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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住户调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衢政办发[2016]73号
发文部门: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时间: 2016-11-4
实施时间: 2016-11-4
法规类型: 统计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衢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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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统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分市县住户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统字[2011]110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及加强分市县住户调查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2]96号)精神,切实推进新形势下的住户调查工作,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科学反映居民收入、消费及其生活状况,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现就加强住户调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住户调查工作的重要意义
  住户调查是一项重要的民生调查,是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掌握民生状况、制定民生政策、评估政策效果的重要依据。开展好此项调查工作,对统筹城乡发展、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确保与全省同步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住户调查工作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务实的工作作风,扎实做好全市住户调查工作。
  二、依法依规,相互协作开展好住户调查工作
  (一)坚持依法调查。各级政府部门要带头贯彻执行《统计法》,切实树立依法统计调查的工作理念,大力支持统计调查部门和统计调查从业人员独立开展调查。各级政府统计部门要不断夯实基层统计基础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科学统计、与时俱进的统计调查方法,进一步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各地要对本地区的住户调查数据质量负责,保证调查结果真实准确,要坚决防范和制止统计调查造假、弄虚作假等行为发生,防止数字腐败,对违纪违规和突破底线行为,将依据《统计法》等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
  (二)严格按照调查制度开展工作。统计调查制度方法是统计调查工作的行为准则,各级政府统计部门要认真执行住户调查工作方案,严格按流程报送数据,按职权审核、评估、管理和发布数据。严格按照统一的统计标准、指标口径、数据软件、调查表式和编码开展住户调查工作。严格坚守底线,做到不虚报调查户及人为编造账页、不自行换户或换而不报、不未经调查户同意擅自改动记账数据,确保住户调查数据真实可信。
  (三)强化协同配合。要为住户调查工作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既要客观真实反映调查事实,又要注重保护个人和家庭隐私。有关部门要主动加强配合,为统计调查部门开展住户调查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配合。国家统计局衢州调查队要负责协调好市县两级住户调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各抽中调查小区所在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要充分发挥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配合协助做好入户调查工作,配合做好抽中家庭的思想工作,提高抽中调查户的配合度。
  三、夯实基础,进一步提高数据质量
  (一)加强样本的维护。统计调查部门要采取各种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做好调查户的沟通交流工作,维护现有调查网点稳定,提高记账户的配合程度。要切实加强对样本调整的管控,换点和换户必须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进行报批,对调查样本实施动态管理。完善住户调查基层台账,充分发挥台账的作用。
  (二)坚持经常性地走访调查。访户是提高记账户记账质量的重要环节。统计调查部门要经常性地走访调查点、调查户,了解辅助调查员的工作和记账户的记账情况,宣传住户调查的意义和作用,增进与记账户的感情联络,最大程度地赢得记账户对调查工作的支持和配合,同时对记账质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专业人员全年对本区域所有调查点的走访要做到全覆盖。
  (三)坚持数据质量检查常态化。要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加强源头调查数据监管,持之以恒做好住户调查数据质量管理。各统计调查部门要建立数据质量抽查制度,重点检查样本的合规性和数据的真实性。将自查、互查、抽查工作常态化,通过账页检查、机账比对、电话抽查、入户核实等不同方式开展质量检查,着力查找和纠正基层基础工作中的各种突出问题,夯实基层基础,提高源头数据质量。
  (四)加强辅助调查员管理。辅助调查员是基层数据采集的具体组织者,加强辅助调查员管理是抓基层基础工作的重点。各级政府统计调查部门要做好住户调查所需辅助调查员的选聘、管理、培训、考核等工作,定期召开对辅助调查员的业务培训和履职情况检查的例会。要加大考核激励力度,弘扬优秀辅助调查员先进事迹。各有关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要协助政府统计调查部门开展好上述工作,高度重视辅助调查员业务素质培养、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的提高,确保辅助调查员能认真履行好职责。
  (五)推进直接调查。直接调查是保障数据质量的重要方式。县级统计调查部门要继续坚持直接调查,相关业务人员要包点包户,加强培训、审核、抽查等工作,直接参与现场调查各环节工作,掌握第一手调查资料。
  (六)积极推进电子记账。推行网上电子记账是住户调查工作的发展方向,也是确保记账质量的长效性机制。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情况逐步推进住户调查电子记账,创新调查方式,努力实现对调查户信息的在线直接管理。要认真总结经验,建立电子记账工作流程和质量管理办法,充分分析住户调查需求,提高住户调查效率和抗干扰能力。
  四、优化服务,进一步加强分析研究工作
  要紧密联系实际,围绕“十三五”规划实施和全面小康社会建成等相关内容,积极主动地从多角度、多方面深入分析居民收入增减变化情况和趋势,强化分析,多出成果、多出精品。要及时掌握和反映当前影响居民收入的趋势性、苗头性、突发性问题,提出增加居民收入、促进居民消费的合理化建议。同时,要积极追踪民生领域的热点、重点问题,广泛开展专题研究,深入开发和挖掘现有的调查资料,为各级领导提供决策参考,为社会公众提供居民收支信息服务。
  五、加强领导,进一步提升住户调查工作保障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住户调查涉及面广、技术要求高,且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居民收入来源渠道趋于多样化、复杂化,调查难度不断加大。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住户调查工作重要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加强领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住户调查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困难。同时,要充分利用政府各主流媒体加大住户调查宣传力度,争取社会各界及调查对象的理解和支持,为调查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加大经费投入。住户调查周期长、内容多,工作繁重,为提高调查户配合程度和辅助调查员的工作积极性,必须给予合理的劳务补贴。2016年四季度起,辅助调查员补贴标准原则上每月不低于300元,调查户补贴每月不低于120元,并建立调查劳务费的增长机制。各级政府要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在调查所需的经费保障上给予大力支持,将住户调查工作经费列入经常性年度财政预算。2017年是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年,各地应尽早安排样本轮换工作所需的经费,确保样本轮换工作顺利进行。各级政府统计部门要加强住户调查经费的使用管理,确保调查经费及时、足额发放。
  (三)加强队伍建设。各县(市、区)要将住户调查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做好组织协调、强化力量配置,切实配齐配强住户调查人员。各县(市、区)统计调查部门至少要配备2名以上业务能力强的专职人员负责住户调查工作,同时根据实际再配备2名临聘人员协助工作,专职人员要定期到调查点检查指导记账工作,做到访户工作常态化。各级政府和人力社保、编办等部门要根据住户调查工作量大面广的实际,支持统计部门配齐、配强人员力量。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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