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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湖南省商务厅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引导和促进电商扶贫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商务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6-4-22
实施时间: 2016-4-22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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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扶贫办,51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商务主管部门、扶贫办: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湘发[2016]7号)的精神,探索我省精准扶贫新路径新模式,引导和促进电子商务为产业扶贫和贫困户增收服务,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以我省51个贫困县(包括37个国家武陵山片区和罗霄山片区特困县、3个片区外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11个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下同)为重点区域,以我省8000个建档立卡贫困村为重点对象,以增加农民收入为基点、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培育产业为重点,营造发展环境、创新服务模式、规划产业布局、强化资源共享,打造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农产品和农村电商体系。围绕“农产品进城”痛点,打造贫困县农特产品的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并通过“互联网+”电商模式,让我省贫困地区各类经营和服务主体充分参与到种养、收购、包装、存储、运输、销售等产业链各环节。
  到2020年底基本达到:一是所有贫困县基本普及电子商务应用,并建立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二是所有贫困村设立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提供服务农户的网络代购、本地农产品销售、生活服务等电商扶贫服务,并整合政务、电信、邮政、金融和农技服务等;三是贫困户能通过电子商务销售自产特色农产品、购买生产生活资料。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行政推进体系。在市、县、乡建立健全电商扶贫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负责电商扶贫的顶层设计、政策制定、协调指导、工作推进、检查考核等。鼓励和支持国内电商大平台参与电商扶贫,鼓励在贫困地区成立电商协会,形成政府、电商企业和协会、驻村扶贫工作队共同推进电商扶贫的工作机制。
  (二)建立电商服务体系。完善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和配套设施,为贫困地区网店开设和运营提供策划、培训、IT外包、美工、客服、代运营等专业服务,健全上下游服务链;依托国家、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各地电商产业园、创业孵化园,为贫困地区网商提供创业孵化服务。
  (三)建立特色农产品供应监管体系。确定当地特色农产品,按照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商品化销售的要求,加工适宜网络销售的优质产品。扶持农产品加工企业通过产业化经营,带动贫困户从事网货生产加工,建立完善的供应体系。制定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标准,指导企业、合作社和农户按标准种植、生产、加工、包装,从源头保证农产品供应质量;抓好流通环节质量监管,建立网销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对流通环节进行监测,杜绝质量隐患。
  (四)建立网络物流体系。加快贫困乡村宽带网络建设,采取有线无线结合的办法,扩大网络覆盖面。发挥好传统商贸流通企业点多面广和配送服务的优势,逐步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节点基础设施网络,鼓励多站合一、资源共享,共同推动农村物流体系建设,打通农村电子商务“最后一公里”。
  (五)建立人才培训体系。制定培训规划、方案,整合现有培训资源,构建由政府相关部门、社会团体、高等(职业)院校及电商龙头企业为主体的电商扶贫人才培训体系。共建电商扶贫人才培训和实践基地,实现电商扶贫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培训全覆盖。
  (六)建立考核评价体系。把电商扶贫纳入扶贫工作体系,与其他扶贫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围绕“县有中心,村有站,人人能用电商”的目标,建立电商扶贫统计通报制度,重点考核网店数、销售量、交易额及带动贫困村、贫困户外销农特产品,以及帮助贫困户增收脱贫的情况。
  三、重点工作
  以帮扶贫困地区通过电子商务发展特色产业、帮扶贫困户通过电子商务脱贫致富为核心。
  (一)支持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农产品进城”,提高贫困地区农民的收入。支持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集合农特产品优势资源,打造“互联网+农特产品”的电商扶贫模式,各贫困县要针对当地特色农产品,深挖每一个产品背后的故事,形成地方特色品牌,打造“一村一品”和“一县多品”,加速实现农特产品的标准化、品牌化、规模化,以适应电商推广和销售的需要。支持贫困地区组建专业的电商扶贫公共服务机构,为贫困地区的农产品和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提供咨询、人员培训、技术支持、网店建设、品牌培育、品质控制、营销推广、物流配送、代理运营等专业化服务,培育一批扎根贫困地区的电子商务服务企业。支持各贫困县依托第三方综合电商平台,开设地方特色馆,支持通过电商平台的众筹模式进行“精准扶贫”,支持电商企业通过线上线下设立电商扶贫O2O专区,通过拓展农特产品网上销售渠道,推动贫困地区农特产品外销。支持我省贫困地区的农产品和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业发展,通过电商销售模式提高贫困地区的农产品商品化率和农民收入、增加农村就业。
  (二)支持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工业品下乡”,活跃贫困地区农村消费市场。支持“农村商贸综合服务体电商模式”在贫困县的落地运营,加快推动国内和我省知名电商平台和当地商务部门做好对接、协调、推动工作,确保电商模式快速落地,建立县域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和乡、村电商服务站(点),并整合有关政务、电信、邮政、金融和农技等服务。贫困地区的传统商贸流通企业要努力抓住传统商贸转型电商的机遇,利用电商模式扩大销售,实现业务转型。推动贫困村电商服务站开展O2O业务,直接为当地农民提供电商服务。利用电商模式,通过整合订单和优化物流配送等,解决工业品下乡难和产品质量保障问题,活跃贫困地区的农村消费市场,同时,利用电商通道,积极开展当地农产品上行工作。
  (三)支持利用电子商务智慧旅游,带动贫困地区经济发展。支持各贫困县根据当地乡村旅游标准化建设建议和规划,打造休闲乡村旅游线路产品和旅游购物产品。支持通过构建电子商务智慧旅游平台,更全面更丰富地展示当地的旅游文化资源,宣传当地的名胜风景区,推广我省贫困地区的少数民族文化、农家乐、农特产品、乡村游等。通过电商平台引导城市消费者去贫困地区进行消费,带动贫困地区经济的发展。
  (四)积极推进电子商务进村入户工作,支持贫困户利用电商开展“大众创业”工作。支持贫困户在第三方平台上开设网店;优先安排有条件的贫困户开设村级电商服务站点;鼓励电子商务相关物流快递企业、网货供应企业、互联网企业安置贫困人口就业;支持电子商务智慧旅游平台为旅游风景区的贫困户提供便利条件,开设网上乡村旅游服务社、网上农家乐等,贫困户通过销售门票、提供地接服务、销售旅游产品等脱贫致富。
  (五)大力开展金融支撑服务。将电商扶贫纳入扶贫小额信贷支持范围,对开办网点、从事网贷生产销售的贫困户可以依据《关于进一步明确全省扶贫小额信贷贴息工作的通知》(湘扶办联〔2015〕25号)所规定的贷款贴息政策,给予扶贫小额信贷贴息支持。对带动贫困户生产销售网货产品、带动效果明显(以销售贫困户产品为主)的企业和网店,可以依据《关于支持和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精准扶贫的意见》给予支持。鼓励运营金融机构在贫困村建立金融扶贫服务站,为贫困户提供小额信贷、支付结算、信用评级等基础金融服务。
  (六)支持贫困地区物流快递发展。多形式、多渠道、多类型发展贫困县、贫困村物流快递服务业。通过物流补贴、税费减免等方式,鼓励和扶持物流企业在贫困乡镇建立符合电商发展需要的物流配送门店,在贫困村建立快递服务点,开展集中收购、集中配送,加速实现物流快递乡镇基本覆盖,功能覆盖到村。
  四、强化保障
  (一)组织领导。电商扶贫工作实行“省级指导、市州协调、县负总责、乡村落实”的工作体制。总体工作在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下开展,由省商务厅、扶贫办负责工作指导和推进;各市(州)扶贫领导小组做好协调和检查指导工作;各县(市区)扶贫领导小组对电商扶贫负总责,具体负责本县(市区)电商扶贫各项工作的组织落实。乡镇、贫困村“两委”班子和驻村工作队要配合做好电商扶贫项目实施、政策宣传、组织培训和各项政策措施的执行。
  (二)分工合作。电商扶贫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各尽职责、相互配合。商务部门负责做好电商大平台引进、本土电商平台培育,网货促销、物流配送、人才培训等业务指导、规划计划的制定和进度通报等工作;扶贫部门负责贫困村、贫困户基本情况、需求清单的制定,以及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年度考核等工作;农业部门负责建立覆盖全过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考核评价制度等工作;通信管理、经信等有关部门负责做好协调电信、移动、联通、铁塔、广电网络等企业加快贫困村宽带网络建设工作;工商、质检、食药和农业部门负责做好网上销售产品的资质认证、质量安全监管和诚信体系建设,加大网络市场监管力度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统筹安排相关专项资金,推进电商扶贫工作;人民银行负责制定金融扶贫政策,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切实贯彻落实有关扶贫政策,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大对电商扶贫的支持力度。
  (三)技能培训。作为新型产业,电商扶贫人才培训尤其重要。省级重点抓好示范性培训,以县(市、区)为主体,做好电商扶贫的系统培训和专项培训。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课堂教学与现场观摩、专家理论讲解与店主现身说法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开展培训,务求培训效果和质量。各市县加强对网店经营者的专业培训,重点对网上开店、网店装修、客服、运营推广、产品拍照美化及店铺管理维护工具等操作技能进行培训,帮助掌握利用电子商务销售产品的一般流程,并能独立运用电子商务平台开展业务,确保每个贫困村至少培训两名以上的电商应用人才和信息员。
  附件:51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名单
  湖南省商务厅                  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6年4月22日
  附件:
  51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名单
  一、国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县(37个)
  武陵山区片(31个):凤凰县、泸溪县、古丈县、花垣县、永顺县、保靖县、龙山县、桑植县、慈利县、石门县、通道侗族自治县、沅陵县、麻阳苗族自治县、辰溪县、芷江侗族自治县、新晃侗族自治县、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会同县、中方县、溆浦县、隆回县、城步苗族自治县、邵阳县、新邵县、新宁县、绥宁县、洞口县、武冈市、新化县、涟源市、安化县
  罗霄山区片(6个):桂东县、汝城县、安仁县、宜章县、炎陵县、茶陵县
  二、国家连片特困地区外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3个)
  江华瑶族自治县、新田县、平江县
  三、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11个)
  吉首市、永定区、武陵源区、宁远县、江永县、双牌县、祁东县、双峰县、洪江市、洪江管理区、鹤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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