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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绍政发[2016]51号
发文部门: 绍兴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6-11-3
实施时间: 2016-11-3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绍兴
阅读人次: 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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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标准化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推动标准化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各层级的深度融合,根据《浙江省“标准化+”行动计划》(浙政发[2016]2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围绕“建设生态绍兴,共享品质生活”目标,加快标准化与绍兴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深度融合,引领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和生产方式转变,完善制度体系和治理体制,推动经济质量和生活质量提升,在现代化绍兴建设中发挥基础性和战略性作用。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市场主体标准活力有效激发,标准化在推动科技创新、产业转型升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一)“标准化+”体制机制切实完善。建立“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标准化工作推进机制,标准化全面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基本形成市场规范有标可循、公共利益有标可保、创新驱动有标引领、转型升级有标支撑的新局面。
  (二)“标准化+”水平显著提高。参与高层次标准化活动能力进一步增强,承担国家、省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数量持续增长,建成20个以上省级技术标准研究创新基地,制(修)订国际、国家、行业标准250项以上,制定“浙江制造”标准50项以上,规上企业主导产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比率达到75%以上,全市农业标准化生产程度达到62%以上。
  (三)“标准化+”效益充分显现。国家、省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保持在96%以上,实施“浙江制造”标准企业200家以上。对标赶超,以标准引领转型升级的机制基本建立,标准对食品质量安全的支撑作用更加凸显,农业标准化生产覆盖区域稳步扩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程度显著提高。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五大工程,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1.实施技术标准创新工程。以高新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重要消费品为重点,引导企业加快产品研发,及时将创新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鼓励和支持企业、科研机构、行业中介组织参与重要技术标准研制,推动创新成果标准化,提升行业话语权。支持涉及重大科技专项的标准项目,将重要标准研制列入科技计划支持范围,把标准研究成果纳入科研项目考核和作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依据。全面实施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激发企业标准创新活力。到2020年,创建5家技术标准创新示范企业,建成20个省级以上技术标准研究创新基地,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数超过10000项。(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质监局、市人力社保局)
  2.实施先进制造业标准升级工程。大力推进新昌县国家高端装备制造业标准化试点,建立以新型纺织装备、先进交通装备及关键零部件为主体的高端装备制造业标准体系。鼓励装备制造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推动装备标准“走出去”,促进绍兴装备制造业向高精尖迈进。大力推进柯桥、诸暨、新昌省级“两化”深度融合综合性示范区和试点区以及上虞、新昌绿色安全制造信息化示范区和试点区建设,形成一批体现技术优势和产业特色、有利于智能制造新模式广泛应用的先进标准。到2020年,建成10家智能制造标准化示范企业、10家“机器换人”标准化示范企业。(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质监局)
  3.实施“浙江制造”标准引领工程。围绕《中国制造2025绍兴实施方案》,以信息经济、智能装备、节能环保、新型材料、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纺织、绿色化工材料等传统产业以及黄酒、丝绸等历史经典产业为重点,研究制订国际领先、国内一流的“浙江制造”标准,全面提升标准供给水平。以“浙江制造”等先进团体标准为标杆,建立实施“标准领跑者”制度,用高标准引领绍兴产业提质增效。到2020年,制定“浙江制造”产品标准50项以上,实施“浙江制造”标准企业20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经信委)
  4.实施先进标准对标工程。对标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找差距、补短板,开展对标达标活动,在重点产业中制定实施先进团体标准,用先进标准推动“绍兴制造”质量提升、管理升级。建立消费品标准比对和报告制度,开展消费品质量标准与国际标准、出口标准比对工作,以先进标准引领消费品质量提升。到2020年,创建工业产品采标先进企业10家,规模以上企业主导产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比率达到75%以上。(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经信委、市市场监管局、绍兴检验检疫局)
  5. 实施标准研究预警工程。针对重点产业、重点领域、重点产品,筛选一批标准研究课题纳入市级科研专项计划,分析、评议、预警绍兴大宗出口产品进口国和目标市场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开展金砖国家标准化研究,为企业提供标准化专业服务。重点开展纺织、机电、化工、轻工等重点产品主要出口国(地区)的技术法规和标准的差异性研究、预警和破解国外贸易技术壁垒。完善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技术援助机制,指导、帮助出口企业积极规避、跨越技术性贸易壁垒,为外贸发展提供技术支撑。(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商务局、市经信委、市科技局)
  (二)开展五大行动,服务生态绍兴建设
  1.开展产业标准提升行动。围绕打造“绿色高端、世界领先”产业集群目标,坚持“提质、集聚、严管”总方针,推行实施《绍兴市印染行业绿色标杆示范企业标准》等四项标准和《绍兴市化工产业整治提升工作标准》,在柯桥区印染产业集聚区内,试点制订高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印染产业团体标准,以标准化解落后产能,全面推动印染、化工产业集聚升级。逐步完善块状产业准入标准、集聚标准、安全环保提升标准和评价标准,加快淘汰落后过剩产能,引导产业升级、结构优化。以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细则为基础,建立食品市场准入标准体系,保障食品质量安全。(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质监局)
  2.开展“五水共治”标准提升行动。总结推广柯桥区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收集、生活饮用水供水服务标准化试点成果,建立完善涵盖供水安全、污水排放控制、防洪排涝、饮用水水源地污染监控和水资源节约的“五水共治”标准化工作推进体系,加快形成涵盖治水治气、治城治乡、治土治山标准体系。加强“五水共治”标准的普及和推广,引导社会各界通过标准评价、监督“五水共治”。(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水利局、市建设局〈建管局〉、市国土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质监局)
  3.开展节能标准提升行动。根据绿色发展要求,逐步提升产业准入的能耗、物耗、水耗标准。完成滨海产业集聚区锅炉节能标准化试点、柯桥区印染行业定型机废气排放限值联盟标准试点。积极推进诸暨铜合金材和袍江再生纤维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提高资源、能源的循环利用率,实现绿色发展、低碳发展。开展对重点行业能耗限额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实施效果评估,以标准倒逼企业节能减排。(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质监局)
  4.开展农业标准提升行动。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标准化示范乡镇创建,鼓励引导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三品”,有序推进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到2020年,标准入企(社、场)率达到100%,农产品“三品”认证率达到55%,培育30家农业(林业、渔业)标准化示范企业,全市农业标准化实施水平达到62%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
  5.开展美丽乡村标准提升行动。以美丽乡村示范县创建为龙头,全面开展美丽乡村建设系列示范创建活动,突出连线成片建设和各级示范带动,联动推进生态人居、生态环境、生态经济、生态文化建设,持续提升美丽乡村品位,打造美丽乡村升级版。到2020年,所有区、县(市)均达到省级美丽乡村示范县标准,所有乡镇均达到市级美丽乡村示范乡镇标准,所有建制村均达到县级美丽乡村示范村标准。(责任单位:市农办)
  (三)拓展五大工作领域,提升公共服务效能
  1.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大力推进智慧居家养老标准化建设,建成10个智慧居家养老标准化示范基地,不断提升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效。加快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非遗展览中心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标准化,健全公共文化设施管理与服务规范,制定发布公共文化建设服务地方标准,提高运营效率。建立健全公共卫生服务、城乡医疗服务、药品供应和安全保障标准体系,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和质量水平。开展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创建活动,完善公共教育服务标准化工作体系。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企业隐患排查标准和监管部门执法检查标准“三标”整合工作,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带动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文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教育局、市安监局)
  2.推进公共基础建设标准化。加快制订现代住建相关设计、制作、施工和验收标准,逐步建立现代住建体系标准。加快研究制定工程造价、定额体系标准,为现代住建项目实施提供具有针对性和适用性的计价依据。加快推进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化,积极实施渡口标准化改造,打造内河标准化渡口,升级改造渡埠设施。建立完善绿色交通发展标准规范体系,全力推进绿色交通运输示范城市建设。落实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五年实施方案,全面推行绍虞平原水利一体化和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节水型社会创建区、县(市)达标率达到三分之二,大中型水利工程、1000千瓦以上水电站、小型水库的标准化管理合格率达到100%,“屋顶山塘”等其他重要小型水利工程基本达到标准化管理要求。(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建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
  3.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标准化。用标准化手段构筑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完善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机制。抓好诸暨市枫桥镇基层社会治理和上虞区平安建设(社会稳定)“三色”预警管理等国家级标准化试点项目,用标准的理念和技术方法,将基层社会治理的成功经验标准化,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模式,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力争将形成的基层社会治理“绍兴标准”升级为省以上标准。(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
  4.推进现代服务业标准化。加强批发零售、生产资料流通、展览业、商贸服务集聚区等领域标准化研究,选择基础较好、潜力较大的地区、行业和企业开展商贸服务标准化示范,培育一批商贸服务标准化示范企业。探索研究古城旅游、特色街区旅游等旅游服务标准化,加快推进民宿、特色文化主题饭店等新型旅游业态标准,继续深化落实星级饭店、A级景区、旅行社标准体系,鼓励旅游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和自身优势制定企业个性化标准。加快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以信息化手段提升物流生产方式,提高物流效率。在托盘、仓库、运输车辆等重点领域推广物流标准化设施应用。到2020年,创建商贸物流标准化重点推进企业5家,旅游标准化示范企业10家。(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旅委、市交通运输局)
  5.推进新兴业态标准化。围绕省级示范特色小镇,建设一批特色小镇标准化基地。支持特色小镇内创业创新主体将创新成果转化为标准,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制定。开展信息技术服务标准化重点企业应用示范,引导并组织行业协会、研究机构和行业骨干企业联合制定信息化各领域标准规范,重点抓好物流信息系统标准规范、云服务企业标准规范、电子商务行业统计和标准规范等。发挥多元化商贸业优势,着力打造中国轻纺城、诸暨大唐袜业、新昌中国茶市等电子商务服务标准化平台,创建10家电子商务标准化示范企业,推进“电商换市”。(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质监局、市经信委、市商务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对标准化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标准化管理体制,建立“标准化+”行动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督查、强化考核,加大重要标准推广应用的协调力度。各责任单位要制订年度工作计划,把重点工作清单项目化,有效推进“标准化+”行动深入开展。
  (二)加强政策扶持。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制定扶持政策,开展“标准化+”政策创新试点,破除政策障碍,发挥典型示范效应,加大标准化战略资金投入,强化“标准化+”工作经费保障。建立标准创新贡献激励机制,建立标准与科技创新、标准与技术改造深度融合的政策机制,将重要标准研制列入科技计划支持范围,把标准研究成果纳入科研项目考核指标,把标准提升作为技改政策补助的重要依据。
  (三)加强服务供给。加快标准化服务业培育和发展,引导建立标准化中介服务组织等新兴业态。加快绍兴标准馆、绍兴市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绍兴市标准研究平台和绍兴市WTO/TBT贸易壁垒预警应对平台建设,加强标准技术信息收集、储备,有效发挥标准信息情报作用,增强产业对标准变动的预警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加快高素质、复合型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把标准化人才纳入全市人才发展规划,鼓励科技与管理人员担任国际、国内标准化组织重要职务,广泛参加国内外标准化学术交流。
  (四)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多种渠道和载体,大力宣传标准化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标准化先进典型和成果,扩大标准化社会影响力。广泛开展世界标准日、质量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群众性标准化宣传活动,深入企业、机关、学校、社区、乡村普及标准化知识,宣传标准化理念,营造标准化工作良好氛围。
  附件:1.绍兴市“标准化+”重点工作清单
  2.绍兴市行业标准化示范企业培育任务清单
  绍兴市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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