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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人社厅发[2016]167号
发文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6-11-10
实施时间: 2016-11-10
法规类型: 考试相关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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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经商财政部,现将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请各地按上述合格标准对考试人员成绩进行复核,并与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核对数据,确认无误后,逐项填写《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情况统计表》(见附表),于12月5日前送我部人事考试中心备案。备案数据将作为发放资格证书的依据。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抓紧做好证书发放及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附表: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情况统计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6年11月10日

相关附件:
附表: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情况统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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