级工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将进一步加强著名商标申报认定中的作风建设和廉政自律。对违反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规定的,欢迎社会各界举报。
  省工商局监察室举报电话:  0731—85693200
  省工商局商标处咨询电话:  0731—85693109
  网上申报技术咨询电话:    0731—85693415
  2016年5月16日
  附件:
  1、《2016年湖南省著名商标申报认定指南》
  2、《申请认定著名商标商品销售额基本标准》(2016年)
  2016年湖南省著名商标申报认定指南
  一、申报依据
  《湖南省著名商标认定与保护办法》(省人民政府第138号令)
  《湖南省著名商标认定工作规则》(湘工商标字【2014]8号)
  二、认定条件
  (一)该商标为国内有效注册商标,注册并连续合法使用满3年,省人民政府对注册时间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二)该商标权属无争议;
  (三)该商标为省内相关公众所熟知,近3年在媒体有一定的广告投入;
  (四)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质量优良,信誉良好,没有重大质量问题,近3年在相关主管部门组织的质量监督检测中没有不合格记录;
  (五)使用该商标的商品销售额达到年度公布标准,且在省内同行业位居前列,近3年保持平稳或增长态势,没有出现连续2年较大幅度减少的情况;
  (六)使用该商标的商品销售区域较广。
  著名商标认定商品销售额基本标准按年度向社会公布。
  三、申报材料
  (一)《湖南省著名商标认定申请表》;
  (二)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申请人设立登记证明或身份证明、申请认定授权书等;
  (三)申请认定商标的注册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商标注册证、核准转让证明等;
  (四)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出具的使用申请认定商标的商品近3年在全省同行业排名的证明原件;
  (五)申请认定商标的商品近3年销售区域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销售合同、发票或者海关出口报关单等;
  (六)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统计部门出具的近3年使用申请认定商标的商品销售额的证明原件;
  (七)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税务部门出具的近3年纳税额、无重大税收违法行为的证明原件;
  (八)申请认定商标的商品近3年广告投入、主要发布媒体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包括广告合同、发票等;
  (九)申请认定商标的商品近3年质量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质量检测报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明等;
  (十)申请人及其申请认定商标、使用商品获得的省级以上相关荣誉、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申报方式
  先网上申报,再递交纸质申报材料。
  (一)网上申报:
  方式一:申请人登录湖南红盾信息网,在“通知公告”中点击“湖南省著名商标企业网上申报入口”,进入“网上工商办事大厅”即可在“著名商标申报”内进行网上申报。
  方式二:申请人登录湖南红盾信息网,选择“网上办事”的“办事指南”,点击《2016年湖南省著名商标申报认定指南》,选择“在线申报”,进入“网上工商办事大厅”即可在“著名商标申报”内进行网上申报。
  申请人填报前应下载并仔细阅读《湖南省著名商标网上申报操作指南》,按要求填报。
  (二)递交纸质申报材料:申请人可将纸质申报材料以直接送达或者挂号、快递方式向省工商局递交,也可委托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市场监管局转交。直接向省工商局送达的,应提交申请人介绍信和送达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送达日为其申报时间;以挂号、快递方式向省工商局递交的,应在邮件封面标明“著名商标申报材料”,省工商局签收日为其申报时间;委托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市场监管局转交的,申请人应出具书面委托函,并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市场监管局出具签收证明,所在地工商、市场监管局签收日为其申报时间。
  五、申报时间
  省工商局关于著名商标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发布之日起至7月31日。
  逾期申报,或者未同时网上申报并递交纸质申报材料,或者申报材料不全、限期未补正的,不予受理。
  六、申报地点
  直接送达或邮寄地点: 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二段118号湖南省工商局商标监管处     邮编410004
  委托申报地点:申报人所在地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商标科(股)或市州工商局商标(广告)科(处)
  七、其他事项
  (一)新申报与重新申报均使用《湖南省著名商标认定申请表》。
  (二)纸质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分目录、按顺序、编页码与《湖南省著名商标认定申请表》一并装帧成册,封面标明“2016年***商标申请认定湖南省著名商标材料”和申请人全称。
  (三)申报材料严禁弄虚作假,达到证据效果即可,避免过度包装和非关联性举证。
  (四)向省工商局直接申报的,省工商局通过网上向申请人出具签收回执;委托市县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申报的,被委托的工商部门向申请人出具签收回执。申报截止后,省工商局将收到的申请名单在湖南红盾信息网公示。
  (五)欢迎社会各界对各级工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著名商标申报认定中违反作风建设和廉政纪律行为进行投诉举报。
  八、联系电话
  申报业务咨询  省工商局商标监管处 0731—85693109
  网上申报咨询  省工商局信息中心   0731—85693415
  投诉举报      省工商局监察室     0731—85693200
  申请认定著名商标商品销售额基本标准
  (2016年)

商品类别

 

主要商品

销售额(万元)

1

工业化工原料

20000

肥料

15000

工业用粘合剂、胶

5000

其它

3000

2

油漆、涂料

10000

颜料、染料

5000

其它

3000

3

肥皂、香皂、牙膏

5000

化妆品、洗发水、洗洁用品

8000

其它

3000

4

润滑油、润滑剂

10000

燃料

20000

其它

5000

5

人用药品

10000

兽药、农药

4000

医用营养品、药酒

5000

消毒剂、杀虫剂

3000

其它

3000

6

金属管、板材、型材

10000

日用五金器具

5000

矿石、矿砂

50000

保险箱柜、金属柜

6000

其它

3000

7

农用机械

5000

轻工机械

10000

冶炼、矿山、建筑等重型机械

30000

其它

5000

8

手用工具

3000

餐具刀、叉、匙

2000

其它

3000

9

电子计算机及其外部设备

20000

音像设备、摄影设备

10000

光学仪器、测量仪器

5000

眼镜

2000

其它

3000

10

医用仪器、设备

5000

其它

3000

11

照明设备

8000

制冷设备

10000

取暖器

5000

其它

3000

12

汽车

100000

电动车、摩托车

20000

其它

5000

13

烟花、爆竹

6000

其它

5000

14

贵重金属及其合金

30000

珠宝首饰

5000

其它

3000

15

乐器

3000

16

纸品

10000

办公用品

5000

文具

3000

其它

3000

17

橡胶、树脂

15000

非金属管、生产用塑料制品

10000

其它

5000

18

皮革

10000

箱子

5000

3000

其它

3000

19

半成品木材

10000

水泥

50000

非金属建筑材料

15000

其它

5000

20

家具

10000

其它

5000

21

家用或厨房用器具

5000

瓷器、陶器

6000

其它

3000

22

纤维原料

10000

其它

5000

23

纺织用纱

20000

其它

5000

24

床上用品

10000

其它

5000

25

服装

8000

5000

其它

3000

26

刺绣

1500

其它

1000

27

席类

5000

其它

3000

28

体育和运动用品

5000

玩具

4000

其它

3000

29

肉、鱼、家禽

6000

腌渍、干制水果和蔬菜

4000

食用油

15000

奶及乳制品

20000

其它

3000

30

茶叶

4000

糖果、面包、糕点

5000

米、面粉、面条

10000

调味品、食用香精、香料

3000

其它

3000

31

活动物

5000

新鲜水果、蔬菜

3000

动物饲料

10000

其它

3000

32

啤酒

20000

矿泉水、无酒精饮料

5000

其它

3000

33

白酒

15000

34

烟草制品

100000

其它

10000

35

广告

3000

替他人推销

20000

药品、医疗用品的零售、批发

10000

其它

3000

36

保险、金融

100000

其它

3000

37

房屋建筑

50000

修理、安装

5000

其它

3000

38

通讯服务

10000

39

运输

10000

旅行安排

5000

其它

3000

40

材料处理

3000

印刷

8000

其它

5000

41

教育培训、文娱、体育活动

3000

其它

3000

42

科学技术服务

5000

其它

3000

43

餐饮、住宿

5000

其它

3000

44

医疗美容

3000

其它

2000

45

法律服务

1000

其它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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